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

隱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年

桓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年

莊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年

閔公

元 年二 年

僖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三三年

文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宣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成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襄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

昭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年

定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哀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

 

 

隱公七年

七年,春,王三月,叔姬歸于紀。

滕侯卒。

夏,城中丘。

齊侯使其弟年來聘。

秋,公伐邾。

冬,天王使凡伯來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歸。

七年,春,滕侯卒,不書名,未同盟也,凡諸侯同盟,於是稱名,故薨則赴以名,告終,嗣也,以繼好息民,謂之禮經。

夏,城中丘,書不時也。

齊侯使夷仲年來聘,結艾之盟也。

秋,宋及鄭平,七月,庚申,盟于宿,公伐邾,為宋討也。

初,戎朝于周,發幣于公卿,凡伯弗賓,冬,王使凡伯來聘,還,戎伐之于楚丘,以歸。

陳及鄭平,十二月,陳五父如鄭蒞盟,壬申,及鄭伯盟,歃如忘,洩伯曰,五父必不免,不賴盟矣,鄭良佐如陳蒞盟,辛巳,及陳侯盟,亦知陳之將亂也。

鄭公子忽在王所,故陳侯請妻之,鄭伯許之,乃成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