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

隱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年

桓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年

莊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年

閔公

元 年二 年

僖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三三年

文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宣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成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襄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

昭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年

定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哀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

 

 

襄公二十六年

二十有六年,春,王二月,辛卯,衛甯喜弒其君剽,衛孫林父入于戚以叛,甲午,衛侯衎復歸于衛。

夏,晉侯使荀吳來聘。

公會晉人,鄭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淵。

秋,宋公殺其世子痤。

晉人執衛甯喜。

八月,壬午,許男甯卒于楚。

冬,楚子,蔡侯,陳侯,伐鄭。

葬許靈公。

二十六年,春,秦伯之弟鍼如晉脩成,叔向命召行人子員,行人子朱曰,朱也當御,三云,叔向不應,子朱怒曰,班爵同,何以黜朱於朝,撫劍從之,叔向曰,秦晉不和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晉國賴之,不集,三軍暴骨,子員道二國之言無私,子常易子,姦以事君者,吾所能御也,拂衣從之,人救之,平公曰,晉其庶乎,吾臣之所爭者大,師曠曰,公室懼卑,臣不心競而力爭,不務德而爭善,私欲已侈,能無卑乎。

衛獻公使子鮮為復,辭,敬姒強命之,對曰,君無信,臣懼不免,敬姒曰,雖然,以吾故也,許諾,初,獻公使與甯喜言,甯喜曰,必子鮮在,不然,必敗,故公使子鮮,子鮮不獲命於敬姒,以公命與甯喜言曰,苟反,政由甯氏,祭則寡人,甯喜告蘧伯玉,伯玉曰,瑗不得聞君之出,敢聞其入,遂行,從近關出,告右宰穀,右宰穀曰,不可,獲罪於兩君,天下誰畜之,悼子曰,吾受命於先人,不可以貳,穀曰,我請使焉而觀之,遂見公於夷儀,反曰,君淹恤在外,十二年矣,而無憂色,亦無寬言,猶夫人也,若不已,死無日矣,悼子曰,子鮮在,右宰穀曰,子鮮在何益,多而能亡,於我何為,悼子曰,雖然,不可以已,孫文子在戚,孫嘉聘於齊,孫襄居守,二月庚寅,甯喜右宰穀伐孫氏,不克,伯國傷,甯子出舍於郊,伯國死,孫氏夜哭國人召甯子,甯子復攻孫氏,克之,辛卯,殺子叔及大子角,書曰,甯喜弒其君剽,言罪之在甯氏也,孫林父以戚如晉書曰,入于戚以叛,罪孫氏也,臣之祿,君實有之,義則進,否則奉身而退,專祿以周旋,戮也,甲午,衛侯入,書曰,復歸國,納之也,大夫逆於竟者,執其手而與之言道,逆者自車揖之,逆於門者頷之而已,公至,使讓大叔,文子曰,寡人淹恤在外,二三子皆使寡人,朝夕聞衛國之言,吾子獨不在寡人,古人有言曰非所怨勿怨寡人怨矣,對曰,臣知罪矣,臣不佞,不能負羈絏以從扞牧圉,臣之罪一也,有出者,有居者,臣不能貳,通外內之言以事君,臣之罪二也,有二罪,敢忘其死,乃行,從近關出,公使止之。

衛人侵戚東鄙,孫氏愬于晉,晉戍茅氏,殖綽伐茅氏,殺晉戍三百人,孫蒯追之,弗敢擊,文子曰,厲之不如,遂從衛師,敗之圉雍鉏,獲殖綽,復愬于晉。

鄭伯賞入陳之功,三月,甲寅,朔,享子展,賜之先路三命之服,先八邑,賜子產次路再命之服,先六邑,子產辭邑,曰,自上以下,隆殺,以兩,禮也,臣之位在四,且子展之功也,臣不敢及賞禮,請辭邑,公固予之,乃受三邑,公孫揮曰,子產其將知政矣,讓不失禮。

