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帝者,秦莊襄王子也。1莊襄王為秦質子於趙,2見呂不韋姬,悅而取之,3生始皇。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於邯鄲。及生,名為政,姓趙氏。4年十三歲,莊襄王死,政代立為秦王。當是之時,秦地已并巴、蜀、漢中,越宛有郢,置南郡矣;北收上郡以東,有河東、太原、上黨郡;東至滎陽,滅二周,置三川郡。呂不韋為相,封十萬戶,號曰文信侯。招致賓客游士,欲以并天下。李斯為舍人。5蒙驁、王齮、6麃公等為將軍。7王年少,初即位,委國事大臣。
1 《索隱》莊襄王者,孝文王之中子,昭襄王之孫也,名子楚。按:戰國策本名子異,後為華陽夫人嗣,夫人楚人,因改名子楚也。
2 《正義》質音致。國彊欲待弱之來相事,故遣子及貴臣為質,如上音。國弱懼其侵伐,令子及貴臣往為質,音直實反。又二國敵亦為交質,音致。左傳云周鄭交質,王子狐為質於鄭,鄭公子忽為質於周是也。
3 《索隱》按:《不韋傳》云:不韋,陽翟大賈也。其姬邯鄲豪家女,善歌舞,有娠而獻於子楚。
4 《集解》徐廣曰:「一作『正』。」宋忠云:「以正月旦生,故名正。」 《索隱》系本作「政」,又生於趙,故曰趙政。一曰秦與趙同祖,以趙城為榮,故姓趙氏。 《正義》正音政,「周正建子」之「正」也。始皇以正月旦生於趙,因為政,後以始皇諱,故音征。
5 《集解》文穎曰:「主廄內小吏官名。或曰待從賓客謂之舍人也。」
6 《集解》徐廣曰:「一作『齕』。」 《索隱》蒙驁,齊人,蒙武之父,蒙恬之祖。王齮即王齕,昭王四十九年代大夫陵伐趙者。 《正義》齮,魚綺反。劉伯莊云音綺。後同。
7 《集解》應劭曰:「麃,秦邑。」 《索隱》麃公蓋麃邑公,史失其姓名。 《正義》麃,彼苗反,蓋秦之縣邑。大夫稱公,若楚制。
晉陽反,元年,將軍蒙驁擊定之。二年,麃公將卒攻卷,1斬首三萬。三年,蒙驁攻韓,取十三城。王齮死。十月,將軍蒙驁攻魏氏畼、有詭。2歲大饑。四年,拔畼、有詭。三月,軍罷。秦質子歸自趙,趙太子出歸國。十月庚寅,蝗蟲從東方來,蔽天。天下疫。百姓內粟千石,拜爵一級。五年,將軍驁攻魏,定酸棗、3燕、虛、長平、4雍丘、山陽城,5皆拔之,取二十城。初置東郡。冬雷。六年,韓、魏、趙、衛、楚共擊秦,取壽陵。6秦出兵,五國兵罷。拔衛,迫東郡,其君角率其支屬徙居野王,阻其山以保魏之河內。七年,彗星先出東方,見北方,五月見西方。7將軍驁死。以攻龍、孤、慶都,8還兵攻汲。彗星復見西方9十六日。夏太后死。10八年,王弟長安君成蟜11將軍擊趙,反,12死屯留,13軍吏皆斬死,遷其民於臨洮。14將軍壁死,15卒屯留、蒲鶮反,戮其屍。16河魚大上,17輕車重18馬東就食。19
1 《正義》將,子匠反。卒,子必反。卷,丘員反。
2 《集解》徐廣曰:「畼音場。」 《索隱》音暢,魏之邑名。
3 《集解》地理志陳留有酸棗縣。 《正義》括地志云:「酸棗故城在滑州酸棗縣北十五里古酸棗縣南。」
