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康叔1名封,周武王同母少弟也。其次尚有冉季,冉季最少。
1 《索隱》康,畿內國名。宋忠曰:「康叔從康徙封衛,衛即殷墟定昌之地。畿內之康,不知所在。」
武王已克殷紂,復以殷餘民封紂子武庚祿父,比諸侯,以奉其先祀勿絕。為武庚未集,1恐其有賊心,武王乃令其弟管叔、蔡叔傅相武庚祿父,以和其民。武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代成王治,當國。管叔、蔡叔疑周公,乃與武庚祿父作亂,欲攻成周。2周公旦以成王命興師伐殷,殺武庚祿父、管叔,放蔡叔,以武庚殷餘民封康叔為衛君,居河、淇閒故商墟。3
1 《索隱》集猶和也。
2 《索隱》成周,洛陽。其時周公相成王,營洛邑,猶居西周鎬京。管、蔡欲搆難,先攻成周,於是周公東居洛邑,伐管、蔡。
3 《索隱》宋忠曰:「今定昌也。」
周公旦懼康叔齒少,乃申告康叔曰:「必求殷之賢人君子長者,問其先殷所以興,所以亡,而務愛民。」告以紂所以亡者以淫於酒,酒之失,婦人是用,故紂之亂自此始。為梓材,1示君子可法則。故謂之康誥、酒誥、梓材以命之。康叔之國,既以此命,能和集其民,民大說。
1 《正義》若梓人為材,君子觀為法則也。梓,匠人也。
成王長,用事,舉康叔為周司寇,賜衛寶祭器,1以章有德。
1 《集解》左傳曰:「分康叔以大路、大旂、少帛、綪茷、旃旌、大呂。」賈逵曰:「大路,全路也。少帛,雜帛也。綪茷,大赤也。通帛為旃,析羽為旌。大呂,鍾名。」鄭眾曰:「綪茷,旆名也。」
康叔卒,子康伯代立。1康伯卒,子考伯立。考伯卒,子嗣伯立。嗣伯卒,子2伯立。3伯卒,子靖伯立。靖伯卒,子貞伯立。4貞伯卒,子頃侯立。
1 《索隱》系本康伯名髡。宋忠曰:「即王孫牟也,事周康王為大夫。」按:左傳所稱王孫牟父是也。牟髡聲相近,故不同耳。譙周古史考無康伯,而云子牟伯立,蓋以不宜父子俱謚康,故因其名云牟伯也。
2 《集解》史記音隱曰:「音捷。」
3 《索隱》系本作「摯伯」。
4 《索隱》系本作「箕伯」。
頃侯厚賂周夷王,夷王命衛為侯。1頃侯立十二年卒,子釐侯立。
1 《索隱》按:康誥稱命爾侯于東土,又云「孟侯,朕其弟,小子封」,則康叔初封已為侯也。比子康伯即稱伯者,謂方伯之伯耳,非至子即降爵為伯也。故孔安國曰「孟,長也。五侯之長,謂方伯」。方伯,州牧也,故五代孫祖恆為方伯耳。至頃侯德衰,不監諸侯,乃從本爵而稱侯,非是至子即削爵,及頃侯賂夷王而稱侯也。
釐侯十三年,周厲王出奔于彘,共和行政焉。二十八年,周宣王立。
四十二年,釐侯卒,太子共伯餘立為君。共伯弟和有寵於釐侯,多予之賂;和以其賂賂士,以襲攻共伯於墓上,共伯入釐侯羨1自殺。衛人因葬之釐侯旁,謚曰共伯,而立和為衛侯,是為武公2。
1 《索隱》音延。延,墓道。又音以戰反。恭伯名餘也。
2 《索隱》和殺恭伯代立,此說蓋非也。按:季札美康叔、武公之德。又國語稱武公年九十五矣,猶箴誡於國,恭恪于朝,倚几有誦,至于沒身,謂之叡聖。又詩著衛世子恭伯蚤卒,不云被殺。若武公殺兄而立,豈可以為訓而形之于國史乎?蓋太史公採雜說而為此記耳。
