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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禮書第一

Jack 在 週六, 02/11/2012 - 19:53 發表

 

《索隱》書者,五經六籍總名也。此之八書,記國家大體。班氏謂之志,志,記也。 《正義》天地位,日月明,四時序,陰陽和,風雨節,群品滋茂,萬物宰制,君臣朝廷尊卑貴賤有序,咸謂之禮。五經六籍,咸謂之書。故曲禮云「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分爭辯訟非禮不決」云云。

 

太史公曰:洋洋1美德乎!宰制萬物,役使群眾,豈人力也哉?2余至大行禮官,3觀三代損益,乃知緣人情而制禮,依人性而作儀,其所由來尚矣。

1 《索隱》音羊。洋洋,美盛貌。鄒誕生音翔。

2 《正義》言天地宰制萬物,役使群品,順四時而動,咸有成功,豈藉人力營為哉,是美善盛大眾多之德也。故孔子曰「四時行焉,百物生焉」。

3 《索隱》大行,秦官,主禮儀。漢景帝改曰大鴻臚。鴻臚,掌九賓之儀也。

 

人道經緯萬端,規矩無所不貫,誘進以仁義,束縛以刑罰,故德厚者位尊,祿重者寵榮,所以總一海內而整齊萬民也。人體安駕乘,1為之金輿錯衡以繁其飾;2目好五色,為之黼黻文章以表其能;耳樂鐘磬,為之調諧八音以蕩其心;口甘五味,為之庶羞酸鹹以致其美;3情好珍善,為之琢磨圭璧以通其意。故大路越席,4皮弁布裳,5朱弦洞越,6大羹玄酒,7所以防其淫侈,救其彫敝。8是以君臣朝廷尊卑貴賤之序,下及黎庶車輿衣服宮室飲食嫁娶喪祭之分,事有宜適,物有節文。仲尼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9

1 《正義》時證反。

2 《集解》周禮王之五路有金路。鄭玄曰:「以金飾諸末。」 《索隱》錯鏤衡扼為文飾也。詩曰「約軧錯衡」,毛傳云「錯衡,文衡也。」 《正義》為,于偽反。錯作「鏓」,七公反。

3 《集解》周禮曰:「羞用百有二十品。」鄭玄曰:「羞出于牲及禽獸,以備其滋味,謂之庶羞。」鄭眾曰:「羞者,進也。」

4 《集解》服虔曰:「大路,祀天車也。越席,結括草以為席也。」王肅曰:「不緣也。」 《正義》按:括草,蒲草。越,戶括反。

5 《集解》周禮曰:「王視朝則皮弁之服。」鄭玄曰:「皮弁之服,十五升白布衣,積素為裳也。」 《正義》以鹿子皮為弁也。按:襞積素布而為裳也。

6 《集解》鄭玄曰:「朱弦,練朱絲弦也。越,瑟底孔。」

7 《集解》鄭玄曰:「大羹,肉湆不調以鹽菜也。玄酒,水也。」

8 《索隱》彫謂彫飾也。言彫飾是奢侈之弊也。

9 《集解》孔安國曰:「禘祫之禮,為序昭穆也,故毀廟之主及群廟之主皆合食于太祖。灌者,酌鬱鬯,灌于太祖,以降神也。既灌之後,列尊卑,序昭穆。而魯逆祀,躋僖公,亂昭穆,故不欲觀之。」

 

周衰,禮廢樂壞,大小相踰,管仲之家,兼備三歸。1循法守正者見侮於世,奢溢僭差者謂之顯榮。自子夏,門人之高弟也2,猶云「出見紛華盛麗而說,入聞夫子之道而樂,二者心戰,未能自決」,而況中庸以下,漸漬於失教,被服於成俗乎?孔子曰「必也正名」,於衛所居不合。3仲尼沒後,受業之徒沈湮而不舉,或適齊、楚,或入河海,4豈不痛哉!

