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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喪第三十五

1.
奔喪之禮。始聞親喪,以哭答使者,盡哀;問故,又哭盡哀。

2.
遂行。日行百里,不以夜行。唯父母之喪,見星而行,見星而舍。若未得行,則成服而后行。過國至竟,哭盡哀而止。哭辟市朝。望其國竟哭。至於家,入門左,升自西階,殯東西面坐,哭盡哀,括髮袒,降堂東即位,西鄉哭,成踊,襲絰于序東,絞帶。反位,拜賓成踊,送賓,反位。有賓後至者,則拜之,成踊送賓皆如初。眾主人兄弟皆出門,出門哭止,闔門,相者告就次。於又哭,括髮袒成踊。於三哭,猶括髮袒成踊。三日,成服,拜賓送賓皆如初。

3.
奔喪者非主人,則主人為之拜賓送賓。奔喪者自齊衰以下,入門左中庭北面哭盡哀,免麻于序東,即位袒,與主人哭成踊。於又哭三哭皆免袒,有賓,則主人拜賓送賓。丈夫婦人之待之也,皆如朝夕哭,位無變也。

4.
奔母之喪,西面哭盡哀,括髮袒,降堂東即位,西鄉哭,成踊,襲免絰于序東,拜賓送賓,皆如奔父之禮,於又哭不括髮。

5.
婦人奔喪,升自東階,殯東西面坐,哭盡哀,東髽,即位,與主人拾踊。

6.
奔喪者不及殯,先之墓,北面坐,哭盡哀。主人之待之也,即位於墓左,婦人墓右,成踊,盡哀,括髮,東即主人位,絰絞帶,哭成踊,拜賓,反位,成踊,相者告事畢。遂冠歸,入門左,北面哭盡哀,括髮袒成踊,東即位,拜賓成踊。賓出,主人拜送。有賓後至者,則拜之成踊,送賓如初。眾主人兄弟皆出門,出門哭止,相者告就次。於又哭,括髮成踊;於三哭,猶括髮成踊。三日成服,於五哭,相者告事畢。為母所以異於父者,壹括髮,其餘免以終事,他如奔父之禮。

7.
齊衰以下不及殯,先之墓,西面哭盡哀,免麻于東方,即位,與主人哭成踊,襲。有賓,則主人拜賓,送賓。賓有後至者,拜之如初。相者告事畢。遂冠歸,入門左,北面哭盡哀,免袒成踊,東即位,拜賓成踊:賓出,主人拜送。於又哭,免袒成踊,於三哭,猶免袒成踊。三日成服,於五哭,相者告事畢。

8.
聞喪不得奔喪,哭盡哀;問故,又哭盡哀。乃為位,括髮袒成踊,襲絰絞帶即位,拜賓反位成踊。賓出,主人拜送于門外,反位,若有賓後至者,拜之成踊,送賓如初。於又哭,括髮袒成踊,於三哭,猶括髮袒成踊,三日成服,於五哭,拜賓送賓如初。

9.
若除喪而后歸,則之墓,哭成踊,東括髮袒絰,拜賓成踊,送賓反位,又哭盡哀,遂除,於家不哭。主人之待之也,無變於服,與之哭,不踊。

10.
自齊衰以下,所以異者,免麻。

11.
凡為位,非親喪,齊衰以下,皆即位哭盡哀,而東免絰,即位,袒、成踊、襲,拜賓反位,哭成踊,送賓反位,相者告就次。三日五哭卒,主人出送賓,為主人兄弟皆出門,哭止,相者告事畢。成服拜賓。若所為位家遠,則成服而往。

12.
齊衰望鄉而哭,大功望門而哭,小功至門而哭,緦麻即位而哭。

13.
哭父之黨於廟,母妻之黨於寢,師於廟門外,朋友於寢門外,所識於野張帷。凡為位不奠。哭天子九,諸侯七,卿大夫五,士三。大夫哭諸侯,不敢拜賓。諸臣在他國,為位而哭,不敢拜賓。與諸侯為兄弟,亦為位而哭。凡為位者壹袒。

14.
所識者弔,先哭於于家而後之墓,皆為之成踊,從主人北面而踊。凡喪,父在父為主,父沒,兄弟同居,各主其喪。親同,長者主之;不同,親者主之。

15.
聞遠兄弟之喪,既除喪而後聞喪,免袒成踊。拜賓則尚左手。

16.
無服而為位者,唯嫂叔及婦人降而無服者麻。

17.
凡奔喪,有大夫至,袒,拜之,成踊而后襲;於士,襲而后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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