武公即位,修康叔之政,百姓和集。四十二年,犬戎殺周幽王,武公將兵往佐周平戎,甚有功,周平王命武公為公。五十五年,卒,子莊公揚立。
莊公五年,取齊女為夫人,好而無子。又取陳女為夫人,生子,蚤死。陳女女弟亦幸於莊公,而生子完。1完母死,莊公令夫人齊女子之,2立為太子。莊公有寵妾,生子州吁。十八年,州吁長,好兵,莊公使將。石碏諫莊公曰:3「庶子好兵,使將,亂自此起。」不聽。二十三年,莊公卒,太子完立,是為桓公。
1 《索隱》女弟,戴媯也。子桓公完為州吁所殺,戴媯歸陳,詩燕燕于飛之篇是。
2 《索隱》子之,謂養之為子也。齊女即莊姜也。詩碩人篇美之是也。
3 《集解》賈逵曰:「石碏,衛上卿。」
桓公二年,弟州吁驕奢,桓公絀之,州吁出奔。十三年,鄭伯弟段攻其兄,不勝,亡,而州吁求與之友。十六年,州吁收聚衛亡人以襲殺桓公,州吁自立為衛君。為鄭伯弟段欲伐鄭,請宋、陳、蔡與俱,三國皆許州吁。州吁新立,好兵,弒桓公,衛人皆不愛。石碏乃因桓公母家於陳,詳為善州吁。至鄭郊,石碏與陳侯共謀,使右宰醜進食,因殺州吁于濮,1而迎桓公弟晉於邢而立之,2是為宣公。
1 《集解》服虔曰:「右宰醜,衛大夫。濮,陳地。」 《索隱》賈逵曰:「濮,陳地。」按:濮水首受河,又受汴,汴亦受河。東北至離狐分為二,俱東北至鉅野入濟。則濮在曹衛之閒,賈言陳地,非也。若據地理志陳留封丘縣濮水受泲,當言陳留水也。
2 《集解》賈逵曰:「邢,周公之胤,姬姓國。」
宣公七年,魯弒其君隱公。九年,宋督弒其君殤公,及孔父。十年,晉曲沃莊伯弒其君哀侯。
十八年,初,宣公愛夫人夷姜,夷姜生子伋,以為太子,而令右公子傅之。右公子為太子取齊女,未入室,而宣公見所欲為太子婦者好,說而自取之,更為太子取他女。宣公得齊女,生子壽、子朔,令左公子傅之。1太子伋母死,宣公正夫人與朔共讒惡太子伋。宣公自以其奪太子妻也,心惡太子,欲廢之。及聞其惡,大怒,乃使太子伋於齊而令盜遮界上殺之,2與太子白旄,而告界盜見持白旄者殺之。且行,子朔之兄壽,太子異母弟也,知朔之惡太子而君欲殺之,乃謂太子曰:「界盜見太子白旄,即殺太子,太子可毋行。」太子曰:「逆父命求生,不可。」遂行。壽見太子不止,乃盜其白旄而先馳至界。界盜見其驗,即殺之。壽已死,而太子伋又至,謂盜曰:「所當殺乃我也。」盜并殺太子伋,以報宣公。宣公乃以子朔為太子。十九年,宣公卒,太子朔立,是為惠公。
1 《集解》杜預曰:「左右媵之子,因以為號。」
2 《正義》左傳云衛宣公使太子伋之齊,「使盜待諸莘,將殺之」。杜預云「莘,衛地」。
左右公子不平朔之立也,惠公四年,左右公子怨惠公之讒殺前太子伋而代立,乃作亂,攻惠公,立太子伋之弟黔牟為君,惠公奔齊。
衛君黔牟立八年,齊襄公率諸侯奉王命共伐衛,納衛惠公,誅左右公子。衛君黔牟奔于周,惠公復立。惠公立三年出亡,亡八年復入,與前通年凡十三年矣。
二十五年,惠公怨周之容舍黔牟,與燕伐周。周惠王奔溫,衛、燕立惠王弟穨為王。二十九年,鄭復納惠王。三十一年,惠公卒,子懿公赤立。
懿公即位,好鶴,1淫樂奢侈。九年,翟伐衛,衛懿公欲發兵,兵或畔。大臣言曰:「君好,可令擊翟。」翟於是遂入,殺懿公。
1 《正義》括地志云:「故鶴城在滑州匡城縣西南十五里。左傳云『衛懿公好鶴,〔鶴〕有乘軒者。狄伐衛,公欲戰,國人受甲者皆曰「使鶴,鶴實有祿位,余焉能戰」!』俗傳懿公養鶴於此城,因名也。」
