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馬臣去病1昧死再拜上疏皇帝陛下:陛下過聽,使臣去病待罪行閒。宜專邊塞之思慮,暴骸中野無以報,乃敢惟他議以干用事者,誠見陛下憂勞天下,哀憐百姓以自忘,虧膳貶樂,損郎員。皇子賴天,能勝衣趨拜,至今無號位師傅官。陛下恭讓不恤,群臣私望,不敢越職而言。臣竊不勝犬馬心,昧死願陛下詔有司,因盛夏吉時定皇子位。2唯陛下幸察。臣去病昧死再拜以聞皇帝陛下。」三月乙亥,御史臣光守尚書令奏未央宮。制曰:「下御史。」
1 《索隱》霍去病也。
2 《索隱》按;明堂月令云「季夏月,可以封諸侯,立大官」是也。
六年三月戊申朔,乙亥,御史臣光守尚書令、丞非,1下御史書到,言:「丞相臣青翟、2御史大夫臣湯、3太常臣充、4大行令臣息、5太子少傅臣安6行宗正事昧死上言:大司馬去病上疏曰:『陛下過聽,使臣去病待罪行閒。宜專邊塞之思慮,暴骸中野無以報,乃敢惟他議以干用事者,誠見陛下憂勞天下,哀憐百姓以自忘,虧膳貶樂,損郎員。皇子賴天,能勝衣趨拜,至今無號位師傅官。陛下恭讓不恤,群臣私望,不敢越職而言。臣竊不勝犬馬心,昧死願陛下詔有司,因盛夏吉時定皇子位。唯願陛下幸察。』制曰『下御史』。臣謹與中二千石、二千石臣賀等7議:古者裂地立國,並建諸侯以承天于,所以尊宗廟重社稷也。今臣去病上疏,不忘其職,因以宣恩,乃道天子卑讓自貶以勞天下,慮皇子未有號位。臣青翟、臣湯等宜奉義遵職,愚憧而不逮事。方今盛夏吉時,臣青翟、臣湯等昧死請立皇子臣閎、8臣旦、臣胥為諸侯王。昧死請所立國名。」
1 《索隱》按:奏狀有尚書令官位,而史先闕其名耳。丞非者,或尚書左右丞,非其名也。
2 《索隱》莊青翟也。
3 《索隱》張湯。
4 《索隱》蓋趙充也。
5 《索隱》李息。
6 《索隱》任安也。
7 《正義》公孫賀。
8 《集解》徐廣曰:「一作『閞』。」
制曰:「蓋聞周封八百,姬姓並列,或子、男、附庸。禮『支子不祭』。云並建諸侯所以重社稷,朕無聞焉。且天非為君生民也1。朕之不德,海內未洽,乃以未教成者彊君連城,即股肱何勸2?其更議以列侯家之。」
1 《索隱》左傳曰「天生蒸民,立君以司牧之」,是言生人為立君長司牧之耳,非天為君而生人也。
2 《集解》徐廣曰:「一作『敦』,一作『勖』,一作『觀』也。」 《索隱》謂皇子等並未習教義也。皇子未習教義,而彊使為諸侯王,以君連城之人,則大臣何有所勸?
