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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義第七十六

Jack 在 周日, 03/03/2013 - 12:16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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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於錦 校對提供


董子春秋繁露卷第十六

祭義第七十六

五穀,食物之牲也,天之所以為人賜也。 (舊本人賜倒錢改正) 宗廟上四時之所成,受賜而薦之宗廟,敬之性也, (性疑當作至) 於祭之而宜矣。宗廟之祭,物之厚無上也。春上豆實,夏上尊實,秋上朹實,冬上敦實,豆實,韭也,春之所始生也。尊實,麷也,夏之所受初也。 (受初錢疑倒下同) 朹實,黍也,秋之所先成也。敦實,稻也,冬之所畢熟也。始生故曰祠,善其司也;夏約故曰約,貴所受初也;先成故曰嘗,嘗言甘也;畢熟故曰蒸,蒸言眾也。奉四時所受於天者而上之,為上祭,貴天賜,且尊宗廟也。孔子受君賜則以祭,況受天賜乎。一年之中,天賜四至,至則上之,此宗廟所以歲四祭也。故君子未嘗不食新,新天賜至, (錢疑是天賜新至) 必先薦之,乃敢食之,尊天、敬宗廟之心也。尊天,美義也;敬宗廟,大禮也。聖人之所謹也。 (舊本大禮也倒在此句下今移正) 不多而欲潔清,不貪數而欲恭敬。君子之祭也,躬親之,致其中心之誠,盡敬潔之道,以接至尊,故鬼享之。享之如此,乃可謂之能祭。祭者,察也,以善逮鬼神之謂也。善乃逮不可聞見者,故謂之察。吾以名之所享,故祭之不虛,安所可察哉!祭之為言際也與? (與音餘舊本此下有察也二字係誤衍) 祭然後能見不見。見不見之見者, (舊本作之見者見不見係誤倒今移正) 然後知天命鬼神。知天命鬼神,然後明祭之意。明祭之意,乃知重祭事。孔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祭神如神在。」重祭事,如事生。故聖人於鬼神也,畏之而不敢欺也,信之而不獨任,事之而不專恃。恃其公,報有德也;幸其不私,與人福也。其見於《詩》曰:「嗟爾君子,毋恆安息。靜共爾位,好是正直。神之聽之,介爾景福。」正直者得福也,不正者不得福,此其法也。以《詩》為天下法矣,何謂不法哉?其辭直而重,有再歎之, (有與又同) 欲人省其意也。而人尚不省,何其忘哉!孔子曰:「書之重,辭之復。 (復與複同) 嗚呼!不可不察也。其中必有美者焉。此之謂也。」 (末段多有賸句疑後人所附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