1 《集解》包氏曰:「三歸,娶三姓女也。婦人謂嫁曰歸。」

2 《索隱》言子夏是孔子門人之中高弟者,謂才優而品第高也,故論語四科有「文學子游、子夏」是。

3 《集解》論語曰:「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馬融曰:「正百事之名。」

4 《正義》論語云大師摯適齊,亞飯干適楚,鼓方叔入于河,少師陽、擊磬襄入于海。魯哀公時,禮壞樂崩,人皆去也。

 

至秦有天下,悉內六國禮儀,采擇其善,雖不合聖制,其尊君抑臣,朝廷濟濟,依古以來。1至于高祖,光有四海,叔孫通頗有所增益減損,大抵皆襲秦故。2自天子稱號3下至佐僚及宮室官名,少所變改。孝文即位,有司議欲定儀禮,孝文好道家之學,以為繁禮飾貌,無益於治,躬化謂何耳,4故罷去之。孝景時,御史大夫晁錯明於世務刑名,數干諫孝景曰:「諸侯藩輔,臣子一例,古今之制也。今大國專治異政,不稟京師,恐不可傳後。」孝景用其計,而六國畔逆,5以錯首名,天子誅錯以解難。6事在袁盎語中。是後官者養交安祿而已,莫敢復議。

1 《正義》秦采擇六國禮儀,尊君抑臣,朝廷濟濟,依古以來典法行之。

2 《集解》應劭曰:「抵,至也。」瓚曰:「抵,歸也。」 《索隱》按:大抵猶大略也。臣瓚以抵訓為歸,則是大略大歸,其義通也。

3 《正義》稱,尺證反。

4 《正義》孝文本紀云上身衣弋綈,所幸慎夫人令衣不曳地,幃帳不得文繡,治霸陵皆以瓦器。是躬化節儉,謂何嫌耳,不須繁禮飾貌也。

5 《正義》吳、楚、趙、菑川、濟南、膠西為六國也。齊孝王狐疑城守,三國兵圍齊,齊使路中大夫告天子,故不言七國也。

6 《正義》上紀買反,下乃憚反。

 

今上即位,招致儒術之士,令共定儀,十餘年不就。或言古者太平,萬民和喜,瑞應辨至,1乃采風俗,定制作。上聞之,制詔御史曰:「蓋受命而王,各有所由興,殊路而同歸,謂因民而作,追俗為制也。議者咸稱太古,百姓何望?漢亦一家之事,典法不傳,謂子孫何?化隆者閎博,治淺者褊狹,可不勉與!」乃以太初之元改正朔,2易服色,封太山,定宗廟百官之儀,以為典常,垂之於後云。

1 《正義》辨音遍。

2 《集解》應劭曰:「初用夏正,以正月為歲首,改年為太初。」

 

禮由人起。人生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忿,忿而無度量則爭,1爭則亂。先王惡其亂,故制禮義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不窮於物,物不屈於欲,2二者相待而長,是禮之所起也。故禮者養也。稻粱五味,所以養口也;椒蘭芬茞,3所以養鼻也;鐘鼓管弦,所以養耳也;刻鏤文章,所以養目也;疏房床笫几席,所以養體也:4故禮者養也。

1 《正義》音諍。

2 《正義》屈,群物反。

3 《索隱》音止,又昌改反。

4 《集解》服虔曰:「簀謂之笫。」 《索隱》疏謂窻也。 《正義》疏謂窻也。笫,側里反。

 

君子既得其養,又好其辨也。所謂辨者,貴賤有等,長少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也。故天子大路越席,所以養體也;1側載臭茞,所以養鼻也;2前有錯衡,所以養目也;3和鸞之聲4,步中武象,驟中韶濩,所以養耳也;5龍旂九斿,所以養信也;6寢兕7持虎,8鮫韅9彌龍,10所以養威也。故大路之馬,必信至教順,然后乘之,所以養安也。孰知夫(士)出死要節之所以養生也。11孰知夫輕費用之所以養財也,12孰知夫恭敬辭讓之所以養安也,13孰知夫禮義文理之所以養情也。14

1 《正義》謂蒲草為席,既絜且柔,絜可以祀神,柔可以養體也。

2 《索隱》劉氏云:「側,特也。臭,香也。茞,香草也。言天子行,特得以香草自隨也,其餘則否。」臭為香者,山海經云「臭如蘪蕪」,易曰「其臭如蘭」,是臭為草之香也。今以側為邊側,載者置也,言天子之側常置芳香於左右。

