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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齊太公世家第二

Jack 在 周日, 02/12/2012 - 22:02 發表

 

《正義》括地志云:「天齊池在青州臨淄縣東南十五里。封禪書云『齊之所以為齊者,以天齊也』。

 

太公望呂尚者,東海上人。1其先祖嘗為四嶽,佐禹平水土甚有功。虞夏之際封於呂,2或封於申,3姓姜氏。夏商之時,申、呂或封枝庶子孫,或為庶人,尚其後苗裔也。本姓姜氏,從其封姓,故曰呂尚。

1 《集解》呂氏春秋曰:「東夷之土。」 《索隱》譙周曰:「姓姜,名牙。炎帝之裔,伯夷之後,掌四岳有功,封之於呂,子孫從其封姓,尚其後也。」按:後文王得之渭濱,云「吾先君太公望子久矣」,故號太公望。蓋牙是字,尚是其名,後武王號為師尚父也。

2 《集解》徐廣曰:「呂在南陽宛縣西。」

3 《索隱》地理志申在南陽宛縣,申伯國也。呂亦在宛縣之西也。

 

呂尚蓋嘗窮困,年老矣,1以漁釣奸周西伯。2西伯將出獵,卜之,曰「所獲非龍非彲,3非虎非羆;所獲霸王之輔」。於是周西伯獵,果遇太公於渭之陽,與語大說,曰:「自吾先君太公曰『當有聖人適周,周以興』。子真是邪?吾太公望子久矣。」故號之曰「太公望」,載與俱歸,立為師。

1 《索隱》譙周曰:「呂望嘗屠牛於朝歌,賣飲於孟津。」

2 《正義》奸音干。括地志云:「茲泉水源出岐州岐山縣西南凡谷。呂氏春秋云『太公釣於茲泉,遇文王』。酈元云『磻磎中有泉,謂之茲泉。泉水潭積,自成淵渚,即太公釣處,今人謂之凡谷。石壁深高,幽篁邃密,林澤秀阻,人跡罕及。東南隅有石室,蓋太公所居也。水次有磻石可釣處,即太公垂釣之所。其投竿跪餌,兩膝遺跡猶存,是有磻磎之稱也。其水清泠神異,北流十二里注于渭』。說苑云『呂望年七十釣于渭渚,三日三夜魚無食者,望即忿,脫其衣冠。上有農人者,古之異人,謂望曰:「子姑復釣,必細其綸,芳其餌,徐徐而投,無令魚駭。」望如其言,初下得鮒,次得鯉。刺魚腹得書,書文曰「呂望封於齊」。望知其異』。」

3 《集解》徐廣曰:「敕知反。」 《索隱》徐廣音敕知反,餘本亦作「螭」字。

 

或曰,太公博聞,嘗事紂。紂無道,去之。游說諸侯,無所遇,而卒西歸周西伯。或曰,呂尚處士,隱海濱。周西伯拘羑里,散宜生、閎夭素知而招呂尚。呂尚亦曰「吾聞西伯賢,又善養老,盍往焉」。三人者為西伯求美女奇物,獻之於紂,以贖西伯。西伯得以出,反國。言呂尚所以事周雖異,然要之為文武師。

周西伯昌之脫羑里歸,與呂尚陰謀修德以傾商政,其事多兵權與奇計,1故後世之言兵及周之陰權皆宗太公為本謀。周西伯政平,及斷虞芮之訟,而詩人稱西伯受命曰文王。伐崇、密須、2犬夷,大作豐邑。天下三分,其二歸周者,太公之謀計居多。

1 《正義》六韜云:「武王問太公曰:『律之音聲,可以知三軍之消息乎?』太公曰:『深哉王之問也!夫律管十二,其要有五:宮、商、角、徵、羽,此其正聲也,萬代不易。五行之神,道之常也,可以知敵。金、木、水、火、土,各以其勝攻之。其法,以天清靜無陰雲風雨,夜半遣輕騎往,至敵人之壘九百步,偏持律管橫耳大呼驚之,有聲應管,其來甚微。角管聲應,當以白虎;徵管聲應,當以玄武;商管聲應,當以句陳;五管盡不應,無有商聲,當以青龍:此五行之府,佐勝之徵,(陰)〔成〕敗之機也。』」

2 《索隱》按:郡國志在東郡廩丘縣北,今曰顧城。密須,姞姓,在河南密縣東,故密城是也。與安定姬姓密國別也。

 

文王崩,武王即位。九年,欲修文王業,東伐以觀諸侯集否。師行,師尚父1左杖黃鉞,右把白旄以誓,曰:「蒼兕蒼兕,2總爾眾庶,與爾舟楫,後至者斬!」遂至盟津。諸侯不期而會者八百諸侯。諸侯皆曰:「紂可伐也。」武王曰:「未可。」還師,與太公作此太誓。

1 《集解》劉向別錄曰:「師之,尚之,父之,故曰師尚父。父亦男子之美號也。」

2 《索隱》亦有本作「蒼雉」。按:馬融曰「蒼兕,主舟楫官名」。又王充曰「蒼兕者,水獸,九頭」。今誓眾,令急濟,故言蒼兕以懼之。然此文上下並今文泰誓也。

 

居二年,紂殺王子比干,囚箕子。武王將伐紂,卜龜兆,不吉,風雨暴至。群公盡懼,唯太公彊之勸武王,武王於是遂行。十一年1正月甲子,誓於牧野,伐商紂。紂師敗績。紂反走,登鹿臺,遂追斬紂。明日,武王立于社,群公奉明水,2衛康叔封布采席,3師尚父牽牲,史佚策祝,以告神討紂之罪。散鹿臺之錢,發鉅橋之粟,以振貧民。封比干墓,釋箕子囚。遷九鼎,脩周政,與天下更始。師尚父謀居多。

1 《集解》徐廣曰:「一作『三年』。」

2 《索隱》周本紀毛叔鄭奉明水也。

3 《索隱》周本紀衛康叔封布茲。茲是席,故此亦云采席也。

 

於是武王已平商而王天下,封師尚父於齊營丘。1東就國,道宿行遲。逆旅之人曰:「吾聞時難得而易失。客寢甚安,殆非就國者也。」太公聞之,夜衣而行,犁明至國。2萊侯來伐,與之爭營丘。營丘邊萊。萊人,夷也,會紂之亂而周初定,未能集遠方,是以與太公爭國。

1 《正義》括地志云:「營丘在青州臨淄北百步外城中。」

2 《索隱》犁音里奚反。犁猶比也。一云犁猶遲也。

 

太公至國,脩政,因其俗,簡其禮,通商工之業,便魚鹽之利,而人民多歸齊,齊為大國。及周成王少時,管蔡作亂,淮夷1畔周,乃使召康公2命太公曰:「東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無棣,3五侯九伯,實得征之。」4齊由此得征伐,為大國。都營丘。

1 《正義》孔安國云:「淮浦之夷,徐州之戎。」

2 《集解》服虔曰召公奭。

3 《集解》服虔曰:「是皆太公始受封土地疆境所至也。」 《索隱》舊說穆陵在會稽,非也。按:今淮南有故穆陵門,是楚之境。無棣在遼西孤竹。服虔以為太公受封境界所至,不然也,蓋言其征伐所至之域也。

4 《集解》杜預曰:「五等諸侯,九州之伯,皆得征討其罪也。」

 

