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

隱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年

桓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年

莊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年

閔公

元 年二 年

僖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三三年

文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宣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成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襄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

昭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年

定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哀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

 

 

昭公十年

十年,春,王正月。

夏,齊欒施來奔。

秋,七月,季孫意如叔弓,仲孫貜帥師伐莒。

戊子,晉侯彪卒。

九月,叔孫婼如晉。

葬晉平公。

十有二月,甲子,宋公成卒。

十年,春,王正月,有星出于婺女,鄭裨灶言於子產曰,七月,戊子,晉君將死,今茲歲在顓頊之虛,姜氏任氏,實守其地,居其維首,而有妖星焉,告邑姜也,邑姜,晉之妣也,天以七紀,戊子,逢公以登星斯於是乎出,吾是以譏之。

齊惠欒,高氏,皆耆酒,信內多怨,彊於陳鮑氏而惡之,夏,有告陳桓子曰,子旗,子良,將攻陳鮑,亦告鮑氏,桓子授甲而如鮑氏,遭子良醉而騁,遂見文子,則亦授甲矣,使視二子,則皆從飲酒,桓子曰,彼雖不信,聞我授甲,則必逐我,及其飲酒也,先伐諸,陳鮑方睦,遂伐欒高氏,子良曰,先得公,陳鮑焉往,遂伐虎門,晏平仲端委立于虎門之外,四族召之,無所往,其徒曰,助陳鮑乎,曰,何善焉,助欒高乎,曰,庸愈乎,然則歸乎,曰,君伐焉歸,公召之而後入,公卜使王黑以靈姑銔率,吉,請斷三尺焉而用之,五月,庚辰,戰于稷,欒高敗,又敗諸莊,國人追之,又敗諸鹿門,欒施,高彊,來奔,陳鮑分其室,晏子謂桓子,必致諸公,讓德之主也,謂懿德,凡有血氣,皆有爭心,故利不可強,思義為愈,義,利之本也,蘊利生孽,姑使無蘊乎,可以滋長,桓子盡致諸公,而請老于莒,桓子召子山,私具幄幕器用,從者之衣屨,而反棘焉,子商亦如之,而反其邑,子周亦如之,而與之夫于,反子城,子公,公孫捷,而皆益其祿,凡公子公孫之無祿者,私分之邑,國之貧約孤寡者,私與之粟,曰,詩云,陳錫載周,能施也,桓公是以霸,公與桓子莒之旁邑,辭,穆孟姬為之請高唐,陳氏始大。

秋,七月,平子伐莒,取郠,獻俘,始用人於亳社,臧武仲在齊,聞之,曰,周公其不饗魯祭乎,周公饗義,魯無義,詩曰,德音孔昭,視民不佻,佻之謂甚矣,而壹用之,將誰福哉。

戊子,晉平公卒,鄭伯如晉,及河,晉人辭之,游吉遂如晉,九月,叔孫婼,齊國弱,宋華定,衛北宮喜,鄭罕虎,許人,曹人,莒人,邾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如晉,葬平公也,鄭子皮將以幣行,子產曰,喪焉用幣,用幣必百兩,百兩必千人,千人至,將不行,不行,必盡用之,幾千人而國不亡,子皮固請以行,既葬,諸侯之大夫欲因見新君,叔孫昭子曰,非禮也,弗聽,叔向辭之,曰,大夫之事畢矣,而又命孤,孤斬焉在衰絰之中,其以嘉服見,則喪禮未畢,其以喪服見,是重受弔也,大夫將若之何,皆無辭以見,子皮盡用其幣,歸,謂子羽曰,非知之實難,將在行之,夫子知之矣,我則不足,書曰,欲敗度,縱敗禮,我之謂矣,夫子知度與禮矣,我實縱欲,而不能自克也,昭子至自晉,大夫皆見,高彊見而退,昭子語諸大夫曰,為人子,不可不慎也哉,昔慶封亡,子尾多受邑而稍致諸君,君以為忠,而甚寵之,將死,疾于公宮,輦而歸,君親推之,其子不能任,是以在此,忠為令德,其子弗能任,罪猶及之,難不慎也,喪夫人之力,棄德曠宗,以及其身,不害乎,詩曰,不自我先,不自我後,其是之謂乎。

冬,十二月,宋平公卒,初,元公惡寺人柳,欲殺之,及喪,柳熾炭于位,將至,則去之,比葬,又有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