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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曹相國世家第二十四

Jack 在 二, 02/14/2012 - 07:49 發表

 

 

平陽侯1曹參者,沛人也。2秦時為沛獄掾,而蕭何為主吏,居縣為豪吏矣。

1 《正義》晉州城即平陽故城也。

2 《集解》張華曰:「曹參字敬伯。」 《索隱》地理志平陽縣屬河東。又按春秋緯及博物志,並云參字敬伯。 《正義》按:沛,今徐州縣也。

 

高祖為沛公而初起也,參以中涓從。1將擊胡陵、方與2,攻秦監公軍,3大破之。東下薛,擊泗水守軍薛郭西。復攻胡陵,取之。徙守方與。方與反為魏,擊之。4豐反為魏,5攻之。賜爵七大夫。擊秦司馬6軍碭東,破之,取碭、狐父、7祁善置。8又攻下邑以西,至虞,9擊章邯車騎。攻爰戚10及亢父,11先登。遷為五大夫。北救阿,12擊章邯軍,陷陳,追至濮陽。攻定陶,取臨濟。13南救雍丘。擊李由軍,破之,殺李由,虜秦候一人。秦將章邯破殺項梁也,沛公與項羽引而東。楚懷王以沛公為碭郡長,將碭郡兵。於是乃封參為執帛,14號曰建成君。15遷為戚公,16屬碭郡。

1 《集解》漢書音義曰:「中涓如中謁者。」 《索隱》涓音古玄反。

2 《索隱》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郡。 《正義》胡陵,縣名,在方與之南。方音房,與音預,兗州縣也。

3 《集解》漢書音義曰:「監,御史監郡者;公,名。秦一郡置守、尉、監三人。」 《索隱》按注,公者監之名,然本紀泗川監名平,則平是名,公為相尊之稱也。

4 《正義》曹參擊方與。

5 《索隱》時雍齒守豐,為魏反沛公。

6 《正義》音夷。

7 《集解》徐廣曰:「伍被曰『吳濞敗於狐父』。」 《索隱》地理志碭屬梁國。狐父,地名,在梁碭之閒。徐氏引伍被云「吳濞敗於狐父」,是吳與梁相拒而敗處。 《正義》括地志云:「狐父亭在宋州碭山縣東南三十里。」

8 《集解》文穎曰:「善置,置名也。」晉灼曰:「祁音坻。孫檢曰『漢謂驛曰置。善,名也』。」 《索隱》按:司馬彪郡國志穀熟有祁亭。劉氏音遲,又如字。善置,置名,漢謂驛為置。 《正義》括地志云:「故祁城在宋州下邑縣東北四十九里,漢祁城縣也。」言取碭、狐父及祁縣之善置。

9 《索隱》地理志下邑、虞皆屬梁國。 《正義》宋州下邑縣在州東百一十里。漢下邑城,今碭山縣是。虞城縣在州北五十里,古虞國,商均所封。

10 《集解》徐廣曰:「宣帝時有爰戚侯。」 《索隱》蘇林云「縣名,屬山陽」。按功臣表,爰戚侯趙成。 《正義》音寂。劉音七歷反。今在兗州南,近亢父縣。

11 《索隱》地理志縣名,屬東平。 《正義》括地志:「亢父故城在兗州任城縣南五十一里。」

12 《索隱》按:阿即東阿也。時章邯圍田榮於東阿也。 《正義》今濟州東阿也。

13 《正義》淄州高苑縣西北二里有狄故城,安帝改曰臨濟。

14 《集解》張晏曰:「孤卿也。或曰楚官名。」

15 《索隱》地理志建成縣屬沛郡。

16 《索隱》謂遷參為戚令。 《正義》即爰戚縣也,是時屬沛郡。

 

其後從攻東郡尉軍,破之成武南。1擊王離軍成陽南,2復攻之杠里,大破之。追北,西至開封,擊趙賁3軍,破之,圍趙賁開封城中。西擊將楊熊軍於曲遇,4破之,虜秦司馬及御史各一人。遷為執珪。5從攻陽武,6下轘轅、緱氏,7絕河津,8還擊趙賁軍尸北,破之。9從南攻犨,與南陽守齮戰陽城郭東,10陷陳,11取宛,虜齮,盡定南陽郡。從西攻武關、嶢關,12取之。前攻秦軍藍田南,13又夜擊其北,秦軍大破,遂至咸陽,滅秦。

