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

隱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年

桓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年

莊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年

閔公

元 年二 年

僖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三三年

文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宣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成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襄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

昭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年

定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哀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

 

 

文公六年

六年,春,葬許僖公。

夏,季孫行父如陳,秋,季孫行父如晉。

八月,乙亥,晉侯驩卒。

冬,十月,公子遂如晉,葬晉襄公,晉殺其大夫陽處父。

晉狐射姑出奔狄。

閏月不告月,猶朝于廟。

六年,春,晉蒐于夷,舍二軍,使狐射姑將中軍,趙盾佐之,陽處父至自溫,改蒐于董,易中軍,陽子成季之屬也,故黨於趙氏,且謂趙盾能,曰,使能,國之利也,是以上之,宣子於是乎始為國政,制事典,正法罪,辟刑獄,董逋逃,由質要,治舊洿,本秩禮,續常職,出滯淹,既成,以授大傅陽子,與大師賈佗,使行諸晉國,以為常法。

臧文仲以陳衛之睦也,欲求好於陳,夏,季文子聘于陳,且娶焉。

秦伯任好卒,以子車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鍼虎,為殉,皆秦之良也,國人哀之,為之賦黃鳥,君子曰,秦穆之不為盟主也,宜哉,死而棄民,先王違世,猶詒之法,而況奪之善人乎,詩曰,人之云亡,邦國殄瘁,無善人之謂,若之何奪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長,是以並建聖哲,樹之風聲,分之采物,著之話言,為之律度,陳之藝極,引之表儀,予之法制,告之訓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以禮,則使毋失其土宜,眾隸賴之,而後即命,聖王同之,今縱無法以遺後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難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復東征也。

秋,季文子將聘於晉,使求遭喪之禮以行,其人曰,將焉用之,文子曰,備豫不虞,古之善教也,求而無之,實難,過求何害。

八月,乙亥,晉襄公卒,靈公少,晉人以難故,欲立長君,趙孟曰,立公子雍,好善而長,先君愛之,且近於秦,秦舊好也,置善則固,事長則順,立愛則孝,結舊則安,為難故,故欲立長君,有此四德者,難必抒矣,賈季曰,不如立公子樂,辰嬴嬖於二君,立其子,民必安之趙孟曰,辰嬴賤,班在九人,其子何震之有,且為二嬖,淫也,為先君子,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國,辟也,母淫子辟,無威,陳小而遠,無援,將何安焉,杜祁以君故,讓偪姞而上之,以狄故,讓季隗而已次之,故班在四,先君是以愛其子,而仕諸秦,為亞卿焉,秦大而近,足以為援,母義子愛,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使先蔑,士會,如秦,逆公子雍,賈季亦使召公子樂于陳,趙孟使殺諸郫,賈季怨陽子之易其班也,而知其無援於晉也,九月,賈季使續鞫居殺陽處父,書曰,晉殺其大夫,侵官也。

冬,十月,襄仲如晉,葬襄公。

十一月,丙寅,晉殺續簡伯,賈季奔狄,宣子使臾駢送其帑,夷之蒐,賈季戮臾駢,臾駢之人,欲盡殺賈氏以報焉,臾駢曰,不可,吾聞前志有之曰,敵惠敵怨,不在後嗣,忠之道也,夫子禮於賈季,我以其寵報私怨,無乃不可乎,介人之寵,非勇也,損怨益仇,非知也,以私害公,非忠也,釋此三者,何以事夫子,盡具其帑,與其器用財賄,親師扞之,送致諸竟。

閏月不告朔,非禮也,閏以正時,時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於是乎在矣,不告閏朔,棄時政也,何以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