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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呂不韋列傳第二十五

Jack 在 三, 02/15/2012 - 07:52 發表

 

 

呂不韋者,陽翟1大賈2人也。往來販賤賣貴,3家累千金。

1 《索隱》音狄,俗又音宅。地理志縣名,屬潁川。按:戰國策以不韋為濮陽人,又記其事跡亦多,與此傳不同。班固雖云太史公採戰國策,然為此傳當別有所聞見,故不全依彼說。或者劉向定戰國策時,以己異聞改彼書,遂令不與史記合也。 《正義》陽翟,今河南府縣。

2 《索隱》音古。鄭玄注周禮云「行曰商,處曰賈」。

3 《集解》徐廣曰:「一本云『陽翟大賈也,往來賤買貴賣』也。」 《索隱》王劭賣音作育。案:育賣義同,今依義。

 

秦昭王四十年,太子死。其四十二年,以其次子安國君1為太子。安國君有子二十餘人。安國君有所甚愛姬,立以為正夫人,號曰華陽夫人。華陽夫人無子。安國君中男名子楚,2子楚母曰夏姬,毋愛。子楚為秦質3子於趙。秦數攻趙,趙不甚禮子楚。

1 《索隱》名柱,後立,是為孝文王也。

2 《索隱》即莊襄王也。戰國策曰本名異人,後從趙還,不韋使以楚服見,王后悅之,曰「吾楚人也而子字之」,乃變其名曰子楚也。

3 《索隱》舊音致,今讀依此。穀梁傳曰「交質不及二伯」。左傳曰「信不由中,質無益也」。

 

子楚,秦諸庶孽孫,1質於諸侯,車乘進用2不饒,居處困,不得意。呂不韋賈邯鄲,見而憐之,曰「此奇貨可居」。3乃往見子楚,說曰:「吾能大子之門。」子楚笑曰:「且自大君之門,而乃大吾門!」呂不韋曰:「子不知也,吾門待子門而大。」子楚心知所謂,乃引與坐,深語。4呂不韋曰:「秦王老矣,安國君得為太子。竊聞安國君愛幸華陽夫人,華陽夫人無子,能立適嗣者5獨華陽夫人耳。今子兄弟二十餘人,子又居中,不甚見幸,久質諸侯。即大王薨,安國君立為王,則子毋幾得與長子6及諸子旦暮在前者爭為太子矣。」子楚曰:「然。為之柰何?」呂不韋曰:「子貧,客於此,非有以奉獻於親及結賓客也。不韋雖貧,請以千金為子西游,事安國君及華陽夫人,立子為適嗣。」子楚乃頓首曰:「必如君策,請得分秦國與君共之。」

1 《索隱》韓王信傳亦曰「韓信,襄王孽孫」。張晏曰「孺子曰孽子」。何休注公羊「孽,賤子也。以非嫡正,故曰孽」。

2 《索隱》按:下文云「以五百金為進用」,宜依小顏讀為「賮」,音才刃反。進者,財也,古字假借之也。

3 《集解》以子楚方財貨也。 《正義》戰國策云:「濮陽人呂不韋賈邯鄲,見秦質子異人,謂其父曰:『耕田之利幾倍?』曰:『十倍。』『珠玉之贏幾倍?』曰:『百倍。』『立主定國之贏幾倍?』曰:『無數。』不韋曰:『今力田疾作,不得煖衣飽食;今定國立君,澤可遺後世,願往事之。』秦子異人質於趙,處於城,故往說之。乃說秦王后弟陽泉君曰:『君之罪至死,君知之乎?君門下無不居高官尊位,太子門下無貴者,而駿馬盈外廄,美女充後庭。王之春秋高矣,一日山陵崩,太子用事,君危於累卵,而不壽於朝生。今有計可以使君富千萬,寧於太山,必無危亡之患矣。』陽泉曰:『請聞其說。』不韋曰:『王年高矣,王后無子。子傒有承國之業,士倉又輔之。王一日山陵崩,子傒立,士倉用事,王后之門必生蓬蒿。子楚異人,賢材也,棄在於趙,無母,引領西望,欲一得歸。王后誠請而立之,是異人無國有國,王后無子有子。』陽泉曰:『諾。』入說王后,為請於趙而歸之。」

4 《索隱》謂既解不韋所言之意,遂與密謀深語也。

5 《正義》適音嫡。

6 《索隱》毋音無。幾音冀。幾,望也。左傳曰「日月以幾」。戰國策曰「子傒承國之業」。高誘注云「子傒,秦太子異人之異母兄弟也」。 《正義》言子楚無望得為太子。

 