4 《集解》徐廣曰:「一作『千』。」駰案:地理志汝南有長平縣也。 《索隱》二邑名。春秋桓十二年「會于虛」,又戰國策曰「拔燕酸棗、虛、桃人」,桃人亦魏邑,虛地今闕,蓋與諸縣相近。按:今東郡燕縣東三十里有故桃城,則亦非遠。 《正義》燕,烏田反。括地志云:「南燕城,古燕國也,滑州胙城縣是也。姚虛在濮州雷澤縣東十三里。孝經援神契云帝舜生於姚墟,即東郡也。長平故城在陳州宛丘縣西六十六里。」
5 《集解》地理志陳留有雍丘縣,河內有山陽縣。 《正義》雍,於用反,汴州縣。
6 《正義》徐廣云:「在常山。」按:本趙邑也。
7 《正義》彗音似歲反。見,並音行練反。孝經內記云:「彗在北斗,兵大起。彗在三台,臣害君。彗在太微,君害臣。彗在天獄,諸侯作亂。所指其處大惡。彗在日旁,子欲殺父。」
8 《集解》徐廣曰:「慶,一作『麃』。」 《正義》括地志云:「定州恆陽縣西南四十里有白龍水,又有挾龍山。又定州唐縣東北五十四里有孤山。蓋都山也。帝王紀云望堯母慶都所居。張晏云堯山在北,堯母慶都山在南,相去五十里,北登堯山,南望慶都山也。注水經云『望都故城東有山,不連陵,名之曰孤』。孤都聲相近,疑即都山,孤山及望都故城三處相近。」
9 《正義》復,扶富反。見,行見反。
10 《索隱》莊襄王所生母。 《正義》子楚母也。
11 《正義》蟜音紀兆反。成蟜者,長安君名也,號為長安君。
12 《正義》將,如字。將猶領也。又子匠反。
13 《正義》括地志云:「屯留故城在潞州長子縣東北三十里,漢屯留,留吁國也。」
14 《索隱》臨洮在隴西。 《正義》臨洮水,故名臨洮。洮州在隴右,去京千五百五十一里。言屯留之民被成蟜略眾共反,故遷之於臨洮郡也。
15 《正義》壁,邊覓反。言成蟜自殺壁壘之內。
16 《集解》徐廣曰:「鶮,一作『鶡』。屯留,蒲鶡,皆地名也。壁于此地時,士卒死者皆戮其屍。」 《索隱》高誘云屯留,上黨之縣名。謂成蟜為將軍而反。秦兵擊之,而蟜壁於屯留而死。屯留、蒲鶮二邑之反卒雖死,猶皆戮其屍。鶮,古「鸖」字。 《正義》卒,子忽反。鶮音高,注同。蒲,鶮,皆地名。
17 《索隱》謂河水溢,魚大上平地,亦言遭水害也。即漢書五行志劉向所謂「豕蟲之孽」。明年,嫪毐誅。魚,陰類,小人象。 《正義》始皇八年,黃河之魚西上入渭。渭,渭水也。漢書五行志云「魚者陰類,臣民之象也」。十七年,滅韓。二十六年,盡并天下。自滅韓至并天下,蓋十年矣。周本紀云「十年,數之紀也。天之所棄,不過其紀」。明關東後屬秦,其象類先見也。
18 《集解》徐廣曰:「一無此『重』字。」
19 《索隱》言河魚大上,秦人皆輕車重馬,並就食於東。言往河旁食魚也。一云,河魚大上為災,人遂東就食,皆輕車重馬而去。
嫪毐1封為長信侯。予之山陽地,2令毐居之。宮室車馬衣服苑囿馳獵恣毐。事無小大皆決於毐。又以河西3太原郡更為毐國。九年,彗星見,或竟天。攻魏垣、蒲陽。4四月,上宿雍。5己酉,王冠,帶劍。6長信侯毐作亂而覺,矯王御璽7及太后璽以發縣卒8及衛卒、官騎、戎翟君公、舍人,將欲攻蘄年宮為亂。9王知之,令相國昌平君、昌文君發卒攻毐。10戰咸陽,11斬首數百,皆拜爵,及宦者皆在戰中,亦拜爵一級。毐等敗走。即令國中:有生得毐,賜錢百萬;殺之,五十萬。盡得毐等。衛尉竭、12內史肆、佐弋竭、13中大夫令齊等14二十人皆梟首。15車裂以徇,滅其宗。16及其舍人,輕者為鬼薪。17及奪爵遷蜀四千餘家,家房陵。18(四)〔是〕月寒凍,有死者。19楊端和攻衍氏20。彗星見西方,又見北方,從斗以南八十日。十年,21相國呂不韋坐嫪毐免。桓齮為將軍。齊、趙來置酒。齊人茅焦說秦王曰:「秦方以天下為事,而大王有遷母太后之名,恐諸侯聞之,由此倍秦也。」秦王乃迎太后於雍而入咸陽,22復居甘泉宮。23
