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梁惠王上

1-34-6第7

梁惠王下

1-56-1011-16

公孫丑上

第1第23-9

公孫丑下

1-23-89-14

滕文公上

1-34-5

滕文公下

1-45-89-10

離婁上

1-34-1011-20

21-28

離婁下

1-910-1819-26

27-33

萬章上

1-34-67-9

萬章下

1-34-67-9

告子上

1-56-1011-20

告子下

1-45-89-16

盡心上

1-1516-3031-46

盡心下

1-1516-3031-38

 

公孫丑下
 

第三章

陳臻問曰:「前日於齊,王餽兼金一百而不受;於宋,餽七十鎰而受;於薜,餽五十鎰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則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則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於此矣。」

孟子曰:「皆是也。當在宋也,予將有遠行,行者必以贐,辭曰:『餽贐』,予何為不受?當在薜也。予有戒心;辭曰:『聞戒,故為兵餽之。』予何為不受?若於齊,則未有處也,無處而餽之,是貨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

第四章

孟子之平陸,謂其大夫曰:「子之持戟之士,一日而三失伍,則去之否乎?」

曰:「不待三。然則子之失伍也亦多矣。凶年飢歲,子之民,老贏轉於溝壑,壯者散而之四方者,幾千人矣。」曰:「此非距心之所得為也。」

曰:「今有受人之牛羊而為之牧之者,則必為之求牧與芻矣。求牧與芻而不得,則反諸其人乎?抑亦立而視其死與?」曰:「此則距心之罪也。」

他日見於王曰:「王之為都者,臣知五人焉。知其罪者,惟孔距心。」

為王誦之。王曰:「此則寡人之罪也。」

第五章

孟子謂蚳曰:「子之辭靈邱而請士師,似也,為其可以言也。今既數月矣,未可以言與?」

諫於王而不用,致為臣而去。齊人曰:「所以為蚳則善矣,所以自為,則吾不知也。」

公都子以告。曰:「吾聞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有言責者,不得其言則去。我無官守,我無言責也,則吾進退,豈不綽綽然有餘裕哉!」

第六章

孟子為卿於齊,出弔於滕,王使蓋大夫王驩為輔行。王驩朝暮見,反齊滕之路,

未嘗與之言行事也。

公孫丑曰:「齊卿之位,不為小矣;齊滕之路,不為近矣,反之而未嘗與言行事,

何也?」曰:「夫既或治之,予何言哉?」

第七章

孟子自齊葬於魯,反於齊,止於嬴,充虞請曰:「前日不知虞之不肖;使虞敦匠事。嚴虞不敢請,今願竊有請也,木若以美然。」

曰:「古者棺無度,中古棺七寸,稱之;自天子達於庶人;非直為觀美也,然後盡於人心。不得不可以為悅,無財不可以為悅,得之為有財,古之人皆用之,吾何為獨不然?且比化者,無使土親膚,於人心獨無恔乎?吾聞之也:君子不以天下儉其親。」

第八章

沈同以其私問曰:「燕可伐與。」孟子曰:「可。子噲不得與人燕,子之不得受燕於子噲。有仕於此,而子悅之,不告於王,而私與之吾子之祿爵。夫士也,亦無王命而私受之於子,則可乎?何以異於是!」

齊人伐燕。或問曰:「勸齊伐燕,有諸?」曰:「未也。沈同問:『燕可伐與?』吾應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則將應之曰:『為天吏則可以伐之。』今有殺人者,或問之曰:『人可殺與?』則將應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殺之?』則將應之曰:『為士師則可以殺之。』今以燕伐燕,何為勸之哉!」

 郭和杰校對/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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