3 《集解》詩云:「約軧錯衡。」毛傳云:「錯衡,文衡也。」

4 《集解》鄭玄曰:「和,鸞,皆鈴也,所以為車行節也。韓詩內傳曰鸞在衡,和在軾前,升車則馬動,馬動則鸞鳴,鸞鳴則和應。」服虔曰:「鸞在鑣,和在衡。續漢書輿服志曰鸞雀(立)〔在〕衡也。」 《正義》皇y云:「鸞,以金為鸞,懸鈴其中,於衡上,以為遲疾之節,所以正威儀行舒疾也。」

5 《集解》鄭玄曰:「武,武王樂也。象,武舞也。韶,舜樂也。濩,湯樂也。」 《正義》步猶緩。緩車則和鸞之音中於武象,驟車中於韶濩也。

6 《集解》周禮曰:「交龍為旂。」 《正義》斿音旒。

7 《索隱》按:以兕牛皮為席。  《正義》兕音似。爾雅云兕似牛。

8 《索隱》持虎者,以猛獸皮文飾倚較及伏軾,故云持虎。劉氏云「畫之於旍竿及楯仗等」,以今所見為說也。

9 《集解》徐廣曰:「鮫魚皮可以飾服器,音交。韅者,當馬腋之革,音呼見反。」 《索隱》以鮫魚皮飾韅。韅,馬腹帶也。

10 《集解》徐廣曰:「乘輿車金薄璆龍為輿倚較,文虎伏軾,龍首銜軛。」 《索隱》彌亦音弭,謂金飾衡枙為龍。此皆王者服御崇飾,所以示威武,故云「所以養威」也。此文皆出大戴禮,蓋是荀卿所說。劉氏云:「薄猶飾也。璆然,龍貌。璆音虯。」

11 《索隱》言人誰知夫志士推誠守死,要立名節。仍是養生安身之本,故下云「人苟生之為見,若者必死」,是解上意,言人苟以貪生之為見,不能見危致命,若者必死。若猶如也,言執心為見,如此者必刑戮及身,故云「必死」。下文皆放此也。 《正義》夫音扶。要音腰。孰知猶審知也。出死猶處死也。審知志士推誠處死,要立名節,若曹沬、茅焦,所以養生命也。

12 《正義》費音芳味反。輕猶薄。言審知尟薄費用則能畜聚,所以養財貨也。

13 《正義》言審知恭敬辭讓所以養體安身。

14 《正義》言審知禮義文章道理所以養其情性。此四科,是儒者有禮義,故兩得之也。

 

人苟生之為見,若者必死;1苟利之為見,若者必害;2怠惰之為安,若者必危;3情勝之為安,若者必滅。4故聖人一之於禮義,則兩得之矣;一之於情性,則兩失之矣。故儒者將使人兩得之者也,墨者將使人兩失之者也。5是儒墨之分。6

1 《正義》苟,且;若,如此也。言平凡好生之人,且見操節之士,以禮義處死,養得其生有效,如此者必死也。

2 《正義》言平凡好利之人,且見利義之士,以輕省費用,養得其財有效,如此者必害身也。

3 《正義》惰,徒臥反。言平凡怠惰之人,且見有禮之士,以恭敬禮讓,養得安樂有效,如此者必危亡也。

4 《索隱》覆解上「禮義文理之所以養情也」。 《正義》勝音叔證反。言平凡好勝之人,且見利義之士,禮義文理,養得其情性有效,如此者必滅亡也。此四科,是墨者無禮義,故兩失之也。

5 《索隱》墨者不尚禮義而任儉嗇,無仁恩,故使人兩失之。易曰「悅以使人,人忘其死」是也。

6 《正義》分,扶問反。分猶等也。若儒等者是治辨之極,彊固之本,威行之道,功名之總,則天下歸之矣。

 

治辨之極也,彊固之本也,1威行之道也,2功名之總也。3王公由之,4所以一天下,臣諸侯也;弗由之,所以捐社稷也。故堅革利兵不足以為勝,5高城深池不足以為固,嚴令繁刑不足以為威。由其道則行,不由其道則廢。楚人鮫革犀兕,所以為甲,堅如金石;宛之鉅鐵6施,鑽如蜂蠆,7輕利剽遫,8卒如熛風。9然而兵殆於垂涉,唐昧死焉;10莊蹻起,楚分而為四11參。是豈無堅革利兵哉?12其所以統之者非其道故也。汝潁以為險,13江漢以為池,14阻之以鄧林,15緣之以方城。16然而秦師至鄢郢,舉若振槁。17是豈無固塞險阻哉?其所以統之者非其道故也。紂剖比干,囚箕子,為炮格,刑殺無辜,時臣下懍然,莫必其命。18然而周師至,而令不行乎下,不能用其民。是豈令不嚴,刑不峻哉?其所以統之者非其道故也。