蓋太公之卒百有餘年,1子丁公呂伋2立。丁公卒,子乙公得立。乙公卒,子癸公慈母3立。癸公卒,子哀公不辰4立。

1 《集解》禮記曰:「太公封於營丘,比及五世,皆反葬於周。」鄭玄曰:「太公受封,留為太師,死葬於周。五世之後乃葬齊。」皇覽曰:「呂尚冢在臨菑縣城南,去縣十里。」。

2 《集解》徐廣曰:「一作『及』。」 《正義》謚法述義不克曰丁。

3 《索隱》系本作「庮公慈母」。譙周亦曰「祭公慈母」也。

4 《索隱》系本作「不臣」。譙周亦作「不辰」。宋忠曰:「哀公荒淫田游,國史作還詩以刺之也。」

 

哀公時,紀侯譖之周,周烹哀公1而立其弟靜,是為胡公。2胡公徙都薄姑,3而當周夷王之時。

1 《集解》徐廣曰周夷王。

2 《正義》謚法彌年壽考曰胡。

3 《正義》括地志云:「薄姑城在青州博昌縣東北六十里。」

 

哀公之同母少弟山怨胡公,乃與其黨率營丘人襲攻殺胡公而自立,1是為獻公。獻公元年,盡逐胡公子,因徙薄姑都,治臨菑。

1 《索隱》宋忠曰:「其黨周馬繻人將胡公於貝水殺之,而山自立也。」

 

九年,獻公卒,子武公壽立。武公九年,周厲王出奔,居彘1。十年,王室亂,大臣行政,號曰「共和」。二十四年,周宣王初立。

1 《正義》直厲反。括地志云:「晉州霍邑縣也。」鄭玄云:「霍山在彘,本秦時霍伯國。」

 

二十六年,武公卒,子厲公無忌立。厲公暴虐,故胡公子復入齊,齊人欲立之,乃與攻殺厲公。胡公子亦戰死。齊人乃立厲公子赤為君,是為文公,而誅殺厲公者七十人。

文公十二年卒,子成公脫1立。成公九年卒,子莊公購立。

1 《索隱》系本及譙周皆作「說」。

 

莊公二十四年,犬戎殺幽王,周東徙雒。秦始列為諸侯。五十六年,晉弒其君昭侯。

六十四年,莊公卒,子釐公祿甫立。

釐公九年,魯隱公初立。十九年,魯桓公弒其兄隱公而自立為君。

二十五年,北戎伐齊。鄭使太子忽來救齊,齊欲妻之。忽曰:「鄭小齊大,非我敵。」遂辭之。

三十二年,釐公同母弟夷仲年死。其子曰公孫無知,釐公愛之,令其秩服奉養比太子。

三十三年,釐公卒,太子諸兒立,是為襄公。

襄公元年,始為太子時,嘗與無知鬥,及立,絀無知秩服,無知怨。

四年,魯桓公與夫人如齊。齊襄公故嘗私通魯夫人。魯夫人者,襄公女弟也,自釐公時嫁為魯桓公婦,及桓公來而襄公復通焉。魯桓公知之,怒夫人,夫人以告齊襄公。齊襄公與魯君飲,醉之,使力士彭生抱上魯君車,因拉殺魯桓公,1桓公下車則死矣。魯人以為讓,2而齊襄公殺彭生以謝魯。

1 《集解》公羊傳曰:「搚幹而殺之。」何休曰:「搚,折聲也。」 《正義》拉音力合反。

2 《索隱》讓猶責也。

 

八年,伐紀,紀遷去其邑。1

1 《集解》徐廣曰:「年表云去其都邑。」 《索隱》按:春秋莊四年「紀侯大去其國」,左傳云「違齊難」是也。

 

十二年,初,襄公使連稱、管至父戍葵丘,1瓜時而往,及瓜而代。2往戍一歲,卒瓜時而公弗為發代。或為請代,公弗許。故此二人怒,因公孫無知謀作亂。連稱有從妹在公宮,無寵,3使之閒襄公,4曰「事成以女為無知夫人」。冬十二月,襄公游姑棼,5遂獵沛丘。6見彘,從者曰「彭生」。7公怒,射之,彘人立而啼。公懼,墜車傷足,失屨。反而鞭主屨者茀8三百。茀出宮。而無知、連稱、管至父等聞公傷,乃遂率其眾襲宮。逢主屨茀,茀曰:「且無入驚宮,驚宮未易入也。」無知弗信,茀示之創,9乃信之。待宮外,令茀先入。茀先入,即匿襄公戶閒。良久,無知等恐,遂入宮。茀反與宮中及公之幸臣攻無知等,不勝,皆死。無知入宮,求公不得。或見人足於戶閒,發視,乃襄公,遂弒之,而無知自立為齊君。

1 《集解》賈逵曰:「連稱、管至父皆齊大夫。」杜預曰:「臨淄縣西有地名葵丘。」 《索隱》杜預曰「臨淄西有地名葵丘」。又桓三十五年會諸侯於葵丘,當魯僖公九年,杜預曰「陳留外黃縣東有葵丘」。不同者,蓋葵丘有兩處,杜意以戍葵丘當不遠出齊境,故引臨淄縣西之葵丘。若三十五年會諸侯於葵丘,杜氏又以不合在本國,故引外黃東葵丘為注,所以不同爾。

2 《集解》服虔曰:「瓜時,七月。及瓜謂後年瓜時。」

3 《集解》服虔曰:「為妾在宮也。」

4 《集解》王肅曰:「候公之閒隙。」

5 《集解》賈逵曰:「齊地也。」 《正義》音扶云反。

6 《集解》杜預曰:「樂安博昌縣南有地名貝丘。」 《索隱》左傳作「貝丘」也。 《正義》左傳云「齊襄公田于貝丘,墜車傷足」,即此也。

7 《集解》服虔曰:「公見彘,從者乃見彭生,鬼改形為豕也。」

8 《正義》非佛反,下同。茀,主履者也。

9 《正義》音瘡。

 

桓公元年春,齊君無知游於雍林。1雍林人嘗有怨無知,及其往游,雍林人襲殺無知,告齊大夫曰:「無知弒襄公自立,臣謹行誅。唯大夫更立公子之當立者,唯命是聽。」

1 《集解》賈逵曰:「渠丘大夫也。」 《索隱》亦有本作「雍廩」。賈逵曰「渠丘大夫」。左傳云「雍廩殺無知」,杜預曰「雍廩,齊大夫」。此云「游雍林,雍林人嘗有怨無知,遂襲殺之」,蓋以雍林為邑名,其地有人殺無知。賈言「渠丘大夫」者,渠丘邑名,雍林為渠丘大夫也。

 

初,襄公之醉殺魯桓公,通其夫人,殺誅數不當,淫於婦人,數欺大臣,群弟恐禍及,故次弟糾奔魯。其母魯女也。管仲、召忽傅之。次弟小白奔莒,鮑叔傅之。小白母,衛女也,有寵於釐公。小白自少好善大夫高傒。1及雍林人殺無知,議立君,高、國先陰召小白於莒。魯聞無知死,亦發兵送公子糾,而使管仲別將兵遮莒道,射中小白帶鉤。小白詳死,管仲使人馳報魯。魯送糾者行益遲,六日至齊,則小白已入,高傒立之,是為桓公。

