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

隱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年

桓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年

莊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年

閔公

元 年二 年

僖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三三年

文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宣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成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襄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

昭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年

定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哀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

 

 

文公十六年

十有六年,春,季孫行父會齊侯于陽穀,齊侯弗及盟。

夏,五月,公四不視朔。

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齊侯,盟于郪丘。

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

毀泉臺。

楚人,秦人,巴人,滅庸。

冬,十有一月,宋人弒其君杵臼。

十六年,春,王正月,及齊平,公有疾,使季文子會齊侯于陽穀,請盟,齊侯不肯,曰,請俟君間。

夏,五月,公四不視朔,疾也,公使襄仲納賂于齊侯,故盟于郪丘。

有蛇自泉宮出,入于國,如先君之數,秋,八月,辛未,聲姜薨,毀泉臺。

楚大饑,戎伐其西南,至于阜山,師于大林,又伐其東南,至于陽丘,以侵訾枝,庸人帥群蠻以叛楚,麇人率百濮聚於選,將伐楚,於是申息之北門不啟,楚人謀徙於阪高,蒍賈曰,不可,我能往,寇亦能往,不如伐庸,夫麇與百濮,謂我饑不能師,故伐我也,若我出師,必懼而歸,百濮離居,將各走其邑,誰暇謀人,乃出師,旬有五日,百濮乃罷,自廬以往,振廩同食,次于句澨,使廬戢黎侵庸,及庸方城,庸人逐之,囚子揚窗,三宿而逸,曰,庸師眾,群蠻聚焉,不如復大師,且起王卒,合而後進,師叔曰,不可,姑又與之遇,以驕之,彼驕我怒,而後可克,先君蚡冒所以服陘隰也,又與之遇,七遇皆北,唯裨,鯈,魚,人實逐之,庸人曰,楚不足與戰矣,遂不設備,楚子乘馹,會師于臨品,分為二隊,子越自石溪,子貝自仞,以伐庸,秦人巴人從楚師,群蠻從楚子盟,遂滅庸。

宋公子鮑禮於國人,宋饑,竭其粟而貸之,年自七十以上,無不饋詒也,時加羞珍異,無日不數於六卿之門,國之材人,無不事也,親自桓以下,無不恤也,公子鮑美而豔,襄夫人欲通之,而不可,夫人助之施,昭公無道,國人奉公子鮑以因夫人,於是華元為右師,公孫友為左師,華耦為司馬,鱗鱹為司徒,蕩意諸為司城,公子朝為司寇,初,司城蕩卒,公孫壽辭司城,請使意諸為之,既而告人曰,君無道,吾官近,懼及焉,棄官則族無所庇,子,身之貳也,姑紓死焉,雖亡子,猶不亡族,既,夫人將使公田孟諸而殺之,公知之,盡以寶行,蕩意諸曰,盍適諸侯,公曰,不能其大夫,至于君祖母,以及國人,諸侯誰納我,且既為人君,而又為人臣,不如死,盡以其寶賜左右,以使行,夫人使謂司城去公,對曰,臣之而逃其難,若後君何。

冬,十一月,甲寅,宋昭公將田孟諸,未至,夫人王姬使帥甸攻而殺之,蕩意諸死之,書曰,宋人弒其君杵臼,君無道也,文公即位,使母弟須為司城,華耦卒,而使蕩虺為司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