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

隱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年

桓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年

莊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年

閔公

元 年二 年

僖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三三年

文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宣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成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襄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

昭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年

定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哀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

 

 

哀公二十五年

二十五年,夏,五月,庚辰,衛侯出奔宋,衛侯為靈臺于藉圃,與諸大夫飲酒焉,褚師聲子(韋蔑)而登席,公怒,辭曰,臣有疾異於人,若見之,君將嘔之,是以不敢,公愈怒,大夫辭之,不可,褚師出,公戟其手,曰,必斷而足,聞之,褚師與司寇亥乘,曰,今日幸而後亡,公之入也,奪南氏邑,而奪司寇亥政,公使侍人納公文懿子之車于池,初,衛人翦夏丁氏,以其帑賜彭封彌子,彌子飲公酒,納夏戊之女,嬖,以為夫人,其弟期大叔疾之從孫甥也,少畜於公,以為司徒,夫人寵衰,期得罪公使三匠久,公使優狡盟拳彌,而甚近信之,故褚師比,公孫彌牟,公文要,司寇亥,司徒期,因三匠與拳彌以作亂,皆執利兵,無者執斤,使拳彌入于公宮,而自大子疾之宮,譟以攻公,鄄子士請禦之,彌援其手曰,子則勇矣,將若君何,不見先君乎,君何所不逞欲,且君嘗在外矣,豈必不反,當今不可,眾怒難犯,休而易間也,乃出,將適蒲,彌曰,晉無信,不可,將適鄄,彌曰,齊晉爭我,不可,將適泠,彌曰,魯不足與,請適城鉏,以鉤越,越有君,乃適城鉏,彌曰,衛盜不可知也,請速,自我始,乃載寶以歸,公為支離之卒,因祝史揮以侵衛,衛人病之,懿子知之,見子之,請逐揮,文子曰,無罪,懿子曰,彼好專利而妄,夫見君之入也,將先道焉,若逐之,必出於南門,而適君所,夫越新得諸侯,將必請師焉,揮在朝,使吏遣諸其室,揮出,信弗內,五日,乃館諸外里,遂有寵,使如越請師。

六月,公至自越,季康子,孟武伯,逆於五梧,郭重僕,見二子曰,惡言多矣,君請盡之,公宴於五梧,武伯為祝,惡郭重曰,何肥也,季孫曰,請飲彘也,以魯國之密邇仇讎,臣是以不獲從君,克免於大行,又謂重也肥,公曰,是食言多矣,能無肥乎,飲酒不樂,公與大夫始有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