1 《集解》賈逵曰:「齊正卿高敬仲也。」 《正義》傒音奚。

 

桓公之中鉤,詳死以誤管仲,已而載溫車中馳行,亦有高、國內應,故得先入立,發兵距魯。秋,與魯戰于乾時,1魯兵敗走,齊兵掩絕魯歸道。齊遺魯書曰:「子糾兄弟,弗忍誅,請魯自殺之。召忽、管仲讎也,請得而甘心醢之。不然,將圍魯。」魯人患之,遂殺子糾于笙瀆。2召忽自殺,管仲請囚。桓公之立,發兵攻魯,心欲殺管仲。鮑叔牙曰:「臣幸得從君,君竟以立。君之尊,臣無以增君。君將治齊,即高傒與叔牙足也。君且欲霸王,非管夷吾不可。夷吾所居國國重,不可失也。」於是桓公從之。乃詳為召管仲欲甘心,實欲用之。管仲知之,故請往。鮑叔牙迎受管仲,及堂阜而脫桎梏,3齋祓而見桓公。桓公厚禮以為大夫,任政。

1 《集解》杜預曰:「乾時,齊地也。時水在樂安界,岐流,旱則涸竭,故曰乾時。」

2 《集解》賈逵曰:「魯地句瀆也。」 《索隱》賈逵云「魯地句瀆」。又按:鄒誕生本作「莘瀆」,莘笙聲相近。笙如字,瀆音豆。論語作「溝瀆」,蓋後代聲轉而字異,故諸文不同也。

3 《集解》賈逵曰:「堂阜,魯北境。」杜預曰:「堂阜,齊地。東莞蒙陰縣西北有夷吾亭,或曰鮑叔解夷吾縛於此,因以為名也。」

 

桓公既得管仲,與鮑叔、隰朋、1高傒修齊國政,連五家之兵,2設輕重魚鹽之利,3以贍貧窮,祿賢能,齊人皆說。

1 《集解》徐廣曰:「或作『崩』也。」

2 《集解》國語曰:「管子制國五家為軌,十軌為里,四里為連,十連為鄉,以為軍令。」

3 《索隱》按:管子有理人輕重之法七篇。輕重謂錢也。又有捕魚、煮鹽法也。

 

二年,伐滅郯,1郯子奔莒。初,桓公亡時,過郯,郯無禮,故伐之。

1 《集解》徐廣曰:「一作『譚』。」 《索隱》據春秋,魯莊十年「

 

齊師滅譚」是也。杜預曰「譚國在濟南平陵縣西南」。然此郯乃東海郯縣,蓋亦不當作「譚」字也。

五年,伐魯,魯將師敗。魯莊公請獻遂邑以平,1桓公許,與魯會柯而盟。2魯將盟,曹沬以匕首劫桓公於壇上,3曰:「反魯之侵地!」桓公許之。已而曹沬去匕首,北面就臣位。桓公後悔,欲無與魯地而殺曹沬。管仲曰:「夫劫許之而倍信殺之,4愈一小快耳,而棄信於諸侯,失天下之援,不可。」於是遂與曹沬三敗所亡地於魯。諸侯聞之,皆信齊而欲附焉。七年,諸侯會桓公於甄,5而桓公於是始霸焉。

1 《集解》杜預曰:「遂在濟北蛇丘縣東北。」

2 《集解》杜預曰:「此柯今濟北東阿,齊之阿邑,猶祝柯今為祝阿。」

3 《集解》何休曰:「土基三尺,階三等,曰壇。會必有壇者,為升降揖讓,稱先君以相接也。」

4 《集解》徐廣曰:「一云已許之而背信殺劫也。」

5 《集解》杜預曰:「甄,衛地,今東郡甄城也。」

 

十四年,陳厲公子完,1號敬仲,來奔齊。齊桓公欲以為卿,讓;於是以為工正。2田成子常之祖也。

1 《正義》音桓。

2 《集解》賈逵曰:「掌百工。」

 

二十三年,山戎伐燕,1燕告急於齊。齊桓公救燕,遂伐山戎,至于孤竹而還。燕莊公遂送桓公入齊境。桓公曰:「非天子,諸侯相送不出境,吾不可以無禮於燕。」於是分溝割燕君所至與燕,命燕君復修召公之政,納貢于周,如成康之時。諸侯聞之,皆從齊。

1 《集解》服虔曰:「山戎,北狄,蓋今鮮卑也。」何休曰:「山戎者,戎中之別名也。」

 

二十七年,魯湣公母曰哀姜,桓公女弟也。哀姜淫於魯公子慶父,慶父弒湣公,哀姜欲立慶父,魯人更立釐公。1桓公召哀姜,殺之。

1 《集解》徐廣曰:「史記『僖』字皆作『釐』。」

 

二十八年,衛文公有狄亂,告急於齊。齊率諸侯城楚丘1而立衛君。

1 《集解》賈逵曰:「衛地也。」 《索隱》杜預曰:「不言城衛,衛未遷。」楚丘在濟陰城武縣南,即今之衛南縣。

 

二十九年,桓公與夫人蔡姬戲船中。蔡姬習水,蕩公,1公懼,止之,不止,出船,怒,歸蔡姬,弗絕。蔡亦怒,嫁其女。桓公聞而怒,興師往伐。

1 《集解》賈逵曰:「蕩,搖也。」

 

三十年春,齊桓公率諸侯伐蔡,蔡潰。1遂伐楚。楚成王興師問曰:「何故涉吾地?」管仲對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五侯九伯,若實征之,以夾輔周室。』2賜我先君履,3東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無棣。楚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具,4是以來責。昭王南征不復,是以來問。」5楚王曰:「貢之不入,有之,寡人罪也,敢不共乎!昭王之出不復,君其問之水濱。」6齊師進次于陘。7夏,楚王使屈完將兵扞齊,齊師退次召陵。8桓公矜屈完以其眾。屈完曰:「君以道則可;若不,則楚方城以為城,9江、漢以為溝,君安能進乎?」乃與屈完盟而去。過陳,陳袁濤塗詐齊,令出東方,覺。秋,齊伐陳。10是歲,晉殺太子申生。

1 《集解》服虔曰:「民逃其上曰潰也。」

2 《集解》左傳曰:「周公、太公股肱周室,夾輔成王也。」

3 《集解》杜預曰:「所踐履之界。」

4 《集解》賈逵曰:「包茅,菁茅包匭之也,以供祭祀。」杜預曰:「尚書『包匭菁茅』,茅之為異未審。」

5 《集解》服虔曰:「周昭王南巡狩,涉漢未濟,船解而溺昭王,王室諱之,不以赴,諸侯不知其故,故桓公以為辭責問楚也。」 《索隱》宋衷云:「昭王南伐楚,辛由靡為右,涉漢中流而隕,由靡逐王,遂卒不復,周乃侯其後于西翟。」

6 《集解》杜預曰:「昭王時漢非楚境,故不受罪。」

7 《集解》杜預曰:「陘,楚地,潁川召陵縣南有陘亭。」左傳曰:「凡師一宿為舍,再宿為信,過信為次。」

8 《集解》杜預曰:「召陵,潁川縣。」

9 《集解》服虔曰:「方城山在漢南。」韋昭曰:「方城,楚北之阨塞。」杜預曰「方城山在南陽葉縣南」是也。 《索隱》按:地理志葉縣南有長城,號曰方城,則杜預、韋昭說為得,而服氏云在漢南,未知有何憑據。