1 《索隱》自此已下,皆是儒分之功也。 《正義》固,堅固也。言國以禮義,四方欽仰,無有攻伐,故為彊而且堅固之本也。

2 《正義》以禮義導天下,天下伏而歸之,故為威行之道也。

3 《正義》以禮義率天下,天下咸遵之,故為功名之總。總,合也,聚也。

4 《正義》言由禮義也。

5 《索隱》覆上「功名之總也」。

6 《集解》徐廣曰:「大剛曰鉅。」 《正義》宛城,今鄧州南陽縣城是也。音於元反。鉅,剛鐵也。

7 《索隱》鑽謂矛刃及矢鏃也。

8 《正義》上匹妙反,下音速。剽遫,疾也。

9 《正義》卒,村忽反。熛,必遙反。熛風,疾也。

10 《集解》許慎曰:「垂涉,地名也。」

11 《索隱》蹻音其略反,楚將之名。言其起兵亂後楚遂分為四。按漢志,滇王,莊蹻之後也。 《正義》以「起」字為絕句。或曰楚莊王苗裔也。按:括地志云「師州、黎州在京西南五千六百七十里。戰國楚威王時,莊蹻王滇,則為滇國之地」。楚昭王徙都鄀,(莊蹻王滇)楚襄王徙都陳,楚考烈王徙都壽春,咸被秦逼,乃四分也。然昭王雖在莊蹻之前,故荀卿兼言之也。

12 《索隱》參者,驗也。言驗是,楚豈無利兵哉。 《正義》參,七含反。言蹻、楚國豈無堅甲利兵哉,為其不由禮義,故眾分也。

13 《正義》括地志云:「汝水源出汝州魯山縣西伏牛山,亦名猛山。汝水至豫州郾城縣名濆水。爾雅云『河有澭,汝有濆』,亦汝之別名。潁水源出洛州嵩高縣東南三十五里陽乾山,俗名潁山。地理志高陵山,汝出,東南至新蔡縣入淮;陽乾山潁水出,東至下蔡入淮也。」

14 《正義》江即岷江,從蜀入,楚在荊州南。漢江從漢中東南入江。四水為楚之險固也。

15 《集解》山海經曰:「夸父與日逐走,日入,渴,欲得飲,飲於渭河;不足,北飲大澤;未至,道渴而死。棄其杖,化為鄧林。」駰謂鄧林後遂為林名。 《索隱》按:裴氏引山海經,以為夸父棄杖為鄧林,其言北飲大澤,蓋非在中國也。劉氏以為今襄州南鳳林山是古鄧祁侯之國,在楚之北境,故云阻以鄧林也。

16 《正義》括地志云:「方城,房州竹山縣東南四十一里。其山頂上平,四面險峻,山南有城,長十餘里,名為方城,即此山也。」

17 《索隱》振,動也,擊也。槁,乾葉也。 《正義》鄢音郾。括地志云:「故城在襄州安養縣北三里,古郾子之國,鄧之南鄙也。又率道縣南九里有故郾城,漢惠帝改曰宜城也。郢城,荊州江陵縣東北六里,即吳公子光伐楚,楚平王恐,城郢者也。又楚武王始都郢,紀南故城是也,在江陵北十五里也。」

18 《索隱》言無人必保其性命。

 

古者之兵,戈矛弓矢而已,然而敵國不待試而詘。1城郭不集,溝池不掘,2固塞不樹,機變不張,然而國晏然不畏外而固者,無他故焉,明道而均分之,3時使而誠愛之,則下應之如景響。有不由命者,然後俟之以刑,則民知罪矣。4故刑一人而天下服。罪人不尤其上,知罪之在己也。是故刑罰省而威行如流,無他故焉,由其道故也。故由其道則行,不由其道則廢。古者帝堯之治天下也,蓋殺一人刑二人而天下治。傳曰「威厲而不試,刑措而不用」。

