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

隱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年

桓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年

莊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年

閔公

元 年二 年

僖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三三年

文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宣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成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襄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

昭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年

定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哀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

 

 

宣公十八年

十有八年,春,晉侯,衛世子臧,伐齊。

公伐杞。

夏,四月。

秋,七月,邾人戕鄫子于鄫。

甲戌,楚子旅卒。

公孫歸父如晉。

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寢。

歸父還自晉,至笙,遂奔齊。

十八年,春,晉侯,衛大子臧,伐齊,至于陽穀,齊侯會晉侯盟于繒,以公子彊為質于晉,晉師還,蔡朝,南郭偃,逃歸。

夏,公使如楚乞師,欲以伐齊。

秋,邾人戕鄫子于鄫,凡自虐其君曰弒,自外曰戕。

楚莊王卒,楚師不出,既而用晉師,楚於是乎有蜀之役。

公孫歸父以襄仲之立公也,有寵,欲去三桓,以張公室,與公謀而聘于晉,欲以晉人去之,冬,公薨,季文子言於朝曰,使我殺適立庶,以失大援者,仲也夫,臧宣叔怒曰,當其時,不能治也,後之人何罪,子欲去之,許請去之,遂逐東門氏,子家還及笙,壇帷,復命於介,既復命,袒括髮,即位哭,三踊而出,遂奔齊,書曰,歸父還自晉,善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