懿公之立也,百姓大臣皆不服。自懿公父惠公朔之讒殺太子伋代立至於懿公,常欲敗之,卒滅惠公之後而更立黔牟之弟昭伯頑之子申為君,是為戴公。
戴公申元年卒。齊桓公以衛數亂,乃率諸侯伐翟,為衛築楚丘,1立戴公弟燬為衛君,2是為文公。文公以亂故奔齊,齊人入之。
1 《正義》括地志云:「城武縣有楚丘亭。」
2 《集解》賈誼書曰:「衛侯朝於周,周行人問其名,答曰衛侯辟疆,周行人還之,曰啟疆辟疆,天子之號,諸侯弗得用。衛侯更其名曰燬,然後受之。」 《正義》燬音毀。
初,翟殺懿公也,衛人憐之,思復立宣公前死太子伋之後,伋子又死,而代伋死者子壽又無子。太子伋同母弟二人:其一曰黔牟,黔牟嘗代惠公為君,八年復去;其二曰昭伯。昭伯、黔牟皆已前死,故立昭伯子申為戴公。戴公卒,復立其弟燬為文公。
文公初立,輕賦平罪,1身自勞,與百姓同苦,以收衛民。
1 《索隱》輕賦稅,平斷刑也。平,或作「卒」。卒謂士卒也。罪字連下讀,蓋亦一家之義耳
十六年,晉公子重耳過,無禮。十七年,齊桓公卒。二十五年,文公卒,子成公鄭立。
成公三年,晉欲假道於衛救宋,成公不許。晉更從南河度,1救宋。徵師於衛,衛大夫欲許,成公不肯。大夫元咺攻成公,成公出奔。2晉文公重耳伐衛,分其地予宋,討前過無禮及不救宋患也。衛成公遂出奔陳。3二歲,如周求入,與晉文公會。晉使人鴆衛成公,成公私於周主鴆,令薄,得不死。4已而周為請晉文公,卒入之衛,而誅元咺,衛君瑕出奔。5七年,晉文公卒。十二年,成公朝晉襄公。十四年,秦穆公卒。二十六年,齊邴歜弒其君懿公。6三十五年,成公卒,7子穆公遫立。8
1 《集解》服虔曰:「南河,濟南之東南流河也。」杜預曰:「從汲郡南度,出衛南。」
2 《索隱》奔楚。 《正義》咺,況遠反。
3 《索隱》按:左傳「衛侯聞楚師敗,懼,出奔楚,遂適陳」是。
4 《索隱》按:私謂賂之也。
5 《索隱》是元咺所立者,成公入而殺之,故僖三十年經云「衛殺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此言「奔」,非也。
6 《索隱》邴歜與左氏同,而齊系家作「邴戎」者,蓋邴歜掌御戎車,故號邴戎。邴音丙。歜亦作「」。
7 《集解》世本曰:「成公徙濮陽。」宋忠曰:「濮陽,帝丘,地名。」
8 《正義》遫音速。
穆公二年,楚莊王伐陳,殺夏徵舒。三年,楚莊王圍鄭,鄭降,復釋之。十一年,孫良夫救魯伐齊,復得侵地。穆公卒,子定公臧立。定公十二年卒,子獻公衎立。
獻公十三年,公令師曹教宮妾鼓琴,1妾不善,曹笞之。妾以幸惡曹於公,公亦笞曹三百。十八年,獻公戒孫文子、甯惠子食,皆往。日旰不召,2而去射鴻於囿。二子從之,3公不釋射服與之言。4二子怒,如宿。5孫文子子數侍公飲,6使師曹歌巧言之卒章。7師曹又怒公之嘗笞三百,乃歌之,欲以怒孫文子,報衛獻公。文子語蘧伯玉,伯玉曰:「臣不知也。」8遂攻出獻公。獻公奔齊,齊置衛獻公於聚邑。孫文子、甯惠子共立定公弟秋9為衛君,是為殤公。
1 《集解》賈逵曰:「師曹,樂人。」
2 《集解》服虔曰:「孫文子,林父也。甯惠子,甯殖也。敕戒二子,欲共晏食,皆服朝衣待命。旰,晏也。」