1 《索隱》地理志成武縣屬山陽。

2 《索隱》地理志縣名,在濟陰。成,地名。周武王封弟季載於成,其後代遷於成之陽,故曰成陽。 《正義》成陽故城,濮州雷澤縣是。史記云武王封弟季載於成。其後遷於成之陽,故曰成陽也。

3 《索隱》音奔。

4 《集解》徐廣曰:「在中牟。」 《索隱》曲,丘禹反。遇,牛凶反。 《正義》曲,丘羽反。遇,牛恭反。司馬彪郡國志云「中牟有曲遇聚」。按:中牟,鄭州縣也。

5 《集解》張晏曰:「侯伯執珪以朝,位比之。」如淳曰:「呂氏春秋『得伍員者位執珪』。古爵名。」

6 《正義》括地志云:「陽武故城在鄭州陽武縣東北十八里,漢陽武縣城也。」

7 《索隱》地理志陽武、緱氏二縣屬河南。轘轅,道名,在緱氏南。 《正義》緱氏,洛州縣也。括地志云:「轘轅故關在洛州緱氏縣東南四十里。十三州志云轘轅道凡十二曲,是險道。」

8 《正義》津,濟渡處。括地志云:「平陰故津在洛州洛陽縣東北五十里。」

9 《集解》徐廣曰:「尸在偃師。」孟康曰:「尸鄉北。」 《正義》破趙賁軍於尸鄉之北也。括地志云:「尸鄉亭在洛州偃師縣,在洛州東南也。」

10 《集解》應劭曰:「今赭陽。」 《索隱》徐廣云「陽城在南陽」,應劭云「今赭陽」。赭陽是南陽之縣。

11 《正義》陷南陽守於陽城郭東也。

12 《正義》括地志云:「故武關在商州商洛縣東九十里。藍田關在雍州藍田縣東南九十里,即秦嶢關也。」

13 《正義》雍州藍田縣在州東南八十里,因藍田山為名。

 

項羽至,以沛公為漢王。漢王封參為建成侯。從至漢中,1遷為將軍。從還定三秦,初攻下辯、故道、2雍、斄。3擊章平軍於好畤南,4破之,圍好畤,取壤鄉。5擊三秦軍壤東及高櫟,6破之。復圍章平,章平出好畤走。因擊趙賁、內史保軍,破之。東取咸陽,更名曰新城。7參將兵守景陵8二十日,三秦使章平等攻參,參出擊,大破之。賜食邑於寧秦。9參以將軍引兵圍章邯於廢丘。10以中尉從漢王出臨晉關。11至河內,下脩武,12渡圍津,13東擊龍且、項他定陶,破之。東取碭、蕭、彭城。14擊項籍軍,漢軍大敗走。參以中尉圍取雍丘。王武反於〔外〕黃,15程處反於燕,16往擊,盡破之。柱天侯反於衍氏,17又進破取衍氏。擊羽嬰於昆陽,追至葉。還攻武彊,18因至滎陽。參自漢中為將軍中尉,從19擊諸侯,及項羽敗,還至滎陽,凡二歲。

1 《正義》梁州本漢中郡。

2 《索隱》地理志二縣名,皆屬武都。辯音皮莧反。 《正義》括地志云:「成州同谷縣,本漢下辯道。」又云:「鳳州兩當縣,本漢故道縣,在州西五十里。」

3 《索隱》地理志二縣名,屬右扶風。斄音胎。 《正義》斄作「邰」,音貽。括地志云:「故雍縣南七里。故斄城一名武功,縣西南二十二里,古邰國也。」

4 《正義》括地志云:「好畤城在雍州好畤縣東南十三里。」

5 《集解》文穎曰:「地名。」

6 《索隱》櫟音歷。按:文穎云「壤鄉、高櫟皆地名也」。然盡在右扶風,今其地闕也。 《正義》音歷。皆村邑名。壤鄉,今雍州武功縣東南一十餘里高壤坊,是高櫟近壤鄉也。

7 《索隱》按:漢書高帝元年咸陽名新城,武帝改名曰渭城。

8 《集解》漢書音義曰:「縣名也。」

9 《集解》蘇林曰:「今華陰。」

10 《正義》周曰犬丘,秦更名廢丘,漢更名槐里,今故城在雍州始平縣東南十里。

11 《正義》即蒲津關也,在臨晉縣。故言臨晉關,今在同州也。

12 《正義》今懷州獲嘉縣,古脩武也。

13 《正義》徐廣曰:「東郡白馬有圍津。」 《索隱》顧氏按:水經注白馬津有韋鄉、韋津城。「圍」與「韋」同,古今字變爾。 《正義》括地志云:「黎陽津一名白馬津,在滑州白馬縣北三十里。帝王世紀云『白馬縣南有韋城,故豕韋國也』。續漢書郡國志云『白馬縣有韋城』。」