10 《集解》左傳曰:「討不忠也。」

 

三十五年夏,會諸侯于葵丘。1周襄王使宰孔賜桓公文武胙、彤弓矢、大路,2命無拜。桓公欲許之,管仲曰「不可」,乃下拜受賜。3秋,復會諸侯於葵丘,益有驕色。周使宰孔會。諸侯頗有叛者。4晉侯病,後,遇宰孔。宰孔曰:「齊侯驕矣,弟無行。」從之。是歲,晉獻公卒,里克殺奚齊、卓子,5秦穆公以夫人入公子夷吾為晉君。桓公於是討晉亂,至高梁,6使隰朋立晉君,還。

1 《集解》杜預曰:「陳留外黃縣東有葵丘也。」

2 《集解》賈逵曰:「大路,諸侯朝服之車,謂之金路。」

3 《集解》韋昭曰:「下堂拜賜也。」

4 《集解》公羊傳曰:「葵丘之會,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國。」

5 《集解》徐廣曰:「史記『卓』多作『悼』。」 《正義》卓,丑角反。

6 《集解》服虔曰:「晉地也。」杜預曰:「在平陽縣西南。」

 

是時周室微,唯齊、楚、秦、晉為彊。晉初與會,1獻公死,國內亂。秦穆公辟遠,不與中國會盟。楚成王初收荊蠻有之,夷狄自置。唯獨齊為中國會盟,而桓公能宣其德,故諸侯賓會。於是桓公稱曰:「寡人南伐至召陵,望熊山;北伐山戎、離枝、孤竹;2西伐大夏,涉流沙;3束馬懸車登太行,至卑耳山4而還。諸侯莫違寡人。寡人兵車之會三,5乘車之會六,6九合諸侯,一匡天下。7昔三代受命,有何以異於此乎?吾欲封泰山,禪梁父。」管仲固諫,不聽;乃說桓公以遠方珍怪物至乃得封,桓公乃止。

1 《正義》與音預,下同。

2 《集解》地理志曰令支縣有孤竹城,疑離枝即令支也,令離聲相近。應劭曰:「令音鈴。」鈴離聲亦相近。管子亦作「離」字。 《索隱》離枝音零支,又音令祗,又如字。離枝,孤竹,皆古國名。秦以離枝為縣,故地理志遼西令支縣有孤竹城。爾雅曰「孤竹、北戶、西王母、日下謂之四荒」也。

3 《正義》大夏,并州晉陽是也。

4 《正義》卑音壁。劉伯莊及韋昭並如字。

5 《正義》左傳云魯莊十三年,會北杏以平宋亂;僖四年,侵蔡,遂伐楚;六年,伐鄭,圍新城也。

6 《正義》左傳云魯莊十四年,會于鄄;十五年,又會鄄;十六年,同盟于幽;僖五年,會首止;八年,盟于洮;九年,會葵丘是也。

7 《正義》匡,正也。一匡天下,謂定襄王為太子之位也。

 

三十八年,周襄王弟帶與戎、翟合謀伐周,齊使管仲平戎於周。周欲以上卿禮管仲,管仲頓首曰:「臣陪臣,安敢!」三讓,乃受下卿禮以見。三十九年,周襄王弟帶來奔齊。齊使仲孫請王,為帶謝。襄王怒,弗聽。

四十一年,秦穆公虜晉惠公,復歸之。是歲,管仲、隰朋皆卒。1管仲病,桓公問曰:「群臣誰可相者?」管仲曰:「知臣莫如君。」公曰:「易牙如何?」2對曰:「殺子以適君,非人情,不可。」公曰:「開方如何?」對曰:「倍親以適君,非人情,難近。」3公曰:「豎刀如何?」4對曰:「自宮以適君,非人情,難親。」管仲死,而桓公不用管仲言,卒近用三子,三子專權。

1 《正義》括地志云:「管仲冢在青州臨淄縣南二十一里牛山上,與桓公冢連。隰朋墓在青州臨淄縣東北七里也。」

2 《正義》即雍巫也。賈逵云:「雍巫,雍人名巫,易牙也。」

3 《集解》管仲曰:「衛公子開方去其千乘之太子而臣事君也。」

4 《正義》刀,鳥條反。顏師古云:「豎刀、易牙皆齊桓公臣。管仲有病,桓公往問之,曰:『將何以教寡人?』管仲曰:『願君遠易牙、豎刀。』公曰:『易牙烹其子以快寡人,尚可疑邪?』對曰:『

 

人之情非不愛其子也,其子之忍,又將何愛於君!』公曰:『豎刀自宮以近寡人,猶尚疑邪?』對曰:『人之情非不愛其身也,其身之忍,又將何有於君!』公曰:『諾。』管仲遂盡逐之,而公食不甘心不怡者三年。公曰:『仲父不已過乎?』於是皆即召反。明年,公有病,易牙、豎刀相與作亂,塞宮門,築高牆,不通人。有一婦人踰垣入至公所。公曰:『我欲食。』婦人曰:『吾無所得。』公曰:『我欲飲。』婦人曰:『吾無所得。』公曰:『何故?』曰:『易牙、豎刀相與作亂;塞宮門,築高牆,不通人,故無所得。』公慨然歎,涕出,曰:『嗟乎,聖人所見豈不遠哉!若死者有知,我將何面目見仲父乎?』蒙衣袂而死乎壽宮。蟲流於戶,蓋以楊門之扇,二月不葬也。」

四十二年,戎伐周,周告急於齊,齊令諸侯各發卒戍周。是歲,晉公子重耳來,桓公妻之。

四十三年。初,齊桓公之夫人三:曰王姬、徐姬、1蔡姬,皆無子。桓公好內,2多內寵,如夫人者六人,長衛姬,生無詭;3少衛姬,生惠公元;鄭姬,生孝公昭;葛嬴,生昭公潘;密姬,生懿公商人;宋華子,4生公子雍。桓公與管仲屬孝公於宋襄公,以為太子。雍巫5有寵於衛共姬,因宦者豎刀以厚獻於桓公,亦有寵,桓公許之立無詭。6管仲卒,五公子皆求立。冬十月乙亥,齊桓公卒。易牙入,與豎刀因內寵殺群吏,7而立公子無詭為君。太子昭奔宋。

1 《索隱》按:系本徐,嬴姓。禮,婦人稱國及姓,今此言「徐姬」者,然姬是眾妾之總稱,故漢祿秩令云「姬妾數百」。婦人亦總稱姬,姬亦未必盡是姓也。

2 《集解》服虔曰:「內,婦官也。」

3 《索隱》左傳作「無虧」也。

4 《集解》賈逵曰:「宋華氏之女,子姓。」

5 《集解》賈逵曰:「雍巫,雍人,名巫,易牙字。」 《索隱》賈逵以雍巫為易牙,未知何據。按:管子有棠巫,恐與雍巫是一人也。

6 《集解》杜預曰:「易牙既有寵於公,為長衛姬請立。」

7 《集解》服虔曰:「內寵如夫人者六人。群吏,諸大夫也。」杜預曰:「內寵,內官之有權寵者。」

 