1 《集解》徐廣曰:「試,一作『誡』也。」 《正義》詘,丘勿反。試,用也。

2 《正義》求勿反,又求厥反。

3 《正義》分,扶問反。言明儒墨之分,使禮義均等,則下應之如影響耳。

4 《正義》事君以禮義,民有不由禮義者,然後待之以刑,則民知罪伏刑矣。

 

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之本也;1君師者,治之本也。無天地惡生?2無先祖惡出?無君師惡治?三者偏亡,3則無安人。故禮,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

1 《正義》類,種類也。

2 《正義》惡音鳥。

3 《索隱》鄒音遍。 《正義》偏,疋然反。

 

故王者天太祖,1諸侯不敢懷,2大夫士有常宗,3所以辨貴賤。貴賤治,得之本也。郊疇乎天子,4社至乎諸侯,5函6及士大夫,所以辨尊者事尊,卑者事卑,宜鉅者鉅,宜小者小。故有天下者事七世,有一國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7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8有特牲而食者不得立宗廟,9所以辨積厚者流澤廣,積薄者流澤狹也。

1 《集解》毛詩敘曰:「文武之功起於后稷,故推以配天焉。」

2 《索隱》懷,思也。言諸侯不敢思以太祖配天而食也。又一解,王之子孫為諸侯,不思祀其父祖,故禮云「諸侯不敢祖天子」,蓋與此同意。

3 《集解》禮記曰:「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百世不遷者,謂別子之後也。」

4 《索隱》疇,類也。天子類得郊天,餘並不合祭,今大戴禮作「 郊止乎天子」是也。止或作「疇」,因誤耳。

5 《索隱》言天子已下至諸侯得立社。

6 《集解》音含。 《索隱》啗音含。含謂包容。諸侯已下至士大夫得祭社,故禮云「大夫成群立社曰置社」,亦曰里社也。鄒誕生音啗徒濫反,意義亦通,但不見古文,各以意為音耳。今按:大戴禮作「導及士大夫」,導亦通也。今此為「啗」者,當以導與蹈同,後「足」字失「止」,唯有「口」存,故使解者穿鑿也。

7 《集解》鄭玄曰:「古者方十里,其中六十四井出兵車一乘,此兵法之賦。」

8 《集解》穀梁傳曰:「天子至于士皆有廟,天子七,諸侯五,大夫三,士二。始封之者必為其太祖。」

9 《集解》禮記曰:「庶人祭於寢。」

 

大饗上玄尊,俎上腥魚,1先大羹,貴食飲之本也。大饗上玄尊而用薄酒,食先黍稷而飯稻粱,祭嚌先大羹2而飽庶羞,貴本而親用也。貴本之謂文,親用之謂理,兩者合而成文,以歸太一,是謂大隆。3故尊之上玄尊也,4俎之上腥魚也,豆之先大羹,一也。5利爵弗啐也,6成事俎弗嘗也,7三侑之弗食也,8大昏之未廢齊也,9大廟之未內尸也,始絕之未小斂,一也。10大路之素幬也,11郊之麻絻,12喪服之先散麻,一也。13三年哭之不反也,14清廟之歌15一倡而三歎,16縣一鐘尚拊膈,17朱弦而通越,一也。18