14 《正義》徐州二縣。

15 《集解》徐廣曰:「內黃縣有黃澤。」

16 《集解》徐廣曰:「東郡燕縣。」駰案:漢書音義曰「皆漢將」。

17 《索隱》天柱侯不知其誰封。衍氏,魏邑。地理志云天柱在廬江潛縣。

18 《集解》瓚曰:「武彊城在陽武。」 《正義》括地志云:「武彊故城在鄭州管城縣東北三十一里。」

19 《索隱》才用反。

 

高祖(三)2年,拜為假左丞相,入屯兵關中。月餘,魏王豹反,以假左丞相別與韓信東攻魏將軍孫遫1軍東張,2大破之。因攻安邑,得魏將王襄。擊魏王於曲陽,3追至武垣4,生得魏王豹。取平陽,5得魏王母妻子,盡定魏地,凡五十二城。賜食邑平陽。因從韓信擊趙相國夏說軍於鄔東,6大破之,斬夏說。韓信與故常山王張耳引兵下井陘,擊成安君,而令參還圍趙別將戚將軍於鄔城中。戚將軍出走,追斬之。乃引兵詣敖倉漢王之所。韓信已破趙,為相國,東擊齊。參以右丞相屬韓信,攻破齊歷下軍,遂取臨菑。還定濟北郡,攻著、漯陰、平原、鬲、盧。7已而從韓信擊龍且軍於上假密,8大破之,斬龍且,虜其將軍周蘭。定齊,凡得七十餘縣。得故齊王田廣相田光,其守相許章,及故齊膠東將軍田既。韓信為齊王,引兵詣陳,與漢王共破項羽,而參留平齊未服者。

1 《索隱》音速。

2 《集解》徐廣曰:「張者,地名。功臣表有張侯毛澤之。」駰按:蘇林曰屬河東。 《正義》括地志云:「張陽故城一名東張城,在蒲州虞鄉縣西北四十里。」

3 《正義》括地志云:「上曲陽,定州恆陽縣是。下曲陽在定州鼓城縣西五里。」

4 《集解》徐廣曰:「河東有垣縣。」 《正義》括地志云:「武垣縣,今瀛州城是。地理志云武垣縣屬涿郡也。」

5 《正義》晉州城是。

6 《集解》徐廣曰:「鄔縣在太原。音烏古反。」 《索隱》地理志鄔,太原縣名。音烏古反。

7 《索隱》地理志著縣屬濟南,盧縣屬泰山,漯陰、平原、鬲三縣屬平原。漯音吐答反。 《正義》括地志云:「平原故城在德州平原縣東南十里。故鬲城在德州安德縣西北十五里。」盧縣,今濟州理縣是也。

8 《集解》文穎曰:「或以為高密。」 《索隱》漢書亦作「假密」。按:下定齊七十縣,則上假密非高密,亦是齊地,今闕。

 

項籍已死,天下定,漢王為皇帝,韓信徙為楚王,齊為郡。參歸漢相印。高帝以長子肥為齊王,而以參為齊相國。以高祖六年賜爵列侯,與諸侯剖符,世世勿絕。食邑平陽萬六百三十戶,號曰平陽侯,除前所食邑。

 

以齊相國擊陳豨將張春軍,破之。黥布反,參以齊相國從悼惠王將兵車騎十二萬人,與高祖會擊黥布軍,大破之。南至蘄,還定竹邑、相、蕭、留。1

1 《索隱》地理志蘄、竹邑、相、蕭四縣屬沛。韋昭云「留今屬彭城」,則漢初亦屬沛也。 《正義》括地志云:「徐州符離縣城,漢竹邑城也。李奇云『今竹邑也』。故相城在符離縣西北九十里。輿地志云『宋共公自睢陽徙相子城,又還睢陽』。蕭,徐州縣,古蕭叔國城也。故留城在徐州沛縣東南五十里,張良所封。」

 

參功:凡下二國,縣一百二十二;得王二人,相三人,將軍六人,大莫敖、1郡守、司馬、候、御史各一人。

1 《集解》漢書音義曰:「楚之卿號。」

 

孝惠帝元年,除諸侯相國法,更以參為齊丞相。參之相齊,齊七十城。天下初定,悼惠王富於春秋,參盡召長老諸生,問所以安集百姓,如齊故(俗)諸儒以百數,言人人殊,參未知所定。聞膠西有蓋公,善治黃老言,使人厚幣請之。既見蓋公,蓋公為言治道貴清靜而民自定,推此類具言之。參於是避正堂,舍蓋公焉。其治要用黃老術,故相齊九年,齊國安集,大稱賢相。