晉人為孫氏故,召諸侯,將以討衛也,夏,中行穆子來聘,召公也。

楚子,秦人,侵吳,及雩婁,聞吳有備而還,遂侵鄭,五月,至于城麇,鄭皇頡戍之,出與楚師戰,敗,穿封戌囚皇頡,公子圍與之爭之,正於伯州犁,伯州犁曰,請問於囚,乃立囚,伯州犁曰,所爭,君子也,其何不知,上其手曰,夫子為王子圍,寡君之貴介弟也,下其手曰,此子為穿封戌,方城外之縣尹也,誰獲子,囚曰,頡遇王子弱焉,戌怒,抽戈逐王子圍,弗及,楚人以皇頡歸,印堇父與皇頡戍城麇,楚人囚之,以獻於秦,鄭人取貨於印氏以請之,子大叔為令正,以為請,子產曰,不獲,受楚之功,而取貨於鄭,不可謂國,秦不其然,若曰拜君之勤鄭國,微君之惠,楚師其猶在敝邑之城下,其可,弗從,遂行,秦人不予,更幣,從子產,而後獲之。

六月,公會晉趙武,宋向戌,鄭良霄,曹人,于澶淵,以討衛,疆戚田,取衛西鄙懿氏六十,以與孫氏,趙武不書,尊公也,向戌不書,後也,鄭先宋,不失所也,於是衛侯會之,晉人執寧喜,北宮遺,使女齊以先歸,衛侯如晉,晉人執而囚之,於士弱氏,秋,七月,齊侯,鄭伯,為衛侯故如晉,晉侯兼享之,晉侯賦嘉樂,國景子相齊侯,賦蓼蕭,子展相鄭伯,賦緇衣,叔向命晉侯拜二君,曰,寡君敢拜齊君之安,我先君之宗祧也,敢拜鄭君之不貳也,國子使晏平仲私於叔向,曰,晉君宣其明德於諸侯,恤其患而補其闕,正其違而治其煩,所以為盟主也,今為臣執君,若之何,叔向告趙文子,文子以告晉侯,晉侯言衛侯之罪,使叔向告二君,國子賦轡之柔矣,子展賦將仲子兮,晉侯乃許歸衛侯,叔向曰,鄭七穆,罕氏其後亡者也,子展儉而壹。

初,宋芮司徒生女子,赤而毛,棄諸堤下,共姬之妾,取以入,名之曰棄,長而美,平公入夕,共姬與之食,公見棄也而視之尤,姬納諸御,嬖,生佐,惡而婉,大子痤美而很,合左師畏而惡之,寺人惠牆伊戾,為大子內師,而無寵,秋,楚客聘於晉,過宋,大子知之,請野享之,公使往,伊戾請從之,公曰,夫不惡女乎,對曰,小人之事君子也,惡之不敢遠,好之不敢近,敬以待命,敢有貳心乎,縱有共其外,莫共其內,臣請往也,遣之,至則欿用牲,加書徵之,而騁告公曰,大子將為亂,既與楚客盟矣,公曰,為我子,又何求,對曰,欲速,公使視之,則信有焉,問諸夫人與左師,則皆曰固聞之,公囚大子,大子曰,唯佐也能免我,召而使請,曰日中不來,吾知死矣,左師聞之,聒而與之語,過期,乃縊而死,佐為大子,公徐聞其無罪也,乃亨伊戾,左師見夫人之步馬者問之,對曰,君夫人氏也,左師曰,誰為君夫人,余胡弗知,圉人歸以告夫人,夫人使饋之錦與馬,先之以玉,曰,君之妾棄,使某獻,左師改命曰,君夫人,而後再拜稽首受之。