1 《集解》鄭玄曰:「大饗,祫祭先王,以腥魚為俎實,不臑孰之也。」

2 《集解》鄭玄曰:「嚌,至齒。」

3 《索隱》貴本親用,兩者合而成文,以歸太一。太一者,天地之本也。得禮之文理,是合於太一也。隆者,盛也,高也。得禮文理,歸于太一,是禮之盛者也。

4 《正義》皇侃云:「玄酒,水也。上古未有酒,而始之祭但酌水用之,至晚世雖有酒,存古禮,尚用水代酒也。」

5 《索隱》尊之上玄尊,俎之上生魚,豆之先大羹,三者如一,皆是本,故云一也。

6 《集解》鄭玄曰:「啐,入口也。」 《索隱》按:儀禮祭畢獻,祝西面告成,是為利爵。祭初未行無算爵,故不啐入口也。

7 《索隱》成事卒哭之祭,故記曰「卒哭曰成事」。既是卒哭之祭,始從吉祭,故受胙爵而不嘗俎也。

8 《索隱》禮,祭必立侑以勸尸食,至三飯而後止。每飯有侑一人,故有三侑。既是勸尸,故不相食也。

9 《索隱》廢齊,謂昏禮父親醮子而迎之前,故曲禮云「齋戒以告鬼神」,是昏禮有齊也。

10 《索隱》此五者皆禮之初始,質而未備,亦是貴本之義,故云一也。

11 《集解》禮記曰:「乘素車,貴其質也。」鄭玄曰:「素車,殷輅也。」 《索隱》幬音稠。謂車蓋以素帷,亦質也。

12 《集解》周禮曰:「王祀昊天上帝,服大裘而冕。」論語曰:「 麻冕,禮也。」孔安國曰:「冕,緇布冠。古者績麻三十升布以為之。」 《正義》絻音免。亦作「冕」。

13 《集解》儀禮士喪禮曰:「始死,主人散帶,垂之三尺。」禮記曰:「大功已上散帶也。」 《索隱》大路已下,三事相似如一,故云一也。散麻取其質無文飾,亦貴本也。

14 《集解》禮記曰:「斬衰之哭,若往而不反。」

15 《集解》鄭玄曰:「清廟謂作樂歌清廟。」

16 《集解》鄭玄曰:「倡,發歌句者。三歎,三人從歎。」

17 《集解》徐廣曰:「一作『搏膈』。」 《索隱》縣一鍾尚拊隔。隔,懸鍾格。拊音撫。〔拊〕隔,不擊其鐘而拊其格,不取其聲,亦質也。鄒氏隔音膊,蓋依大戴禮也。而鄭禮注云搏,拊柷敔也。

18 《索隱》大瑟而練朱其弦,又通其下孔,使聲濁且遲,上質而貴本,不取其聲文。自「三年」已下四事,皆不取其聲也。

 

凡禮始乎脫,1成乎文,2終乎稅。3故至備,情文俱盡;4其次,情文代勝;5其下,復情以歸太一。6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時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萬物以昌,好惡以節,喜怒以當。以為下則順,以為上則明。7

1 《索隱》脫猶疏略也。始,初也。言禮之初尚疏略也。

2 《索隱》言禮成就有文飾。

3 《集解》徐廣曰:「一作『悅』。」 《索隱》音悅。言禮終卒和悅人情也。大戴禮作「終於隆」,隆謂盛也。

4 《集解》徐廣曰:「古『情』字或假借作『請』,諸子中多有此比。」 《正義》言情文俱盡,乃是禮之至備也。

5 《索隱》音昇,又尸證反。或文勝情,或情勝文,是情文更代相勝也。大戴禮作「迭興」也。

6 《索隱》言其次情文俱失,歸心渾沌天地之初,復禮之本,是歸太一也。

7 《正義》自「天地」以下八事,大禮之備,情文俱盡,故用為下則順,用為上則明也。

 

太史公曰:至矣哉!1立隆以為極,而天下莫之能益損也。本末相順,2終始相應,3至文有以辨,4至察有以說。5天下從之者治,不從者亂;從之者安,不從者危。小人不能則也。6

1 《索隱》已下亦是太史公取荀卿禮論之意,極言禮之損益,以結禮書之論也。

2 《索隱》謂禮之盛,文理合以歸太一,至禮之殺,復情以歸太一。隆殺皆歸太一者,是本末相順也。

3 《索隱》禮始於脫略,終於稅,稅亦殺也,殺與脫略,是始終相應也。 《正義》應,乙陵反,當也。

4 《索隱》言禮之至文,能辨尊卑貴賤,故云有以辨也。

5 《索隱》言禮之至察,有以明隆殺損益,委曲情文,足以悅人心,故云有以說也。

6 《正義》小人猶庶人也。則,法也。言天下士以上至于帝王,能從禮者則治安,不能從禮者則危亂,庶人據於事,不能法禮也。

 

禮之貌誠1深矣,堅白同異之察,入焉而弱。2其貌誠大矣,擅作典制褊陋之說,入焉而望。3其貌誠高矣,暴慢恣睢,4輕俗以為高之屬,入焉而隊。5故繩誠陳,6則不可欺以曲直;衡誠縣,7則不可欺以輕重;規矩誠錯,8則不可欺以方員;君子審禮,則不可欺以詐偽。9故繩者,直之至也;衡者,平之至也;規矩者,方員之至也;禮者,人道之極也。然而不法禮者不足禮,謂之無方之民;10法禮足禮,謂之有方之士。禮之中,能思索,11謂之能慮;能慮勿易,12謂之能固。能慮能固,加好之焉,聖矣。13天者,高之極也;地者,下之極也;日月者,明之極也;無窮者,廣大之極也;聖人者,道之極也。14