惠帝二年,蕭何卒。參聞之,告舍人趣治行,「吾將入相」。居無何,使者果召參。參去,屬其後相曰:「以齊獄市為寄,慎勿擾也。」後相曰:「治無大於此者乎?」參曰:「不然。夫獄市者,所以并容也,今君擾之,姦人安所容也?吾是以先之。」1

1 《集解》漢書音義曰:「夫獄市兼受善惡,若窮極,姦人無所容竄;姦人無所容竄,久且為亂。秦人極刑而天下畔,孝武峻法而獄繁,此其效也。老子曰『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參欲以道化其本,不欲擾其末。」

 

參始微時,與蕭何善;及為將相,有卻。至何且死,所推賢唯參。參代何為漢相國,舉事無所變更,一遵蕭何約束。

擇郡國吏木詘於文辭,重厚長者,即召除為丞相史。吏之言文刻深,欲務聲名者,輒斥去之。日夜飲醇酒。卿大夫已下吏及賓客見參不事事,1來者皆欲有言。至者,參輒飲以醇酒,閒之,欲有所言,復飲之,醉而後去,終莫得開說,2以為常。

1 《集解》如淳曰:「不事丞相之事。」

2 《集解》如淳曰:「開謂有所啟白。」

 

相舍後園近吏舍,吏舍日飲歌呼。從吏惡之,無如之何,乃請參游園中,聞吏醉歌呼,從吏幸相國召按之。乃反取酒張坐飲,亦歌呼與相應和。

參見人之有細過,專掩匿覆蓋之,府中無事。

參子窋1為中大夫。惠帝怪相國不治事,以為「豈少朕與」?2乃謂窋曰:「若歸,試私從容問而父曰:『高帝新棄群臣,帝富於春秋,君為相,日飲,無所請事,何以憂天下乎?』然無言吾告若也。」3窋既洗沐歸,閒侍,自從其所諫參。參怒,而笞窋二百,曰:「趣入侍,天下事非若所當言也。」至朝時,惠帝讓參曰:「與窋胡治乎?4乃者我使諫君也。」參免冠謝曰:「陛下自察聖武孰與高帝?」上曰:「朕乃安敢望先帝乎!」曰:「陛下觀臣能孰與蕭何賢?」上曰:「君似不及也。」參曰:「陛下言之是也。且高帝與蕭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參等守職,遵而勿失,不亦可乎?」惠帝曰:「善。君休矣!」

1 《索隱》音張律反。

2 《索隱》按:少者不足之詞,故胡亥亦云「丞相豈少我哉」。蓋帝以丞相豈不是嫌少於我哉。小顏以為「我年少」,非也。

3 《索隱》謂惠帝語窋,無得言我告汝令諫汝父,當自云是己意也。

4 《集解》如淳曰:「猶言用窋為治。」 《索隱》按:胡,何也,言語參「何為治窋」也。

 

參為漢相國,出入三年。卒,謚懿侯。子窋代侯。百姓歌之曰:「蕭何為法,顜若畫一;1曹參代之,守而勿失。載其清淨,民以寧一。」

1 《集解》徐廣曰:「顜音古項反,一音較。」 《索隱》覯,漢書作「講」,故文穎云「講,一作『較』」。按:訓直,又訓明,言法明直若畫一也。覯音講,亦作「覯」。小顏云「講,和也。畫一,言其法整齊也」。

 

平陽侯窋,高后時為御史大夫。孝文帝立,免為侯。立二十九年卒,謚為靜侯。子奇代侯,立七年卒,謚為簡侯。子時代侯。時尚平陽公主,生子襄。時病癘,歸國。立二十三年卒,謚夷侯。子襄代侯。襄尚衛長公主,生子宗。立十六年卒,謚為共侯。子宗代侯。征和二年中,宗坐太子死,國除。

太史公曰:曹相國參攻城野戰之功所以能多若此者,以與淮陰侯俱。及信已滅,而列侯成功,唯獨參擅其名。參為漢相國,清靜極言合道。然百姓離秦之酷後,參與休息無為,故天下俱稱其美矣。


【索隱述贊】曹參初起,為沛豪吏。始從中涓,先圍善置。執珪執帛,攻城略地。衍氏既誅,昆陽失位。北禽夏說,東討田溉。剖符定封,功無與二。市獄勿擾,清淨不事。尚主平陽,代享其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