3 《集解》服虔曰:「從公於囿。」
4 《集解》左傳曰:「不釋皮冠。」
5 《集解》服虔曰:「孫文子邑也。」 《索隱》左傳作「戚」,此亦音戚也。
6 《集解》左傳曰文子子即孫蒯也。
7 《集解》杜預曰:「巧言,詩小雅也。其卒章曰:『彼何人斯?居河之麋。無拳無勇,職為亂階。』公欲以譬文子居河上而為亂。」
8 《集解》賈逵曰:「伯玉,衛大夫。」
9 《集解》徐廣曰:「班氏云獻公弟焱。」 《索隱》左傳作「剽」,古今人表作「焱」,蓋音相亂,字易改耳。音方遙反,又匹妙反。
殤公秋立,封孫文子林父於宿。十二年,甯喜與孫林父爭寵相惡,殤公使甯喜攻孫林父。林父奔晉,復求入故衛獻公。獻公在齊,齊景公聞之,與衛獻公如晉求入。晉為伐衛,誘與盟。衛殤公會晉平公,平公執殤公與甯喜而復入衛獻公。獻公亡在外十二年而入。
獻公後元年,誅甯喜。
三年,吳延陵季子使過衛,見蘧伯玉、史?,曰:「衛多君子,其國無故。」過宿,孫林父為擊磬,曰:「不樂,音大悲,使衛亂乃此矣。」是年,獻公卒,子襄公惡立。
襄公六年,楚靈王會諸侯,襄公稱病不往。
九年,襄公卒。初,襄公有賤妾,幸之,有身,夢有人謂曰:「我康叔也,令若子必有衛,名而子曰『元』。」妾怪之,問孔成子。1成子曰:「康叔者,衛祖也。」及生子,男也,以告襄公。襄公曰:「天所置也。」名之曰元。襄公夫人無子,於是乃立元為嗣,是為靈公。
1 《集解》服虔曰:「衛卿孔烝鉏。」
靈公五年,朝晉昭公。六年,楚公子棄疾弒靈王自立,為平王。十一年,火。
三十八年,孔子來,祿之如魯。後有隙,孔子去。後復來。
三十九年,太子蒯聵與靈公夫人南子有惡,1欲殺南子。蒯聵與其徒戲陽遫謀,朝,使殺夫人。2戲陽後悔,不果。蒯聵數目之,夫人覺之,懼,呼曰:3「太子欲殺我!」靈公怒,太子蒯聵奔宋,已而之晉趙氏。
1 《集解》賈逵曰:「南子,宋女。」
2 《集解》賈逵曰:「戲陽遫,太子家臣。」 《正義》戲音羲。
3 《正義》呼,火故反。
四十二年春,靈公游于郊,令子郢僕。1郢,靈公少子也,字子南。靈公怨太子出奔,謂郢曰:「我將立若為後。」郢對曰:「郢不足以辱社稷,君更圖之。」2夏,靈公卒,夫人命子郢為太子,曰:「此靈公命也。」郢曰:「亡人太子蒯聵之子輒在也,不敢當。」於是衛乃以輒為君,是為出公。
1 《集解》賈逵曰:「僕,御也。」
2 《集解》服虔曰:「郢自謂己無德,不足立,以污辱社稷。」
六月乙酉,趙簡子欲入蒯聵,乃令陽虎詐命衛十餘人衰絰歸1,簡子送蒯聵。衛人聞之,發兵擊蒯聵。蒯聵不得入,入宿而保,衛人亦罷兵。
1 《集解》服虔曰:「衰絰,為若從衛來迎太子也。」
出公輒四年,齊田乞弒其君孺子。八年,齊鮑子弒其君悼公。
孔子自陳入衛。九年,孔文子問兵於仲尼,仲尼不對。其後魯迎仲尼,仲尼反魯。
十二年,初,孔圉文子取太子蒯聵之姊,生悝。孔氏之豎渾良夫美好,孔文子卒,良夫通於悝母。太子在宿,悝母使良夫於太子。太子與良夫言曰:「苟能入我國,報子以乘軒,免子三死,毋所與。」1與之盟,許以悝母為妻。閏月,良夫與太子入,舍孔氏之外圃。2昏,二人蒙衣而乘,3宦者羅御,如孔氏。孔氏之老欒甯問之,4稱姻妾以告。5遂入,適伯姬氏。6既食,悝母杖戈而先,7太子與五人介,輿猳從之。8伯姬劫悝於廁,彊盟之,遂劫以登臺。9欒甯將飲酒,炙未熟,聞亂,使告仲由。10召護駕乘車,11行爵食炙,12奉出公輒奔魯。13