三月丙子,奏未央宮。「丞相臣青翟、御史大夫臣湯昧死言:臣謹與列侯臣嬰齊、中二千石二千石臣賀、諫大夫博士臣安等議曰:伏聞周封八百,姬姓並列,奉承天子。康叔以祖考顯,而伯禽以周公立,咸為建國諸侯,以相傅為輔。百官奉憲,各遵其職,而國統備矣。竊以為並建諸侯所以重社稷者,四海諸侯各以其職奉貢祭。支子不得奉祭宗祖,禮也。封建使守藩國,帝王所以扶德施化。陛下奉承天統,明開聖緒,尊賢顯功,興滅繼絕。續蕭文終之後于酇,1褒厲群臣平津侯等。2昭六親之序,明天施之屬,使諸侯王封君得推私恩分子弟戶邑,錫號尊建百有餘國。3而家皇子為列侯,則尊卑相踰,4列位失序,不可以垂統於萬世。臣請立臣閎、5臣旦、6臣胥7為諸侯王。」三月丙子,奏未央宮。
1 《索隱》蕭何謚文終也。按:蕭何初封沛之酇,音贊。後其子續封南陽之酇,音嵯。
2 《索隱》公孫弘平津侯。平津,高成之鄉名。 《正義》公孫弘所封平津鄉,在滄州鹽山南四十二里也。
3 《索隱》謂武帝廣推恩之詔,分王諸侯王子弟,故有百餘國。
4 《索隱》謂諸侯王子已為列侯,而今又家皇子為列侯,是尊卑相踰越矣。
5 《索隱》齊王也,王夫人子。
6 《索隱》燕王也。漢書云李姬子。
7 《索隱》廣陵王也。
制曰:「康叔親屬有十而獨尊者,褒有德也。周公祭天命郊,故魯有白牡、騂剛之牲。1群公不毛,2賢不肖差也。『高山仰之,景行嚮之』,朕甚慕焉。所以抑未成,家以列侯可。」
1 《集解》公羊傳曰:「魯祭周公,牲用白牡,魯公用騂剛。」何休曰:「白牡,殷牲也。騂剛,赤脊,周牲也。」
2 《集解》何休曰:「不毛,不純色也。」
四月戊寅,奏未央宮。「丞相臣青翟、御史大夫臣湯昧死言:臣青翟等與列侯、吏二千石、諫大夫、博士臣慶等議:昧死奏請立皇子為諸侯王。制曰:『康叔親屬有十而獨尊者,褒有德也。周公祭天命郊,故魯有白牡、騂剛之牲。群公不毛,賢不肖差也。「高山仰之,景行嚮之」,朕甚慕焉。所以抑未成,家以列侯可。』臣青翟、臣湯、博士臣將行等伏聞康叔親屬有十,武王繼體,周公輔成王,其八人皆以祖考之尊建為大國。康叔之年幼,周公在三公之位,而伯禽據國於魯,蓋爵命之時,未至成人。康叔後扞祿父之難,伯禽殄淮夷之亂。昔五帝異制,周爵五等,春秋三等,1皆因時而序尊卑。高皇帝撥亂世反諸正,2昭至德,定海內,封建諸侯,爵位二等3。皇子或在繈褓而立為諸侯王,奉承天子,為萬世法則,不可易。陛下躬親仁義,體行聖德,表裏文武。顯慈孝之行,廣賢能之路。內褒有德,外討彊暴。極臨北海,4西(湊)〔溱〕月氏,5匈奴、西域,舉國奉師。輿械之費,不賦於民。虛御府之藏以賞元戎,6開禁倉以振貧窮,減戍卒之半。百蠻之君,靡不鄉風,承流稱意。遠方殊俗,重譯而朝,澤及方外。故珍獸至,嘉穀興,天應甚彰。今諸侯支子封至諸侯王,7而家皇子為列侯,8臣青翟、臣湯等竊伏孰計之,皆以為尊卑失序,使天下失望,不可。臣請立臣閎、臣旦、臣胥為諸侯王。」四月癸未,奏未央宮,留中不下。
1 《集解》鄭玄曰:「春秋變周之文,從殷之質,合伯、子、男以為一,則殷爵三等者,公、侯、伯也。」
2 《索隱》春秋公羊傳文。
3 《索隱》謂王與列侯。
4 《正義》匈奴傳云霍去病伐匈奴,北臨翰海。
5 《正義》溱音臻。氏音支。至月氏。月氏,西戎國名,在蔥嶺之西也。
