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

隱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年

桓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年

莊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年

閔公

元 年二 年

僖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三三年

文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宣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成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

襄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

昭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

三一三二年

定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哀公

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

二六二七

 

 

昭公八年

八年,春,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

夏,四月,辛丑,陳侯溺卒。

叔弓如晉。

楚人執陳行人干徵師,殺之,陳公子留,出奔鄭。

秋,蒐于紅。

陳人殺其大夫公子過。

大雩。

冬,十月,壬午,楚師滅陳,執陳公子招,放之于越,殺陳孔奐。

葬陳哀公。

八年,春,石言于晉魏榆,晉侯問於師曠曰,石何故言,對曰石不能言,或馮焉,不然,民聽濫也,抑臣又聞之曰,作事不時,怨讟動于民,則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宮室崇侈,民力彫盡,怨讟並作,莫保其性,石言不亦宜乎,於是晉侯方築虒祁之宮,叔向曰,子野之言君子哉,君子之言,信而有徵,故怨遠於其身,小人之言僭而無徵,故怨咎及之,詩曰,哀哉不能言,匪舌是出,唯躬是瘁,哿矣能言,巧言如流,俾躬處休,其是之謂乎,是宮也成,諸侯必叛,君必有咎,夫子知之矣。

陳哀公元妃鄭姬生悼大子偃師,二妃生公子留,下妃生公子勝,二妃嬖,留有寵,屬諸徒招與公子過,哀公有廢疾,三月甲申,公子招,公子過,殺悼大子偃師而立公子留。

夏,四月,辛亥,哀公縊,干徵師赴于楚,且告有立君,公子勝愬之于楚,楚人執而殺之,公子留奔鄭,書曰,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罪在招也,楚人執陳行人干徵師殺之,罪不在行人也。

叔弓如晉,賀虒祁也,游吉相鄭伯以如晉,亦賀虒祁也,史趙見子大叔曰,甚哉其相蒙也,可弔也而又賀之,子大叔曰,若何弔也,其非唯我賀,將天下實賀。

秋,大蒐于紅,自根牟至于商衛,革車千乘。

七月,甲戌,齊子尾卒,子旗欲治其室,丁丑,殺梁嬰,八月,庚戌,逐子成,子工,子車,皆來奔,而立子良氏之宰,其臣曰,孺子長矣,而相吾室,欲兼我也,授甲將攻之,陳桓子善於子尾,亦授甲將助之,或告子旗,子旗不信,則數人告將往,又數人告於道,遂如陳氏,桓子將出矣,聞之而還,游服而逆之,請命,對曰,聞彊氏授甲將攻子,子聞諸,曰,弗聞,子盍亦授甲,無宇請從,子旗曰,子胡然,彼孺子也,吾誨之,猶懼其不濟,吾又寵秩之,其若先人何,子盍謂之,周書曰,惠不惠,茂不茂,康叔所以服弘大也,桓子稽顙曰,頃靈福子,吾猶有望,遂和之如初,陳公子招歸罪於公子過而殺之,九月,楚公子棄疾帥師奉孫吳圍陳,宋戴惡會之,冬,十一月,壬午,滅陳輿嬖,袁克殺馬毀玉以葬,楚人將殺之,請寘之,既又請私,私於幄,加絰於顙而逃,使穿封戌,為陳公曰,城麇之役不諂,侍飲酒於王,王曰,城麇之役,女知寡人之及此,女其辟寡人乎,對曰,若知君之及此,臣必致死禮以息楚,晉侯問於史趙曰,陳其遂亡乎,對曰,未也,公曰何故,對曰,陳顓頊之族也,歲在鶉火,是以卒滅,陳將如之,今在析木之津,猶將復由,且陳氏得政于齊,而後陳卒亡,自幕至于瞽瞍,無違命,舜重之以明德,寘德于遂,遂世守之,及胡公不淫,故周賜之姓,使祀虞帝,臣聞盛德必百世祀,虞之世數未也,繼守將在齊,其兆既存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