桓公病,五公子各樹黨爭立。及桓公卒,遂相攻,以故宮中空,莫敢棺。1桓公尸在床上六十七日,尸蟲出于戶。十二月乙亥,無詭立,乃棺赴。辛巳夜,斂殯。2

1 《正義》音古患反。

2 《集解》徐廣曰:「斂,一作『臨』也。」

 

桓公十有餘子,要其後立者五人:無詭立三月死,無謚;次孝公;次昭公;次懿公;次惠公。孝公元年三月,宋襄公率諸侯兵送齊太子昭而伐齊。齊人恐,殺其君無詭。齊人將立太子昭,四公子之徒攻太子,太子走宋,宋遂與齊人四公子戰。五月,宋敗齊四公子師而立太子昭,是為齊孝公。宋以桓公與管仲屬之太子,故來征之。以亂故,八月乃葬齊桓公。1

1 《集解》皇覽曰:「桓公冢在臨菑城南七里所菑水南。」 《正義》括地志云:「齊桓公墓在臨菑縣南二十一里牛山上,亦名鼎足山,一名牛首堈,一所二墳。晉永嘉末,人發之,初得版,次得水銀池,有氣不得入,經數日,乃牽犬入中,得金蠶數十薄,珠襦、玉匣、繒綵、軍器不可勝數。又以人殉葬,骸骨狼藉也。」

 

六年春,齊伐宋,以其不同盟于齊也。1夏,宋襄公卒。七年,晉文公立。

1 《集解》服虔曰:「魯僖公十九年,諸侯盟于齊,以無忘桓公之德。宋襄公欲行霸道,不與盟,故伐之。」

 

十年,孝公卒,孝公弟潘因衛公子開方殺孝公子而立潘,是為昭公。昭公,桓公子也,其母曰葛嬴。

昭公元年,晉文公敗楚於城濮,1而會諸侯踐土,朝周,天子使晉稱伯。2六年,翟侵齊。晉文公卒。秦兵敗於殽。十二年,秦穆公卒。

1 《正義》賈逵云:「衛地也。」

2 《正義》音霸。

 

十九年五月,昭公卒,子舍立為齊君。舍之母無寵於昭公,國人莫畏。昭公之弟商人以桓公死爭立而不得,陰交賢士,附愛百姓,百姓說。及昭公卒,子舍立,孤弱,即與眾十月即墓上弒齊君舍,而商人自立,是為懿公。懿公,桓公子也,其母曰密姬。

懿公四年春,初,懿公為公子時,與丙戎1之父獵,爭獲不勝,及即位,斷丙戎父足,2而使丙戎僕。3庸職之妻好,4公內之宮,使庸職驂乘。五月,懿公游於申池,5二人浴,戲。職曰:「斷足子!」戎曰:「奪妻者!」二人俱病此言,乃怨。謀與公游竹中,二人弒懿公車上,棄竹中而亡去。

1 《索隱》左傳「丙」作「邴」,邴歜也。

2 《正義》左傳云「乃掘而別之」,杜預云「斷其尸足也」。

3 《集解》賈逵曰:「僕,御也。」

4 《索隱》左傳作「閻職」,此言「庸職」。不同者,傳所云「閻」,姓;「職」,名也。此言「庸職」,庸非姓,蓋謂受顧織之妻,史意不同,字則異耳。 《正義》國語及左傳作「閻職」。

5 《集解》杜預曰:「齊南城西門名申門。齊城無池,唯此門左右有池,疑此是也。」左思齊都賦注曰:「申池,海濱齊藪也。」

 

懿公之立,驕,民不附。齊人廢其子而迎公子元於衛,立之,是為惠公。惠公,桓公子也。其母衛女,曰少衛姬,避齊亂,故在衛。

惠公二年,長翟來,1王子城父攻殺之,2埋之於北門。晉趙穿弒其君靈公。

1 《集解》穀梁傳曰:「身橫九畝,斷其首而載之,眉見於軾。」

2 《集解》賈逵曰:「王子城父,齊大夫。」

 

十年,惠公卒,子頃公無野立。1初,崔杼有寵於惠公,惠公卒,高、國畏其偪也,逐之,崔杼奔衛。

1 《正義》頃音傾。

 

頃公元年,楚莊王彊,伐陳;二年,圍鄭,鄭伯降,已復國鄭伯。

六年春,晉使郤克於齊,齊使夫人帷中而觀之。郤克上,夫人笑之。郤克曰:「不是報,不復涉河!」歸,請伐齊,晉侯弗許。齊使至晉,郤克執齊使者四人河內,殺之。八年。晉伐齊,齊以公子彊質晉,晉兵去。十年春,齊伐魯、衛。魯、衛大夫如晉請師,皆因郤克。1晉使郤克以車八百乘2為中軍將,士燮將上軍,欒書將下軍,以救魯、衛,伐齊。六月壬申,與齊侯兵合靡笄下。3癸酉,陳于鞍。4逄丑父5為齊頃公右。頃公曰:「馳之,破晉軍會食。」射傷郤克,流血至履。克欲還入壁,其御曰:「我始入,再傷,不敢言疾,恐懼士卒,願子忍之。」遂復戰。戰,齊急,丑父恐齊侯得,乃易處,頃公為右,車絓於木而止。6晉小將韓厥伏齊侯車前,曰「寡君使臣救魯、衛」,戲之。丑父使頃公下取飲,7因得亡,脫去,入其軍。晉郤克欲殺丑父。丑父曰:「代君死而見僇,後人臣無忠其君者矣。」克舍之,丑父遂得亡歸齊。於是晉軍追齊至馬陵。8齊侯請以寶器謝,9不聽;必得笑克者蕭桐叔子,10令齊東畝。11對曰:「叔子,齊君母。齊君母亦猶晉君母,子安置之?且子以義伐而以暴為後,其可乎?」於是乃許,令反魯、衛之侵地。12

1 《索隱》成二年左傳魯臧宜叔、衛孫桓子如晉,皆主於郤克是。

2 《集解》賈逵曰:「八百乘,六萬人。」

3 《集解》徐廣曰:「靡,一作『摩』。」賈逵曰:「靡笄,山名也。」 《索隱》靡,如字。靡笄,山名,在濟南,與代地磨笄山不同。

4 《集解》服虔曰:「鞍,齊地名也。」

5 《集解》賈逵曰:「齊大夫。」

6 《正義》絓,胡卦反。止也。有所礙也。

7 《正義》左傳云「及華泉,驂絓於木而止。丑父使公下,如華泉取飲。鄭周父御佐車,苑茷為右,載齊侯獲免」也。

8 《集解》徐廣曰:「一作『陘』。」駰案:賈逵曰「馬陘,齊地也」。

9 《集解》左傳曰:「賂以紀甗、玉磬也。」

10 《集解》杜預曰:「桐叔,蕭君之字,齊侯外祖父。子,女也。難斥言其母,故遠言之。」賈逵曰:「蕭,附庸,子姓。」

11 《集解》服虔曰:「欲令齊隴畝東行。」 《索隱》壟畝東行,則晉車馬東向齊行易也。

12 《正義》左傳云晉師及齊國,使齊人歸我汶陽之田也。

 

十一年,晉初置六卿,賞鞍之功。齊頃公朝晉,欲尊王晉景公,1晉景公不敢受,乃歸。歸而頃公弛苑囿,薄賦斂,振孤問疾,虛積聚以救民,民亦大說。厚禮諸侯。竟頃公卒,百姓附,諸侯不犯。