呂不韋乃以五百金與子楚,為進用,結賓客;而復以五百金買奇物玩好,自奉而西游秦,求見華陽夫人姊,而皆以其物獻華陽夫人。因言子楚賢智,結諸侯賓客遍天下,常曰「楚也以夫人為天,日夜泣思太子及夫人」。夫人大喜。不韋因使其姊說夫人1曰:「吾聞之,以色事人者,色衰而愛弛。今夫人事太子,甚愛而無子,不以此時蚤自結於諸子中賢孝者,舉立以為適而子之,2夫在則重尊,夫百歲之後,所子者為王,終不失勢,此所謂一言而萬世之利也。不以繁華時樹本,即色衰愛弛後,雖欲開一語,尚可得乎?今子楚賢,而自知中男也,次不得為適,其母又不得幸,自附夫人,夫人誠以此時拔以為適,夫人則竟世有寵於秦矣。」華陽夫人以為然,承太子閒,從容3言子楚質於趙者絕賢,來往者皆稱譽之。乃因涕泣曰:「妾幸得充後宮,不幸無子,願得子楚立以為適嗣,以託妾身。」安國君許之,乃與夫人刻玉符,約以為適嗣。安國君及夫人因厚餽遺子楚,而請呂不韋傅之,子楚以此名譽益盛於諸侯。

1 《索隱》戰國策作「說秦王后弟陽泉君」也。

2 《索隱》以此為一句。子謂養之為子也。然欲分「立以為適」作上句,而「子之夫在則尊重」作下句,意亦通。

3 《索隱》閒音閑。從音七恭反。

 

呂不韋取邯鄲諸姬絕好善舞1者與居,知有身。子楚從不韋飲,見而說之,因起為壽,請之。呂不韋怒,念業已破家為子楚,欲以釣奇,2乃遂獻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時,3生子政。子楚遂立姬為夫人。

1 《索隱》言其姿容絕美而又善舞也。

2 《索隱》釣者,以取魚喻也。奇即上云「此奇貨可居」也。

3 《集解》徐廣曰:「期,十二月也。」 《索隱》徐廣云「十二月也」。譙周云「人十月生,此過二月,故云『大期』」,蓋當然也。既云自匿有娠,則生政固當踰常期也。

 

秦昭王五十年,使王齮圍邯鄲,急,趙欲殺子楚。子楚與呂不韋謀,行金六百斤予守者吏,得脫,亡赴秦軍,遂以得歸。趙欲殺子楚妻子,子楚夫人趙豪家女也,得匿,以故母子竟得活。秦昭王五十六年,薨,太子安國君立為王,華陽夫人為王后,子楚為太子。趙亦奉子楚夫人及子政歸秦。

秦王立一年,薨,謚為孝文王。太子子楚代立,是為莊襄王。莊襄王所母1華陽后為華陽太后,真母夏姬尊以為夏太后。莊襄王元年,以呂不韋為丞相,2封為文信侯,食河南雒陽3十萬戶。

1 《索隱》劉氏本作「所生母」,「生」衍字也。今檢諸本並無「生」字。

2 《索隱》下文「尊為相國」。案:百官表曰「皆秦官,金印紫綬,掌承天子助理萬機。秦置左右,高帝置一,後又更名相國,哀帝時更名大司徒」。

3 《索隱》戰國策曰「食藍田十二縣」。而秦本紀莊襄王元年初置三川郡,地理志高祖更名河南。此秦代而曰「河南」者,史記後作,據漢郡而言之耳。

 

莊襄王即位三年,薨,太子政立為王,1尊呂不韋為相國,號稱「仲父」。2秦王年少,太后時時竊私通呂不韋。不韋家僮萬人。

1 《集解》徐廣曰:「時年十三。」

2 《正義》仲,中也,次父也。蓋效齊桓公以管仲為仲父。

 

當是時,魏有信陵君,1楚有春申君,趙有平原君,齊有孟嘗君,2皆下士喜賓客以相傾。呂不韋以秦之彊,羞不如,亦招致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是時諸侯多辯士,如荀卿之徒,著書布天下。呂不韋乃使其客人人著所聞,集論以為八覽、六論、十二紀,二十餘萬言。3以為備天地萬物古今之事,號曰呂氏春秋。布咸陽4市門,懸千金其上,延諸侯游士賓客有能增損一字者予千金。

1 《正義》年表云秦昭王五十六年,平原君卒;始皇四年,信陵君死;始皇九年,李園殺春申君。孟嘗君當秦昭王二十四年已後而卒,最早。

2 《索隱》按:王劭云「孟嘗、春申死已久」。據表及傳,孟嘗、平原死稍在前。信陵將五國兵攻秦河外,正當在莊襄王時,不韋已為相。又春申與不韋並時,各相向十餘年,不得言死之久矣。

3 《索隱》八覽者,有始、孝行、慎大、先識、審分、審應、離俗、時君也。六論者,開春、慎行、貴直、不苟、以順、士容也。十二紀者,記十二月也,其書有孟春等紀。二十餘萬言,二十六卷也。

4 《索隱》地理志右扶風渭城縣,故咸陽,高帝更名新城,景帝更名渭城。案:咸訓皆,其地在渭水之北,北阪之南,水北曰陽,山南亦曰陽,皆在二者之陽也。

 