鄭伯歸自晉,使子西如晉聘,辭曰,寡君來煩執事,懼不免於戾,使夏謝不敏,君子曰,善事大國。

初楚伍參與蔡太師子朝友,其子伍舉與聲子相善也,伍舉娶於王子牟,王子牟為申公而亡,楚人曰,伍舉實送之,伍舉奔鄭,將遂奔晉,聲子將如晉,遇之於鄭郊,班荊相與食,而言復故,聲子曰,子行也,吾必復子,及宋向戌將平晉楚,聲子通使於晉,還如楚,令尹子木與之語,問晉故焉,且曰,晉大夫與楚孰賢,對曰,晉卿不如楚,其大夫則賢,皆卿材也,如杞梓皮革,自楚往也,雖楚有材,晉實用之,子木曰,夫獨無族姻乎,對曰,雖有,而用楚材實多,歸生聞之,善為國者,賞不僭而刑不濫,賞僭則懼及淫人,刑濫則懼及善人,若不幸而過,寧僭無濫,與其失善,寧其利淫,無善人,則國從之,詩曰,人之云亡,邦國殄瘁,無善人之謂也,故夏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懼失善也,商頌有之曰,不僭不濫,不敢怠皇,命于下國,封建厥福,此湯所以獲天福也,古之治民者,勸賞而畏刑,恤民不倦,賞以春夏,刑以秋冬,是以將賞為之加膳,加膳則飫賜,此以知其勸賞也,將刑為之不舉,不舉則徹樂,此以知其畏刑也,夙興夜寐,朝夕臨政,此以知其恤民也,三者禮之大節也,有禮無敗,今楚多淫刑,其大夫逃死於四方,而為之謀主,以害楚國,不可救療,所謂不能也,子儀之亂,析公奔晉,晉人寘諸戎車之殿,以為謀主,繞角之役,晉將遁矣,析公曰,楚師輕窕,易震蕩也,若多鼓鈞聲以夜軍之,楚師必遁晉人從之,楚師宵潰,晉遂侵蔡襲沈,獲其君,敗申息之師於桑隧,獲申麗而還,鄭於是不敢南面,楚失華夏,則析公之為也,雍子之父兄譖雍子,君與大夫不善是也,雍子奔晉,晉人與之鄐,以為謀主,彭城之役,晉楚遇於靡角之谷,晉將遁矣,雍子發命於軍曰,歸老幼,反孤疾,二人役歸一人,簡兵蒐乘,秣馬蓐食,師陳焚次,明日將戰,行歸者,而逸楚囚,楚師宵潰,晉降彭城,而歸諸宋,以魚石歸,楚失東夷,子辛死之,則雍子之為也,子反與子靈爭夏姬,而雍害其事,子靈奔晉,晉人與之邢,以為謀主,扞禦北狄,通吳於晉,教吳叛楚,教之乘車,射御,驅侵,使其子狐庸,為吳行人焉,吳於是伐巢,取駕,克棘,入州來,楚罷於奔命,至今為患,則子靈之為也,若敖之亂,伯賁之子賁皇奔晉,晉人與之苗,以為謀主,鄢陵之役,楚晨壓晉軍而陳,晉將遁矣,苗賁皇曰,楚師之良在其中軍王族而已,若塞井夷灶,成陳以當之,欒范易行以誘之,中行二郤,必克二穆,吾乃四萃於其王族,必大敗之,晉人從之,楚師大敗,王夷師熸,子反死之,鄭叛吳興,楚失諸侯,則苗賁皇之為也,子木曰,是皆然矣,聲子曰,今又有甚於此,椒舉聚於申公子牟,子牟得戾而亡,君大夫謂椒舉,女實遣之,懼而奔鄭,引領南望曰,庶幾赦余,亦弗圖也,今在晉矣,晉人將與之縣,以比叔向,彼若謀害楚國,豈不為患,子木懼,言諸王,益其祿爵而復之,聲子使椒鳴逆之。

許靈公如楚,請伐鄭,曰,師不興,孤不歸矣,八月,卒于楚,楚子曰,不伐鄭,何以求諸侯,冬,十月,楚子伐鄭,鄭人將禦之,子產曰,晉楚將平,諸侯將和,楚王是故昧於一來,不如使逞而歸,乃易成也,夫小人之性,釁於勇,嗇於禍,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非國家之利也,若何從之,子展說,不禦寇,十二月,乙酉,入南里,墮其城,涉於樂氏,門于師之梁,縣門發,獲九人焉,涉于氾而歸,而後葬許靈公。

衛人歸衛姬于晉,乃釋衛侯,君子是以知平公之失政也。

晉韓宣子聘于周,王使請事對曰,晉士起將歸時事於宰旅,無他事矣,王聞之曰,韓氏其昌阜於晉乎,辭不失舊。

齊人城郟之歲,其夏,齊烏餘以廩丘奔晉,襲衛羊角取之,遂襲我高魚,有大雨自其竇入,介于其庫,以登其城,克而取之,又取邑于宋,於是范宣子卒,諸侯弗能治也,及趙文子為政,乃卒治之,文子言於晉侯曰,晉為盟主,諸侯或相侵也,則討而使歸其地,今烏餘之邑,皆討類也,而貪之,是無以為盟主也,請歸之,公曰,諾,孰可使也,對曰,胥梁帶能無用師,晉侯使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