1 《索隱》王劭按:張衡曰「禮,諸侯朝天子執玉,既授而反之。若諸侯自相朝,則不授玉」。齊頃公戰敗朝晉而授玉,是欲尊晉侯為王,太史公探其旨而言。今按:此文不云「授玉」,王氏之說復何所依,聊記異耳。

 

十七年,頃公卒,1子靈公環立。

1 《集解》皇覽曰:「頃公冢近呂尚冢。」

 

靈公九年,晉欒書弒其君厲公。十年,晉悼公伐齊,齊令公子光質晉。十九年,立子光為太子,高厚傅之,令會諸侯盟於鍾離。1二十七年,晉使中行獻子伐齊。2齊師敗,靈公走入臨菑。晏嬰止靈公,靈公弗從。曰:「君亦無勇矣!」晉兵遂圍臨菑,臨菑城守不敢出,晉焚郭中而去。

1 《正義》括地志云:「鍾離故城在沂州承縣界。」

2 《索隱》荀偃祖林父代為中行,後改姓為中行氏。獻子名偃。

 

二十八年,初,靈公取魯女,生子光,以為太子。仲姬,戎姬。戎姬嬖,仲姬生子牙,屬之戎姬。戎姬請以為太子,公許之。仲姬曰:「不可。光之立,列於諸侯矣,1今無故廢之,君必悔之。」公曰:「在我耳。」遂東太子光,2使高厚傅牙為太子。靈公疾,崔杼迎故太子光而立之,是為莊公。莊公殺戎姬。五月壬辰,靈公卒,莊公即位,執太子牙於句竇之丘,殺之。八月,崔杼殺高厚。晉聞齊亂,伐齊,至高唐。3

1 《集解》服虔曰:「數從諸侯征伐盟會。」

2 《集解》賈逵曰:「徙之東垂也。」

3 《集解》杜預曰:「高唐在祝阿縣西北。」

 

莊公三年,晉大夫欒盈1奔齊,莊公厚客待之。晏嬰、田文子諫,公弗聽。四年,齊莊公使欒盈閒入晉曲沃2為內應,以兵隨之,上太行,入孟門。3欒盈敗,齊兵還,取朝歌。4

1 《集解》徐廣曰:「史記多作『逞』。」

2 《集解》賈逵曰:「欒盈之邑。」

3 《集解》賈逵曰:「孟門、太行皆晉山隘也。」 《索隱》孟門山在朝歌東北。太行山在河內溫縣西。

4 《集解》賈逵曰:「晉邑。」

 

六年,初,棠公妻好,1棠公死,崔杼取之。莊公通之,數如崔氏,以崔杼之冠賜人。待者曰:「不可。」崔杼怒,因其伐晉,欲與晉合謀襲齊而不得閒。莊公嘗笞宦者賈舉,賈舉復侍,為崔杼閒公2以報怨。五月,莒子朝齊,齊以甲戌饗之。崔杼稱病不視事。乙亥,公問崔杼病,遂從崔杼妻。崔杼妻入室,與崔杼自閉戶不出,公擁柱而歌。3宦者賈舉遮公從官而入,閉門,崔杼之徒持兵從中起。公登臺而請解,不許;請盟,不許;請自殺於廟,不許。皆曰:「君之臣杼疾病,不能聽命。4近於公宮。5陪臣爭趣有淫者,6不知二命。」7公踰牆,射中公股,公反墜,遂弒之。晏嬰立崔杼門外,8曰:「君為社稷死則死之,為社稷亡則亡之。9若為己死己亡,非其私暱,誰敢任之!」10門開而入,枕公尸而哭,三踊而出。人謂崔杼:「必殺之。」崔杼曰:「民之望也,舍之得民。」11

1 《集解》賈逵曰:「棠公,齊棠邑大夫。」

2 《集解》服虔曰:「伺公閒隙。」 《正義》閒音閑,又如字。

3 《集解》服虔曰:「公以為姜氏不知己在外,故歌以命之也。一曰公自知見欺,恐不得出,故歌以自悔。」

4 《集解》服虔曰:「言不能親聽公命。」

5 《集解》服虔曰:「崔杼之宮近公宮,淫者或詐稱公。」

6 《集解》徐廣曰:「爭,一作『扞』。」 《索隱》左傳作「扞趣」。此為「爭趣」者,是太史公變左氏之文。言陪臣但爭趣投有淫者耳,更不知他命也。

7 《集解》杜預曰:「言得淫人,受崔子命討之,不知他命也。」

8 《集解》賈逵曰:「聞難而來。」

9 《集解》服虔曰:「謂以公義為社稷死亡也。如是者,臣亦隨之死亡。」

10 《集解》服虔曰:「言君自以己之私欲取死亡之禍,則私近之臣所當任也。」杜預曰:「私暱,所親愛也。非所親愛,無為當其禍也。」

11 《集解》服虔曰:「置之,所以得人心。」

 

丁丑,崔杼立莊公異母弟杵臼,1是為景公。景公母,魯叔孫宣伯女也。景公立,以崔杼為右相,慶封為左相。二相恐亂起,乃與國人盟曰:「不與崔慶者死!」晏子仰天曰:「嬰所不(獲)唯忠於君利社稷者是從!」不肯盟。慶封欲殺晏子,崔杼曰:「忠臣也,舍之。」齊太史書曰「崔杼弒莊公」,崔杼殺之。其弟復書,崔杼復殺之。少弟復書,崔杼乃舍之。

1 《集解》徐廣曰:「史記多作『箸臼』。」

 

景公元年,初,崔杼生子成及彊,其母死,取東郭女,生明。東郭女使其前夫子無咎與其弟偃1相崔氏。成有罪,2二相急治之,立明為太子。成請老於崔(杼),崔杼許之,二相弗聽,曰:「崔,宗邑,不可。」3成、彊怒,告慶封。4慶封與崔杼有郤,欲其敗也。成、彊殺無咎、偃於崔杼家,家皆奔亡。崔杼怒,無人,使一宦者御,見慶封。慶封曰:「請為子誅之。」使崔杼仇盧蒲嫳5攻崔氏,殺成、彊,盡滅崔氏,崔杼婦自殺。崔杼毋歸,6亦自殺。慶封為相國,專權。

1 《正義》杜預云:「東郭偃,東郭姜之弟也。」

2 《正義》左傳云成有疾而廢之。杜預云有惡疾也。

3 《集解》杜預曰:「濟南東朝陽縣西北有崔氏城也。」

4 《正義》左傳云成彊告慶封曰:「夫子身亦子所知也,唯無咎與偃是從,父兄莫能進矣。恐害夫子,敢以告。」慶封曰:「苟利夫子,必去之,難吾助汝。」乃殺東郭偃、棠無咎於崔氏朝也。其妻及崔杼皆縊死,崔明奔魯。

5 《集解》賈逵曰:「嫳,齊大夫慶封之屬。」

6 《索隱》毋音無也。

 

三年十月,慶封出獵。初,慶封已殺崔杼,益驕,嗜酒好獵,不聽政令。慶舍用政,1已有內郤。田文子謂桓子曰:「亂將作。」田、鮑、高、欒氏相與謀慶氏。慶舍發甲圍慶封宮,四家徒共擊破之。慶封還,不得入,奔魯。齊人讓魯,封奔吳。吳與之朱方,聚其族而居之,富於在齊。其秋,齊人徙葬莊公,僇崔杼尸於市以說眾。