6 《集解》詩云:「元戎十乘,以先啟行。」韓嬰章句曰:「元戎,大戎,謂兵車也。車有大戎十乘,謂車縵輪,馬被甲,衡扼之上盡有劍戟,名曰陷軍之車,所以冒突先啟敵家之行伍也。」毛傳曰:「夏后氏曰鉤車,先正也。殷曰寅車,先疾也。周曰元戎,先良也。」
7 《索隱》謂立膠東王子慶為六安王,常山王子平為真定王,子商為泗水王是也。
8 《索隱》時諸王稱「國」,列侯稱「家」也,故云「家皇子」為尊卑失序。
「丞相臣青翟、太僕臣賀、行御史大夫事太常臣充、太子少傅臣安行宗正事昧死言:臣青翟等前奏大司馬臣去病上疏言,皇子未有號位,臣謹與御史大夫臣湯、中二千石、二千石、諫大夫、博士臣慶等昧死請立皇子臣閎等為諸侯王。陛下讓文武,躬自切,及皇子未教。群臣之議,儒者稱其術,或誖其心。陛下固辭弗許,家皇子為列侯。臣青翟等竊與列侯臣壽成1等二十七人議,皆曰以為尊卑失序。高皇帝建天下,為漢太祖,王子孫,廣支輔。先帝法則弗改,所以宣至尊也。臣請令史官擇吉日,具禮儀上,御史奏輿地圖,2他皆如前故事。」制曰:「可。」
1 《集解》徐廣曰:「蕭何之玄孫酇侯壽成,後為太常也。」
2 《索隱》謂地為「輿」者:天地有覆載之德,故謂天為「蓋」,謂地為「輿」,故地圖稱「輿地圖」。疑自古有此名,非始漢也。
四月丙申,奏未央宮。「太僕臣賀行御史大夫事昧死言:太常臣充言卜入四月二十八日乙巳,可立諸侯王。臣昧死奏輿地圖,請所立國名。禮儀別奏。臣昧死請。」
制曰:「立皇子閎為齊王,旦為燕王,胥為廣陵王。」
四月丁酉,奏未央宮。六年1四月戊寅朔,癸卯,御史大夫湯下丞相,丞相下中二千石,二千石下郡太守、諸侯相,丞書從事下當用者。如律令。
1 《集解》徐廣曰:「一云元狩。」
「維六年四月乙巳,皇帝使御史大夫湯廟立子閎為齊王。曰:於戲,小子閎,1受茲青社!2朕承祖考,維稽古建爾國家,封于東土,世為漢藩輔。於戲念哉!恭朕之詔,惟命不于常。人之好德,克明顯光。義之不圖,俾君子怠。3悉爾心,允執其中,天祿永終。厥有愆不臧,乃凶于而國,害于爾躬。於戲,保國艾民,可不敬與!王其戒之。」4
1 《索隱》此封齊王策文也。又按武帝集,此三王策皆武帝手製。於戲音嗚呼。戲或音羲。
2 《集解》張晏曰;「王者以五色土為太社,封四方諸侯,各以其方色土與之,苴以白茅,歸以立社。」 《索隱》蔡邕獨斷云:「皇子封為王,受天子太社之土,若封東方諸侯,則割青土,藉以白茅,授之以立社,謂之『茅土』。」齊在東方,故云青社。
3 《索隱》謂若不圖於義,則君子懈怠,無歸附心。
4 《集解》徐廣曰:「立八年,無後,絕。」
右齊王策。
「維六年四月乙巳,皇帝使御史大夫湯廟立子旦為燕王。曰:於戲,小子旦,受茲玄社!朕承祖考,維稽古,1建爾國家,封于北土,世為漢藩輔。於戲!葷粥氏虐老獸心,2侵犯寇盜,加以姦巧邊萌。3於戲!朕命將率徂征厥罪,萬夫長,千夫長,三十有二君皆來,4降期奔師。5葷粥徙域,6北州以綏。7悉爾心,毋作怨,毋俷德,8毋乃廢備。9非教士不得從徵。10於戲,保國艾民,可不敬與!王其戒之。」11
1 《索隱》褚先生解云:「維者,度也。稽者,當也。言當順古道也。」魏高貴鄉公云:「稽,同也。古,天也。謂堯能同天。」
2 《索隱》按:匈奴傳曰「其國貴壯賤老,壯者食肥美,老者食其餘」,是虐老也。
3 《索隱》邊甿。韋昭云:「甿,民也。」三倉云:「邊人云甿。」
4 《集解》張晏曰:「時所獲三十二帥也。」