1 《索隱》有本作「懇誠」者,非也。

2 《正義》言禮之貌信深厚矣,雖有鄒子堅白同異之辯明察,入於禮義之中,自然懦弱敗壞(之禮)也。

3 《索隱》言擅作典制及褊陋之說。入焉,謂入禮則自嗛望知其失。 《正義》言禮之貌信廣大矣,雖有擅作典制褊陋之說,文辭入於禮義之中,自然成淫俗褊陋之言。

4 《索隱》恣睢猶毀訾也。

5 《索隱》言訾毀禮者自取隊滅也。 《正義》言禮之貌信尊高矣,雖有暴慢恣睢輕俗以為高之屬,入於禮義之中,自然成墜落暴慢輕俗之人。

6 《集解》鄭玄曰:「誠猶審也。陳,設也,謂彈畫也。」

7 《集解》鄭玄曰:「衡,稱也。縣謂錘也。」 《正義》縣音玄。

8 《索隱》錯,置也。規,車也。矩,曲尺也。 《正義》錯,七故反。

9 《正義》詐偽謂堅白同異,擅作典制,暴戾恣睢自高也。故陳繩,曲直定;懸衡,輕重分;錯規矩,方員□;審禮,詐偽自消滅矣。

10 《集解》鄭玄曰:「方猶道也。」

11 《索隱》索,求也。

12 《正義》易謂輕易也。

13 《正義》好,火到反。言人以得禮之中,又能思審索求其禮,謂之能思慮;又不輕易其禮,謂之能堅固。能慮,能固其禮,更加好之,乃聖人矣。

14 《正義》道謂禮義也。言人有禮義,則為聖人,比於天地日月,廣大之極也。

 

以財物為用,以貴賤為文,以多少為異,以隆殺為要。1文貌繁,情欲省,禮之隆也;文貌省,情欲繁,禮之殺也;文貌情欲相為內外表裏,並行而雜,禮之中流也。2君子上致其隆,下盡其殺,而中處其中。3步驟馳騁廣騖不外,4是以君子之性守宮庭也。5人域是域,士君子也。6外是,民也。7於是中焉,房皇周浹,曲(直)得其次序,聖人也。8故厚者,禮之積也;大者,禮之廣也;9高者,禮之隆也;明者,禮之盡也。10

1 《索隱》隆猶厚也。殺猶薄也。

2 《正義》言文飾情用,表裏外內,合於儒墨,是得禮情之中,而流行不息也。

3 《正義》中謂情文也。

4 《正義》騖音務。言君子之人,上存文飾,下務減省,而合情文,處得其中,縱有戰陣殺戮邪惡,則不棄於禮義矣。三皇步,五帝驟,三王馳,五伯騖也。

5 《索隱》言君子之性守正不慢遠行,如常守宮庭也。 《正義》宮庭,聽朝處。喻君子心內常守禮義,若宮庭焉。

6 《索隱》域,居也。言君子之行,非人居亦弗居也。 《正義》處平凡人域之中,能知禮義之域限,即為士及君子也。

7 《索隱》外謂人域之外,非人所居之地。以喻禮義之外,別為它行,即是小人,故云外是人也。

8 《索隱》房音旁。旁皇猶徘徊也。周浹猶周匝。言徘徊周浹,委曲得禮之序,動不失中,則是聖人之行也。

9 《索隱》言君子聖人有厚大之德,則為禮之所積益弘廣也,故曰「甘受和,白受采,忠信之人可以學禮,苟無忠信,則禮不虛道」。然此文皆荀卿禮論也。

10 《正義》言君子內守其禮,德厚大積廣,至於高尊明禮,則是禮之終竟也。此書是褚先生取荀卿禮論兼為之。

 

【索隱述贊】禮因人心,非從天下。合誠飾貌,救弊興雅。以制黎甿,以事宗社。情文可重,豐殺難假。仲尼坐樹,孫通蕝野。聖人作教,罔不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