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

隱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年

桓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年

莊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年

閔公

元 年二 年

僖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三三年

文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宣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成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襄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

昭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年

定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哀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

 

 

定公十三年

十有三年,春,齊侯,衛侯,次于垂葭。

夏,築蛇淵囿。

大蒐于比蒲。

衛公孟彄帥師伐曹。

晉趙鞅入于晉陽以叛。

冬,晉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晉趙鞅歸于晉。

薛弒其君比。

十三年,春,齊侯,衛侯,次于垂葭,實郥氏,使師伐晉,將濟河,諸大夫皆曰不可,邴意茲曰可,銳師伐河內,傳必數日而後及絳,絳不三月,不能出河,則我既濟水矣,乃伐河內,齊侯皆斂諸大夫之軒,唯邴意茲乘軒,齊侯欲與衛侯乘,與之宴,而駕乘廣,載甲焉,使告曰,晉師至矣,齊侯曰,比君之駕也,寡人請攝,乃介而與之乘,驅之,或告曰,無晉師,乃止。

晉趙鞅謂邯鄲午曰,歸我衛貢五百家,吾舍諸晉陽,午許諾,歸告其父兄,父兄皆曰,不可,衛是以為邯鄲,而寘諸晉陽,絕衛之道也,不如侵齊而謀之,乃如之,而歸之于晉陽,趙孟怒,召午而囚諸晉陽,使其從者說劍而入,涉賓不可,乃使告邯鄲人曰,吾私有討於午也,二三子唯所欲立,遂殺午,趙稷,涉賓,以邯鄲叛,夏,六月,上軍司馬籍秦圍邯鄲,邯鄲午荀寅之甥也,荀寅范吉射之姻也,而相與睦,故不與圍,邯鄲將作亂,董安于聞之,告趙孟曰,先備諸,趙孟曰,晉國有命,始禍者死,為後可也,安于曰,與其害於民,寧我獨死,請以我說,趙孟不可,秋,七月,范氏中行氏伐趙氏之宮,趙鞅奔晉陽,晉人圍之,范皋夷無寵於范吉射,而欲為亂於范氏,梁嬰父嬖於知文子,文子欲以為卿,韓簡子與中行文子相惡,魏襄子亦與范昭子相惡,故五子謀將逐荀寅,而以梁嬰父代之,逐范吉射而以范皋夷代之,荀躒言於晉侯曰,君命大臣,始禍者死,載書在河,今三臣始禍,而獨逐鞅,刑已不鈞矣,請皆逐之,冬,十一月,荀躒,韓不信,魏曼多,奉公以伐范氏,中行氏,弗克,二子將伐公,齊高彊曰,三折肱知為良醫,唯伐君為不可,民弗與也,我以伐君在此矣,三家未睦,可盡克也,克之,君將誰與,若先伐君,是使睦也,弗聽,遂伐公,國人助公,二子敗,從而伐之,丁未,荀寅,士吉射,奔朝歌,韓魏以趙氏為請,十二月,辛未,趙鞅入于絳,盟于公宮。

初,衛公叔文子朝而請享靈公,退見史(魚酋)而告之,史(魚酋)曰,子必禍矣,子富而君貪,其及子乎,文子曰,然,吾不先告子,是吾罪也,君既許我矣,其若之何,史(魚酋)曰,無害,子臣,可以免,富而能臣,必免於難,上下同之,戌也驕,其亡乎,富而不驕者,鮮,吾唯子之見,驕而不亡者,未之有也,戌必與焉,及文子卒,衛侯始惡於公叔戌,以其富也,公叔戌又將去夫人之黨,夫人愬之曰,戌將為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