5 《集解》如淳曰:「偃其旗鼓而來降。」 《索隱》漢書「君」作「帥」,「期」作「旗」。而服虔云以三十二軍中之將,下旗去之也。如淳云即昆邪王偃旗鼓降時也。若如此意,則三十二君非軍將,蓋戎狄酋帥時有三十二君來降也。
6 《集解》張晏曰:「匈奴徙東也。」
7 《集解》臣瓚曰:「綏,安也。」
8 《集解》徐廣曰:「俷,一作『菲』。」 《索隱》無菲德。蘇林云:「菲,廢也。本亦作『俷』,俷,敗也。」孔文祥云:「菲,薄也。」漢書作「棐」。 《正義》俷音符味反。
9 《索隱》褚先生解云:「言無乏武備,常備匈奴也。」
10 《集解》張晏曰:「士不素習,不應召。」 《索隱》韋昭云:「士非素教習,不得從軍徵發。故孔子曰『不教人戰,是謂棄之』是也。」褚先生解云:「非習禮義,不得在其側也。」
11 《集解》徐廣曰:「立三十年,自殺,國除。」
右燕王策。
「維六年四月乙巳,皇帝使御史大夫湯廟立子胥為廣陵王。曰:於戲,小子胥,受茲赤社!朕承祖考,維稽古建爾國家,封于南土,世為漢藩輔。古人有言曰:『大江之南,1五湖之閒,2其人輕心。楊州保疆,3三代要服,不及以政。』於戲!悉爾心,戰戰兢兢,乃惠乃順,毋侗好軼,毋邇宵人,4維法維則。書云:『臣不作威,不作福,靡有後羞。』於戲,保國艾民,可不敬與!王其戒之。」5
1 《正義》謂京口南至荊州以南也。
2 《索隱》按:五湖者,具區、洮滆、彭蠡、青草、洞庭是也。或曰太湖五百里,故曰五湖也。
3 《集解》徐廣曰:「一作『』。」駰案:李奇曰「保,恃也」。
4 《集解》應劭曰:「無好逸游之事,邇近小人。」張晏曰;「侗音同。」 《索隱》侗音同。褚先生解云:「無好軼樂馳騁戈獵。邇,近也。宵人,小人也。」鄒氏宵音謖,謖亦小人也。或作「佞人」。
5 《集解》徐廣曰:「立六十四年,自殺。」
右廣陵王策。
太史公曰:古人有言曰「愛之欲其富,親之欲其貴」。故王者土建國,封立子弟,所以褒親親,序骨肉,尊先祖,貴支體,廣同姓於天下也。是以形勢彊而王室安。自古至今,所由來久矣。非有異也,故弗論箸也。燕齊之事,無足采者。然封立三王,天子恭讓,群臣守義,文辭爛然,甚可觀也,是以附之世家。
褚先生曰:臣幸得以文學為侍郎,好覽觀太史公之列傳。傳中稱三王世家文辭可觀,求其世家終不能得。竊從長老好故事者取其封策書,編列其事而傳之,令後世得觀賢主之指意。
蓋聞孝武帝之時,同日而俱拜三子為王:封一子於齊,一子於廣陵,一子於燕。各因子才力智能,及土地之剛柔,人民之輕重,為作策以申戒之。謂王:「世為漢藩輔,保國治民,可不敬與!王其戒之。」夫賢主所作,固非淺聞者所能知,非博聞彊記君子者所不能究竟其意。至其次序分絕,文字之上下,簡之參差長短,皆有意,人莫之能知。謹論次其真草詔書,編于左方。令覽者自通其意而解說之。
王夫人者,趙人也,與衛夫人並幸武帝,而生子閎。閎且立為王時,其母病,武帝自臨問之。曰:「子當為王,欲安所置之?」王夫人曰:「陛下在,妾又何等可言者。」帝曰:「雖然,意所欲,欲於何所王之?」王夫人曰:「願置之雒陽。」武帝曰:「雒陽有武庫敖倉,天下衝阨,漢國之大都也。先帝以來,無子王於雒陽者。去雒陽,餘盡可。」王夫人不應。武帝曰:「關東之國無大於齊者。齊東負海而城郭大,古時獨臨菑中十萬戶,天下膏腴地莫盛於齊者矣。」王夫人以手擊頭,謝曰:「幸甚。」王夫人死而帝痛之,使使者拜之曰:「皇帝謹使使太中大夫明奉璧一,賜夫人為齊王太后。」子閎王齊,年少,無有子,立,不幸早死,國絕,為郡。天下稱齊不宜王云。
