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

隱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年

桓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年

莊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年

閔公

元 年二 年

僖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三三年

文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宣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成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襄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

昭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年

定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哀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

 

 

哀公三年

三年,春,齊國夏,衛石曼姑,帥師圍戚。

夏,四月,甲午,地震。

五月,辛卯,桓宮僖宮災。

季孫斯,叔孫州仇,帥師城啟陽。

宋樂髡帥師伐曹。

秋,七月,丙子,季孫斯卒。

蔡人放其大夫公孫獵于吳。

冬,十月,癸卯,秦伯卒。

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圍邾。

三年,春,齊衛圍戚,求援于中山。

夏,五月,辛卯,司鐸火,火踰公宮,桓僖災,救火者皆曰顧府,南宮敬叔至,命周人出御書,俟於宮曰,庀女而不在死,子服景伯至,命宰人出禮書,以待命,命不共,有常刑,校人乘馬,巾車脂轄,百官官備,府庫慎守,官人肅給,濟濡帷幕,鬱攸從之,蒙茸公屋,自大廟始,外內以悛,助所不給,有不用命,則有常刑,無赦,公父文伯至,命校人駕乘車,季桓子至,御公立于象魏之外,命救火者,傷人則止,財可為也,命藏象魏,曰,舊章不可亡也,富父槐至,曰,無備而官辦者,猶拾瀋也,於是乎去表之稿,道還公宮,孔子在陳,聞火,曰,其桓僖乎。

劉氏,范氏,世為婚姻,萇弘事劉文公,故周與范氏,趙鞅以為討,六月,癸卯,周人殺萇弘。

秋,季孫有疾,命正常曰,無死,南孺子之子,男也,則以告而立之,女也,則肥也可,季孫卒,康子即位,既葬,康子在朝,南氏生男正常,載以如朝,告曰,夫子有遺言,命其圉臣曰,南氏生男,則以告於君,與大夫,而立之,今生矣,男也,敢告,遂奔衛,康子請退,公使共劉視之,則或殺之矣,乃討之,召正常,正常不反。

冬,十月,晉趙鞅圍朝歌,師于其南,荀寅伐其郛,使其徒自北門入,己犯師而出,癸丑,奔邯鄲,十一月,趙鞅殺士皋夷,惡范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