左傳

隱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年

桓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年

莊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年

閔公

元 年二 年

僖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三三年

文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宣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成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襄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

昭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年

定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哀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

 

 

僖公十一年

十有一年,春,晉殺其大夫平鄭父。

夏,公及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陽穀。

秋,八月,大雩。

冬,楚人伐黃。

十一年,春,晉侯使以平鄭之亂來告。

天王使召武公,內史過,賜晉侯命,受玉惰,過歸告王曰,晉侯其無後乎,王賜之命,而惰於受瑞,先自棄也已,其何繼之有,禮,國之幹也,敬,禮之輿也,不敬則禮不行,禮不行則上下昏,何以長世。

夏,揚拒泉皋伊雒之戎,同伐京師,入王城,焚東門,王子帶召之也,秦晉伐戎以救周,秋,晉侯平戎于王。

黃人不歸楚貢,冬,楚人伐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