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

隱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年

桓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年

莊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年

閔公

元 年二 年

僖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三三年

文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宣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成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襄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

昭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年

定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哀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

 

 

昭公三十年

三十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

夏,六月,庚辰,晉侯去疾卒。

秋,八月,葬晉頃公。

冬,十有二月,吳滅徐,徐子章羽奔楚。

三十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不先書鄆與乾侯,非公,且徵過也。

夏,六月,晉頃公卒,秋,八月,葬鄭游吉弔,且送葬,魏獻子使士景伯詰之,曰,悼公之喪,子西弔,子蟜送葬,今吾子無貳,何故,對曰,諸侯所以歸晉君,禮也,禮也者,小事大,大字小之謂,事大在共其時命,字小在恤其所無,以敝邑居大國之間,共其職貢,與其備御,不虞之患,豈忘共命,先王之制,諸侯之喪,士弔,大夫送葬,唯嘉好聘享,三軍之事,於是乎使卿,晉之喪事,敝邑之間,先君有所,助執紼矣,若其不間,雖士大夫,有所不獲數矣,大國之惠,亦慶其加,而不討其乏,明厎其情,取備而已,以為禮也,靈王之喪,我先君簡公在楚,我先大夫印段實往,敝邑之少卿也,王吏不討,恤所無也,今大夫曰,女盍從舊,舊有豐有省,不知所從,從其豐,則寡君幼弱,是以不共,從其省,則吉在此矣,唯大夫圖之,晉人不能詰。

吳子使徐人執掩餘,使鍾吾人執燭庸,二公子奔楚,楚子大封而定其徙,使監馬尹大心逆吳公子,使居養,莠尹然,左司馬沈尹,戌城之,取於城父與胡田以與之,將以害吳也,子西諫曰,吳光新得國而親其民,視民如子,辛苦同之,將用之也,若好吳邊疆,使柔服焉,猶懼其至,吾又疆其讎,以重怒之,無乃不可乎,吳,周之冑裔也,而棄在海濱,不與姬通,今而始大,比于諸華,光又甚文,將自同於先王,不知天將以為虐乎,使翦喪吳國,而封大異姓乎,其抑亦將卒以祚吳乎,其終不遠矣,我盍姑億吾鬼神,而寧吾族姓,以待其歸,將焉用自播揚焉,王弗聽,吳子怒,冬,十二月,吳子執鍾吳子,遂伐徐,防山以水之,己卯,滅徐,徐子章禹斷其髮,攜其夫人,以逆吳子,吳子唁而送之,使其邇臣從之,遂奔楚,楚沈尹戌帥師救徐,弗及,遂城夷,使徐子處之,吳子問於伍員曰,初而言伐楚,余知其可也,而恐其使余往也,又惡人之有余之功也,今余將自有之矣,伐楚何如,對曰,楚執政眾而乖,莫適任患,若為三師之肄焉,一師至,彼必皆出,彼出則歸,彼歸則出,楚必道敝,亟肄以罷之,多方以誤之,既罷而後以三軍繼之,必大克之,闔廬從之,楚於是乎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