所謂「受此土」者,諸侯王始封者必受土於天子之社,歸立之以為國社,以歲時祠之。春秋大傳曰:「天子之國有泰社。東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方黃。」故將封於東方者取青土,封於南方者取赤土,封於西方者取白土,封於北方者取黑土,封於上方者取黃土。各取其色物,裹以白茅,封以為社。此始受封於天子者也。此之為主土。主土者,立社而奉之也。「朕承祖考」,祖者先也,考者父也。「維稽古」,維者度也,念也,稽者當也,當順古之道也。
齊地多變詐,不習於禮義,故戒之曰「恭朕之詔,唯命不可為常。人之好德,能明顯光。不圖於義,使君子怠慢。悉若心,信執其中,天祿長終。有過不善,乃凶于而國,而害于若身」。齊王之國,左右維持以禮義,不幸中年早夭。然全身無過,如其策意。
傳曰「青采出於藍,而質青於藍」者,教使然也。遠哉賢主,昭然獨見:誡齊王以慎內;誡燕王以無作怨,無俷德;1誡廣陵王以慎外,無作威與福。
1 《索隱》本亦作「肥」。案:上策云「作菲德」,下云「勿使王背德也」,則肥當音扶味反,亦音匪。
夫廣陵在吳越之地,其民精而輕,故誡之曰「江湖之閒,其人輕心。楊州葆疆,三代之時,迫要使從中國俗服,不大及以政教,以意御之而已。無侗好佚,無邇宵人,維法是則。無長好佚樂馳騁弋獵淫康,而近小人。常念法度,則無羞辱矣」。三江、五湖有魚鹽之利,銅山之富,天下所仰。故誡之曰「臣不作福」者,勿使行財幣,厚賞賜,以立聲譽,為四方所歸也。又曰「臣不作威」者,勿使因輕以倍義也。
會孝武帝崩,孝昭帝初立,先朝廣陵王胥,厚賞賜金錢財幣,直三千餘萬,益地百里,邑萬戶。
會昭帝崩,宣帝初立,緣恩行義,以本始元年中,裂漢地,盡以封廣陵王胥四子:一子為朝陽侯;1一子為平曲侯;2一子為南利侯;3最愛少子弘,立以為高密王。4
1 《正義》括地志云:「朝陽故城在鄧州穰縣南八十里。應劭云在朝水之陽也。」
2 《正義》地理志云平曲縣屬東海郡。又云在瀛州文安縣北七十里。
3 《正義》括地志云:「南利故城在豫州上蔡縣東八十五里。」
4 《正義》括地志云:「高密故城在密州高密縣西南四十里。」
其後胥果作威福,通楚王使者。楚王宣言曰:「我先元王,高帝少弟也,封三十二城。今地邑益少,我欲與廣陵王共發兵云〔立〕。廣陵王為上,我復王楚三十二城,如元王時。」事發覺,公卿有司請行罰誅。天子以骨肉之故,不忍致法於胥,下詔書無治廣陵王,獨誅首惡楚王。傳曰「蓬生麻中,不扶自直;1白沙在泥中,與之皆黑」者,土地教化使之然也。其後胥復祝詛謀反,自殺,國除。
1 《索隱》已下並見荀卿子。
燕土墝埆,北迫匈奴,其人民勇而少慮,故誡之曰「葷粥氏無有孝行而禽獸心,以竊盜侵犯邊民。朕詔將軍往征其罪,萬夫長,千夫長,三十有二君皆來,降旗奔師。葷粥徙域遠處,北州以安矣」。「悉若心,無作怨」者,勿使從俗以怨望也。「無俷德」者,勿使(上)〔王〕背德也。「無廢備」者,無乏武備,常備匈奴也。「非教士不得從徵」者,言非習禮義不得在於側也。