始皇帝益壯,太后淫不止。呂不韋恐覺禍及己,乃私求大陰人嫪毐以為舍人,時縱倡樂,使毐以其陰關桐輪而行,1令太后聞之,以啗太后。太后聞,果欲私得之。呂不韋乃進嫪毐,詐令人以腐罪2告之。不韋又陰謂太后曰:「可事詐腐,則得給事中。」太后乃陰厚賜主腐者吏,詐論之,拔其鬚眉為宦者,遂得侍太后。太后私與通,絕愛之。有身,太后恐人知之,詐卜當避時,徙宮居雍。3嫪毐常從,賞賜甚厚,事皆決於嫪毐。嫪毐家僮數千人,諸客求宦為嫪毐舍人千餘人。

1 《正義》以桐木為小車輪。

2 《正義》腐音輔,謂宮刑胥靡也。

3 《正義》雍故城在岐雍縣南七里,有秦都大鄭宮。

 

始皇七年,莊襄王母夏太后薨。孝文王后曰華陽太后,與孝文王會葬壽陵。1夏太后子莊襄王葬芷陽,2故夏太后獨別葬杜東,3曰「東望吾子,西望吾夫。後百年,旁當有萬家邑」4。

1 《正義》秦孝文王陵在雍州萬年縣東北二十五里。

2 《索隱》芷音止。地理志京兆霸陵縣故芷陽。案:在長安東也。 《正義》秦莊襄陵在雍州新豐縣西南三十五里。始皇在北,故俗亦謂之「見子陵」。

3 《索隱》杜原之東也。 《正義》夏太后陵在萬年縣東南二十五里。

4 《索隱》按:宣帝元康元年起杜陵。漢舊儀武、昭、宣三陵皆三萬戶,計去此一百六十餘年也。

 

始皇九年,有告嫪毐實非宦者,常與太后私亂,生子二人,皆匿之。與太后謀曰「王即薨,以子為後」。1於是秦王下吏治,具得情實,事連相國呂不韋。九月,夷嫪毐三族,殺太后所生兩子,而遂遷太后於雍。2諸嫪毐舍人皆沒其家而遷之蜀。3王欲誅相國,為其奉先王功大,及賓客辯士為游說者眾,王不忍致法。

1 《集解》說苑曰:「毐與侍中左右貴臣博弈飲酒,醉,爭言而鬥,瞋目大叱曰:『吾乃皇帝假父也,寠人子何敢乃與我亢!』所與鬥者走,行白始皇。」 《索隱》劉氏寠音其矩反。今俗本多作「屢」字,蓋相承錯耳,不近詞義。今按:說苑作「寠子」,言輕諸侍中,以為窮寠家之子也。

2 《索隱》按:說苑云遷太后棫陽宮。地理志雍縣有棫陽宮,秦昭王所起也。

3 《索隱》家謂家產資物,並沒入官,人口則遷之蜀也。

 

秦王十年十月,免相國呂不韋。及齊人茅焦說秦王,秦王乃迎太后於雍,歸復咸陽,1而出文信侯就國河南。

1 《集解》徐廣曰:「入南宮。」

 

歲餘,諸侯賓客使者相望於道,請文信侯。秦王恐其為變,乃賜文信侯書曰:「君何功於秦?秦封君河南,食十萬戶。君何親於秦?號稱仲父。其與家屬徙處蜀!」呂不韋自度稍侵,恐誅,乃飲酖而死。1秦王所加怒呂不韋、嫪毐皆已死,乃皆復歸嫪毐舍人遷蜀者。

1 《集解》徐廣曰:「十二年。」駰案:皇覽曰「呂不韋冢在河南洛陽北邙道西大冢是也。民傳言呂母冢。不韋妻先葬,故其冢名『呂母』也」。

 

始皇十九年,太后薨,謚為帝太后,1與莊襄王會葬茞陽。2

1 《索隱》王劭云「秦不用謚法,此蓋號耳」,其義亦當然也。始皇稱皇帝之後,故其母號為帝太后,豈謂誄列生時之行乎!

2 《集解》徐廣曰:「一作『芷陽』。」

 

太史公曰:不韋及嫪毐貴,封號文信侯。1人之告嫪毐,毐聞之。秦王驗左右,未發。上之雍郊,毐恐禍起,乃與黨謀,矯太后璽發卒以反蘄年宮。2發吏攻毐,毐敗亡走,追斬之好畤,3遂滅其宗。而呂不韋由此絀矣。孔子之所謂「聞」者,其呂子乎?4

1 《索隱》按:文信侯,不韋封也。嫪毐封長信侯。上文已言不韋封,此贊中言嫪毐得寵貴由不韋耳,今此合作「長信侯」也。

2 《正義》蘄年宮在岐州城西故城內。

3 《索隱》地理志扶風有好畤縣也。

4 《集解》論語曰:「夫聞也者,色取仁而行違,居之不疑,在邦必聞,在家必聞。」馬融曰:「此言佞人也。」

【索隱述贊】不韋釣奇,委質子楚。華陽立嗣,邯鄲獻女。及封河南,乃號仲父。徙蜀懲謗,懸金作語。籌策既成,富貴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