1 《集解》杜預曰:「軒,大夫車也。三死,死罪三。」 《正義》杜預云:三罪,紫衣、袒裘、帶劍也。紫衣,君服也。熱,故偏袒,不敬也。衛侯求令名者與之食焉,太子請使良夫,良夫紫衣狐裘,不釋劍而食,太子使牽退,數之罪而殺之。
2 《集解》服虔曰:「圃,園。」
3 《集解》服虔曰:「二人謂良夫、太子。蒙衣,為婦人之服,以巾蒙其頭而共乘也。」
4 《集解》服虔曰:「家臣稱老。問其姓名。」
5 《集解》賈逵曰:「婚姻家妾也。」
6 《集解》服虔曰:「入孔氏家,適伯姬所居。」
7 《集解》服虔曰:「先至孔悝所。」
8 《集解》賈逵曰:「介,被甲也。輿猳豚,欲以盟故也。」
9 《集解》服虔曰:「於衛臺上召衛群臣。」
10 《集解》服虔曰:「季路為孔氏邑宰,故告之。」
11 《集解》服虔曰:「召護,衛大夫。駕乘車,不駕兵車也,言無距父之意。」
12 《集解》服虔曰:「欒甯使召季路,乃行爵食炙。」
13 《集解》服虔曰:「召護奉衛侯。」
仲由將入,遇子羔將出,1曰:「門已閉矣。」子路曰:「吾姑至矣。」2子羔曰:「不及,莫踐其難。」3子路曰:「食焉不辟其難。」4子羔遂出。子路入,及門,公孫敢闔門,曰:「毋入為也!」5子路曰:「是公孫也?求利而逃其難。由不然,利其祿,必救其患。」有使者出,子路乃得入。曰:「太子焉用孔悝?雖殺之,必或繼之。」6且曰:「太子無勇。若燔臺,必舍孔叔。」太子聞之,懼,下石乞、盂黶敵子路,7以戈擊之,割纓。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8結纓而死。9孔子聞衛亂,曰:「嗟乎!柴也其來乎?由也其死矣。」孔悝竟立太子蒯聵,是為莊公。
1 《集解》賈逵曰:「子羔,衛大夫。高柴,孔子弟子也。將出,奔。」
2 《集解》杜預曰:「且欲至門。」
3 《集解》賈逵曰:「言家臣憂不及國,不得踐履其難。」鄭眾曰:「是時輒已出,不及事,不當踐其難。子羔言不及,以為季路欲死國也。」
4 《集解》服虔曰:「言食悝之祿,欲救悝之難,此明其不死國也。」
5 《集解》服虔曰:「公孫敢,衛大夫。言輒已出,無為復入。」
6 《集解》王肅曰:「必有繼續其後攻太子。」
7 《集解》服虔曰:「二子,蒯聵之臣。敵,當也。」 《正義》燔音煩。舍音捨。黶音乙減反。
8 《集解》服虔曰:「不使冠在地。」
9 《正義》纓,冠緌也。
莊公蒯聵者,出公父也,居外,怨大夫莫迎立。元年即位,欲盡誅大臣,曰:「寡人居外久矣,子亦嘗聞之乎?」群臣欲作亂,乃止。
二年,魯孔丘卒。
三年,莊公上城,見戎州。1曰:「戎虜何為是?」戎州病之。十月,戎州告趙簡子,簡子圍衛。十一月,莊公出奔,2衛人立公子斑師為衛君。3齊伐衛,虜斑師,更立公子起為衛君。4
1 《集解》賈逵曰:「戎州,戎人之邑。」 《索隱》左傳曰「戎州人攻之」是也。隱二年「公會戎于潛」,杜預云「陳留濟陽縣東南有戎城」。濟陽與衛相近,故莊公登臺望見戎州。又七年云「戎伐凡伯于楚丘」,是戎近衛。