會武帝年老長,而太子不幸薨,未有所立,而旦使來上書,請身入宿衛於長安。孝武見其書,擊地,怒曰:「生子當置之齊魯禮義之鄉,乃置之燕趙,果有爭心,不讓之端見矣。」於是使使即斬其使者於闕下。
會武帝崩,昭帝初立,旦果作怨而望大臣。自以長子當立,與齊王子劉澤等謀為叛逆,出言曰:「我安得弟在者!1今立者乃大將軍子也。」欲發兵。事發覺,當誅。昭帝緣恩寬忍,抑案不揚。公卿使大臣請,遣宗正與太中大夫公戶滿意、御史二人,偕往使燕,風喻之。2到燕,各異日,更見責王。宗正者,主宗室諸劉屬籍,先見王,為列陳道昭帝實武帝子狀。侍御史乃復見王,責之以正法,問:「王欲發兵罪名明白,當坐之。漢家有正法,王犯纖介小罪過,即行法直斷耳,安能寬王。」驚動以文法。王意益下,心恐。公戶滿意習於經術,最後見王,稱引古今通義,國家大禮,文章爾雅。3謂王曰:「古者天子必內有異姓大夫,所以正骨肉也;外有同姓大夫,所以正異族也。4周公輔成王,誅其兩弟,故治。武帝在時,尚能寬王。今昭帝始立,年幼,富於春秋,未臨政,委任大臣。古者誅罰不阿親戚,故天下治。方今大臣輔政,奉法直行,無敢所阿,恐不能寬王。王可自謹,無自令身死國滅,為天下笑。」於是燕王旦乃恐懼服罪,叩頭謝過。大臣欲和合骨肉,難傷之以法。
1 《索隱》案:昭帝,鉤弋夫人所生,武帝崩時,年纔七八歲耳。胥、旦早封在外,實合有疑。然武帝春秋高,惑於內寵,誅太子而立童孺,能不使胥、旦疑怨。亦由權臣輔政,貪立幼主之利,遂得鉤弋子當陽。斯實父德不弘,遂令子道不順。然犬各吠非其主,太中、宗正,人臣之職,又亦當如此。
2 《索隱》宗正,官名,必以宗室有德者為之,不知時何人。公戶姓,滿意名,為太中大夫。是使二人,又有侍御史二人,皆往使治燕王也。
3 《索隱》爾,近也;雅,正也。其書於「正」字義訓為近,故云爾雅。相承云周公作以教成王,又云子夏作之以解詩書也。
4 《索隱》按:內云有異姓大夫以正骨肉,蓋錯也。「內」合言「同姓」,宗正是也。「外」合言「異姓」,太中大夫是也。
其後旦復與左將軍上官桀等謀反,宣言曰「我次太子,太子不在,我當立,大臣共抑我」云云。大將軍光輔政,與公卿大臣議曰:「燕王旦不改過悔正,行惡不變。」於是脩法直斷,行罰誅。旦自殺,國除,如其策指。有司請誅旦妻子。孝昭以骨肉之親,不忍致法,寬赦旦妻子,免為庶人。傳曰「蘭根與白芷,漸之滫中,1君子不近,庶人不服」者,所以漸然也。
1 《集解》徐廣曰:「滫者,淅米汁也。音先糾反。」 《索隱》白芷,香草也,音止,又音昌改反。漸音子潛反。漸,漬也。滫讀如禮「滫溲」之「滫」,謂洗也,音思酒反。 《正義》言雖香草,以米汁漬之,無復香氣。君子不欲附近,庶人不服者,為漸漬然也。以旦謀叛,君子庶人皆不附近。
宣帝初立,推恩宣德,以本始元年中盡復封燕王旦兩子:一子為安定侯;1立燕故太子建為廣陽王,2以奉燕王祭祀。
1 《正義》漢表在鉅鹿郡。
2 《正義》括地志云:「廣陽故城今在幽州良鄉縣東北三十七里。」
【索隱述贊】三王封系,舊史爛然。褚氏後補,冊書存焉。去病建議,青翟上言。天子沖挹,志在急賢。太常具禮,請立齊燕,閎國負海,旦社惟玄。宵人不邇,葷粥遠邊。明哉監戒,式防厥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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