1 《集解》服虔曰:「舍,慶封之子也。生傳其職政與子。」

 

九年,景公使晏嬰之晉,與叔向私語曰:「齊政卒歸田氏。田氏雖無大德,以公權私,有德於民,民愛之。」十二年,景公如晉,見平公,欲與伐燕。十八年,公復如晉,見昭公。二十六年,獵魯郊,因入魯,與晏嬰俱問魯禮。三十一年,魯昭公辟季氏難,奔齊。齊欲以千社封之,1子家止昭公,昭公乃請齊伐魯,取鄆2以居昭公。

1 《集解》賈逵曰:「二十五家為一社。千社,二萬五千家也。」

2 《正義》鄆,鄆城也。

 

三十二年,彗星見。景公坐柏寢,嘆曰:「堂堂!誰有此乎?」1群臣皆泣,晏子笑,公怒。晏子曰:「臣笑群臣諛甚。」景公曰:「彗星出東北,當齊分野,寡人以為憂。」晏子曰:「君高臺深池,賦斂如弗得,刑罰恐弗勝,茀星2將出,彗星3何懼乎?」公曰:「可禳否?」晏子曰:「使神可祝而來,4亦可禳而去也。百姓苦怨以萬數,而君令一人禳之,安能勝眾口乎?」是時景公好治宮室,聚狗馬,奢侈,厚賦重刑,故晏子以此諫之。

1 《集解》服虔曰:「景公自恐德薄不能久享齊國,故曰『誰有此』也。」

2 《正義》茀音佩。謂客星侵近邊側欲相害。

3 《正義》彗,息歲反。若帚形,見,其境有亂也。

4 《正義》祝音章受反。

 

四十二年,吳王闔閭伐楚,入郢。

四十七年,魯陽虎攻其君,不勝,奔齊,請齊伐魯。鮑子諫景公,乃囚陽虎。陽虎得亡,奔晉。

四十八年,與魯定公好會夾谷。1犁鉏2曰:「孔丘知禮而怯,請令萊人為樂,3因執魯君,可得志。」景公害孔丘相魯,懼其霸,故從犁鉏之計。方會,進萊樂,孔子歷階上,使有司執萊人斬之,以禮讓景公。景公慚,乃歸魯侵地以謝,而罷去。是歲,晏嬰卒。

1 《集解》服虔曰:「東海祝其縣是也。」

2 《索隱》且,即餘反。即犁彌也。

3 《集解》杜預曰:「萊人,齊所滅萊夷。」

 

五十五年,范、中行反其君於晉,晉攻之急,來請粟。田乞欲為亂,樹黨於逆臣,說景公曰:「范、中行數有德於齊,不可不救。」及使乞救而輸之粟。

五十八年夏,景公夫人燕姬適子死。景公寵妾芮姬生子荼,1荼少,其母賤,無行,諸大夫恐其為嗣,乃言願擇諸子長賢者為太子。景公老,惡言嗣事,又愛荼母,欲立之,憚發之口,乃謂諸大夫曰:「為樂耳,國何患無君乎?」秋,景公病,命國惠子、高昭子2立少子荼為太子,逐群公子,遷之萊。3景公卒,4太子荼立,是為晏孺子。冬,未葬,而群公子畏誅,皆出亡。荼諸異母兄公子壽、5駒、黔6奔衛,7公子駔、8陽生奔魯。9萊人歌之曰:「景公死乎弗與埋,三軍事乎弗與謀,10師乎師乎,胡黨之乎?」11

1 《索隱》左傳曰「鬻姒之子荼嬖」,則荼母姓姒。此作「芮姬」,不同也。譙周依左氏作「鬻姒」,鄒誕生本作「芮姁」。姁音五句反。

2 《集解》杜預曰:「惠子,國夏也。昭子,高張也。」

3 《集解》服虔曰:「萊,齊東鄙邑。」

4 《集解》皇覽曰:「景公冢與桓公冢同處。」

5 《索隱》一作「嘉」。

6 《正義》三公子。

7 《集解》徐廣曰:「一云『壽、黔奔衛』。」 《索隱》三人奔衛。

8 《索隱》左傳作「鉏」。

9 《索隱》二人奔魯,凡五公子也。

10 《集解》服虔曰:「萊人見五公子遠遷鄙邑,不得與景公葬埋之事及國三軍之謀,故愍而歌。」杜預曰:「稱謚,蓋葬後而為此歌,哀群公子失所也。」

11 《集解》服虔曰:「師,眾也。黨,所也。言公子徒眾何所適也。」

 

晏孺子元年春,田乞偽事高、國者,每朝,乞驂乘,言曰:「子得君,大夫皆自危,欲謀作亂。」又謂諸大夫曰:「高昭子可畏,及未發,先之。」大夫從之。六月,田乞、鮑牧乃與大夫以兵入公宮,攻高昭子。昭子聞之,與國惠子救公。公師敗,田乞之徒追之,國惠子奔莒,遂反殺高昭子。晏圉奔魯。1八月,齊秉意茲。2田乞敗二相,乃使人之魯召公子陽生。陽生至齊,私匿田乞家。十月戊子,田乞請諸大夫曰:「常之母有魚菽之祭,3幸來會飲。」會飲,田乞盛陽生橐中,置坐中央,發橐出陽生,曰:「此乃齊君矣!」大夫皆伏謁。將與大夫盟而立之,鮑牧醉,乞誣大夫曰:「吾與鮑牧謀共立陽生。」鮑牧怒曰:「子忘景公之命乎?」諸大夫相視欲悔,陽生前,頓首曰:「可則立之,否則已。」鮑牧恐禍起,乃復曰:「皆景公子也,何為不可!」乃與盟,立陽生,是為悼公。悼公入宮,使人遷晏孺子於駘,4殺之幕下,而逐孺子母芮子。芮子故賤而孺子少,故無權,國人輕之。

1 《集解》賈逵曰:「圉,晏嬰之子。」

2 《集解》徐廣曰:「左傳八月,齊邴意茲奔魯。」

3 《集解》何休曰:「齊俗,婦人首祭事。言魚豆者,示薄陋無所有也。」

4 《集解》賈逵曰:「齊邑。」

 

悼公元年,齊伐魯,取讙、闡。1初,陽生亡在魯,季康子以其妹妻之。及歸即位,使迎之。季姬與季魴侯通,2言其情,魯弗敢與,故齊伐魯,竟迎季姬。季姬嬖,齊復歸魯侵地。

1 《集解》杜預曰:「闡在東平剛縣北。」 《索隱》二邑名。讙在今博城縣西南。杜預曰:「闡在東平剛縣北。」

2 《集解》杜預曰:「魴侯,康子叔父也。」

 

鮑子與悼公有郤,不善。四年,吳、魯伐齊南方。鮑子弒悼公,赴于吳。吳王夫差哭於軍門外三日,將從海入討齊。齊人敗之,吳師乃去。晉趙鞅伐齊,至賴而去。1齊人共立悼公子壬,是為簡公。2

1 《集解》服虔曰:「賴,齊邑。」

2 《集解》徐廣曰:「年表云簡公壬者,景公之子也。」

 