2 《索隱》按:左傳,莊公本由晉趙氏納之,立而背晉,晉伐衛,衛人出莊公,立公子般師。晉師退,莊公復入,般師出奔。初,公登城見戎州己氏之妻髮美,髡之以為夫人?。又欲翦戎州,兼逐石圃,故石圃攻莊公。莊公懼,踰北牆折股,入己氏,己氏殺之。今系家不言莊公復入及死己氏,直云出奔,亦其疏也。又左傳云衛復立般師,齊伐衛,立公子起,執般師。明年,衛石圃逐其君起,起奔齊,出公輒復歸。是左氏詳而系家略也。
3 《集解》左傳曰:「斑師,襄公之孫。」
4 《集解》服虔曰:「起,靈公子。」
衛君起元年,衛石曼尃逐其君起,1起奔齊。衛出公輒自齊復歸立。初,出公立十二年亡,亡在外四年復入。出公後元年,賞從亡者。立二十一年卒,2出公季父黔攻出公子而自立,是為悼公。
1 《索隱》左傳作「石圃」,此作「」,音圃,又音徒和反。,或作「尃」。諸本或無「曼」字。
2 《索隱》按:出公初立十二年,亡在外四年,復入九年卒,是立二十一年。自即位至卒,凡經二十五年而卒于越。
悼公五年卒,1子敬公弗立。2敬公十九年卒,子昭公糾立。3是時三晉彊,衛如小侯,屬之。4
1 《索隱》按:紀年云「四年卒于越」。系本名虔。
2 《集解》世本云敬公費也。 《索隱》系本「弗」作「費」。
3 《索隱》系本云敬公生橈公舟,非也。
4 《正義》屬趙也。
昭公六年,公子亹1弒之代立,是為懷公。懷公十一年,公子穨弒懷公而代立,是為慎公。慎公父,公子適;2適父,敬公也。慎公四十二年卒,子聲公訓立。3聲公十一年卒,子成侯4立。
1 《正義》音尾。
2 《索隱》音的。按:系本「適」作「虔」。虔,悼公也。
3 《索隱》訓亦作「馴」,同休運反。系本作「聖公馳」。
4 《索隱》音速。系本作「不逝」。按:上穆公已名遫,不可成侯更名,則系本是。
成侯十一年,公孫鞅入秦。1十六年,衛更貶號曰侯。
1 《索隱》按:秦本紀云孝公元年鞅入秦,又按年表,成侯與秦孝公同年,然則「十一年」當為「元年」,字誤耳。
二十九年,成侯卒,子平侯立。平侯八年卒,子嗣君立。1
1 《索隱》按:樂資據紀年,以嗣君即孝襄侯也。
嗣君五年,更貶號曰君,獨有濮陽。
四十二年卒,子懷君立。懷君三十一年,朝魏,魏囚殺懷君。魏更立嗣君弟,是為元君。元君為魏婿,故魏立之。1元君十四年,秦拔魏東地,2秦初置東郡,更徙衛野王縣,3而并濮陽為東郡。二十五年,元君卒,子君角立。4
1 《集解》徐廣曰:「班氏云元君者,懷君之弟。」
2 《索隱》魏都大梁,濮陽、黎陽並是魏之東地,故立郡名東郡也。
3 《索隱》按年表,元君十一年秦置東郡,十三年衛徙野王,與此不同也。
4 《集解》年表云元君十一年秦置東郡,十二年徙野王,二十三年卒。
君角九年,秦并天下,立為始皇帝。二十一年,二世廢君角為庶人,衛絕祀。
太史公曰:余讀世家言,至於宣公之太子以婦見誅,弟壽爭死以相讓,此與晉太子申生不敢明驪姬之過同,俱惡傷父之志。然卒死亡,何其悲也!或父子相殺,兄弟相滅,亦獨何哉?
【索隱述贊】司寇受封,梓材有作。成錫厥器,夷加其爵。暨武能脩,從文始約。詩美歸燕,傳矜石碏。皮冠射鴻,乘軒使。宣縱淫嬖,釁生伋、朔。蒯聵得罪,出公行惡。衛祚日衰,失於君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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