簡公四年春,初,簡公與父陽生俱在魯也,監止有寵焉。1及即位,使為政。田成子憚之,驟顧於朝。2御鞅3言簡公曰:「田、監不可並也,君其擇焉。」4弗聽。子我夕,5田逆殺人,逢之,6遂捕以入。7田氏方睦,8使囚病而遺守囚者酒,9醉而殺守者,得亡。子我盟諸田於陳宗。10初,田豹欲為子我臣,11使公孫言豹,12豹有喪而止。後卒以為臣,13幸於子我。子我謂曰:「吾盡逐田氏而立女,可乎?」對曰:「我遠田氏矣。14且其違者不過數人15,何盡逐焉!」遂告田氏。子行曰:「彼得君,弗先,必禍子。」16子行舍於公宮。17

1 《集解》賈逵曰:「闞止,子我也。」 《索隱》監,左傳作「闞」,音苦濫反。闞在東平須昌縣東南也。

2 《集解》杜預曰:「心不安,故數顧也。」

3 《集解》賈逵曰:「鞅,齊大夫也。」 《索隱》鞅,名也,為僕御之官,故曰御鞅,亦田氏之族。按:系本陳桓子無宇產子亹,亹產子獻,獻產鞅也。

4 《集解》杜預曰:「擇用一人也。」

5 《集解》服虔曰:「夕省事。」

6 《集解》服虔曰:「子我將往夕省事於君,而逢逆之殺人也。」杜預曰:「逆,子行。陳氏宗。」

7 《集解》杜預曰:「執逆入至於朝也。」

8 《集解》服虔曰:「陳常方欲謀有齊國,故和其宗族。」

9 《集解》服虔曰;「使陳逆詐病而遺也。」

10 《集解》服虔曰:「子我見陳逆得生出,而恐為陳氏所怨,故與盟而請和也。陳宗,宗長之家。」

11 《集解》賈逵曰:「豹,陳氏族也。」

12 《集解》賈逵曰:「公孫,齊大夫也。」杜預曰:「言,介達之意。」

13 《集解》杜預曰:「終喪也。」

14 《集解》服虔曰:「言我與陳氏宗疏遠也。」

15 《集解》服虔曰:「違者,不從子我者。」

16 《集解》服虔曰:「彼謂闞止也。子謂陳常也。」

17 《集解》服虔曰:「止於公宮,為陳氏作內閒也。」

 

夏五月壬申,成子兄弟四乘如公。1子我在幄,2出迎之,遂入,閉門。3宦者禦之,4子行殺宦者。5公與婦人飲酒於檀臺,6成子遷諸寢。7公執戈將擊之,8太史子餘9曰:「非不利也,將除害也。」10成子出舍于庫,11聞公猶怒,將出,12曰:「何所無君!」子行拔劍曰:「需,事之賊也。13誰非田宗?14所不殺子者有如田宗。」15乃止。子我歸,屬徒16攻闈與大門,17皆弗勝,乃出。田氏追之。豐丘人執子我以告,18殺之郭關。19成子將殺大陸子方,20田逆請而免之。以公命取車於道,21出雍門。22田豹與之車,弗受,曰:「逆為余請,豹與余車,余有私焉。事子我而有私於其讎,何以見魯、衛之士?」23

1 《集解》服虔曰:「成子兄弟八人,二人共一乘,故曰四乘。」 《索隱》服虔曰:「成子兄弟八人,二人共乘一車,故四乘。」按系本,陳僖子乞產成子常、簡子齒、宣子其夷、穆子安、廩丘子(尚)毉茲、芒子盈、惠子得,凡七人。杜預又取昭子莊以充八人之數。按系本,昭子是桓子之子,成子之叔父,又不名莊,彊相證會,言四乘有八人耳。今按:田完系家云田常兄弟四人如公宮,與此事同。今此唯稱四乘,不云人數,知四乘謂兄弟四人乘車而入,非二人共車也。然其昆弟三人不見者,蓋時或不在,不同入公宮,不可彊以四乘為八人,添叔父為兄弟之數。服、杜殊失也。

2 《集解》杜預曰:「幄,帳也,聽政之處也。」

3 《集解》服虔曰:「成子兄弟見子我出,遂突入,反閉門,子我不得復入。」

4 《集解》服虔曰:「閹豎以兵禦陳氏。」

5 《集解》服虔曰:「舍於公宮,故得殺之。」

6 《集解》服虔曰:「當陳氏入時,飲酒於此臺。」

7 《集解》服虔曰:「欲徙公令居寢也。」

8 《集解》杜預曰:「疑其作亂也。」

9 《集解》服虔曰:「齊大夫。」

10 《集解》杜預曰:「言將為公除害也。」

11 《集解》杜預曰:「以公怒故也。」

12 《集解》服虔曰:「出奔也。」

13 《集解》杜預曰:「言需疑則害事。」

14 《集解》杜預曰:「言陳氏宗族眾多。」

15 《集解》杜預曰:「言子若欲出,我必殺子,明如陳宗。」

16 《集解》服虔曰:「會徒眾。」

17 《集解》宮中之門曰闈。大門,公門也。

18 《集解》賈逵曰:「豐丘,陳氏邑也。」

19 《集解》服虔曰:「齊關名。」

20 《集解》服虔曰:「子方,子我黨,大夫東郭賈也。」

21 《集解》杜預曰:「子方取道中行人車。」

22 《集解》杜預曰:「齊城門。」

23 《集解》服虔曰:「子方將欲奔魯、衛也。」左傳曰:「東郭賈奔衛。」

 

庚辰,田常執簡公于俆州。1公曰:「余蚤從御鞅言,不及此。」甲午,田常弒簡公于俆州。田常乃立簡公弟驁,2是為平公。平公即位,田常相之,專齊之政,割齊安平以東為田氏封邑3。

1 《集解》春秋作「舒州」。賈逵曰:「陳氏邑也。」 《索隱》俆音舒,其字從人。左氏作「舒」,舒,陳氏邑。說文作「俆」,俆在薛縣。

2 《索隱》系本及譙周皆作「敬」,蓋誤也。

3 《集解》徐廣曰:「年表云平公之時,齊自是稱田氏。」 《索隱》安平,齊邑。按:地理志涿郡有安平縣也。

 

平公八年,越滅吳。二十五年卒,子宣公積立。

宣公五十一年卒,子康公貸立。田會反廩丘。1

1 《索隱》田會,齊大夫。廩,邑名,東郡有廩丘縣也。

 

康公二年,韓、魏、趙始列為諸侯。十九年,田常曾孫田和始為諸侯,遷康公海濱。

二十六年,康公卒,呂氏遂絕其祀。田氏卒有齊國,為齊威王,彊於天下。

太史公曰:吾適齊,自泰山屬之琅邪,北被于海,膏壤二千里,其民闊達多匿知,其天性也。以太公之聖,建國本,桓公之盛,修善政,以為諸侯會盟,稱伯,不亦宜乎?洋洋哉,固大國之風也!


【索隱述贊】太公佐周,實秉陰謀。既表東海,乃居營丘。小白致霸,九合諸侯。及溺內寵,釁鍾蟲流。莊公失德,崔杼作仇。陳氏專政,厚貨輕收。悼、簡遘禍,田、闞非儔。渢渢餘烈,一變何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