1 《索隱》嫪,姓;毐,字。按:漢書嫪氏出邯鄲。王劭云「賈侍中說秦始皇母予嫪毐淫坐誅,故世人罵淫曰『嫪毐』也」。 《正義》上躬虯反,下酷改反。
2 《正義》予音與。括地志云:「山陽故城在懷州修武縣西北太行山東南。」
3 《集解》徐廣曰:「河,一作『汾』。」
4 《正義》垣,作「」。音袁。括地志云:「故垣城,漢縣治,本魏王垣也,在絳州垣縣西北二十里。蒲邑故城在隰州縣北四十五里。在蒲水之北。故言蒲陽。即晉公子重耳所居邑也。」
5 《集解》蔡邕曰:「上者,尊位所在也。」駰案:司馬遷記事,當言「帝」則依違但言「上」,不敢媟言,尊尊之意也。
6 《集解》徐廣曰:「年二十二。」 《正義》冠音灌。禮記云年二十而冠。按:年二十一也。
7 《集解》蔡邕曰:「御者,進也。凡衣服加於身,飲食入於口,妃妾接於寢,皆曰御。御之親愛者曰幸。璽者,印信也。天子璽白玉螭虎鈕。古者尊卑共之。月令曰『固封璽』,左傳曰『季武子璽書追而與之』,此諸侯大夫印稱璽也。」衛宏曰:「秦以前,民皆以金玉為印,龍虎鈕,唯其所好。秦以來,天子獨以印稱璽,又獨以玉,群臣莫敢用。」 《正義》崔浩云:「李斯磨和璧作之,漢諸帝世傳服之,謂『傳國璽』。」韋曜吳書云璽方四寸,上句交五龍,文曰「受命于天既壽永昌」。漢書云文曰「昊天之命皇帝壽昌」。按:二文不同。漢書元后傳云王莽令王舜逼太后取璽,王太后怒,投地,其角小缺。吳志云孫堅入洛,埽除漢陵廟,軍於甄官井得璽,後歸魏。晉懷帝永嘉五年六月,帝蒙塵平陽,璽入前趙劉聰。至東晉成帝咸和四年,石勒滅前趙,得璽。穆帝永和八年,石勒為慕容俊滅,濮陽太守戴施入鄴,得璽,使何融送晉。傳宋,宋傳南齊,南齊傳梁。梁傳至天正二年,侯景破梁,至廣陵,北齊將辛術定廣陵,得璽,送北齊。至周建德六年正月,平北齊,璽入周。周傳隋,隋傳唐也。
8 《正義》子忽反,下同。
9 《集解》地理志蘄年宮在雍。 《正義》蘄,巨衣反。括地志云:「蘄年宮在岐州城西故城內。」
10 《索隱》昌平君,楚之公子,立以為相,後徙於郢,項燕立為荊王,史失其名。昌文君名亦不知也。
11 《正義》括地志云:「咸陽故城亦名渭城,在雍州北五里,今咸陽縣東十五里。秦孝公已下並都此城。始皇鑄金人十二於咸陽,即此也。」
12 《集解》漢書百官表曰:「衛尉,秦官。」
13 《集解》漢書百官表曰:「秦時少府有佐弋,漢武帝改為佽飛,掌弋射者。」 《正義》弋音翊。
14 《正義》令,力政反。中大夫令,秦官也。齊,名也。
15 《集解》縣首於木上曰梟。 《正義》梟,古堯反。懸首於木上曰梟。
16 《正義》說苑云:「秦始皇太后不謹,幸郎嫪毐,始皇取毐四支車裂之,取兩弟撲殺之,取太后遷之咸陽宮。下令曰:『以太后事諫者,戮而殺之,蒺藜其脊。』諫而死者二十七人。茅焦乃上說曰:『齊客茅焦,願以太后事諫。』皇帝曰:『走告若,不見闕下積死人耶?』使者問焦。焦曰:『陛下車裂假父,有嫉妒之心;囊撲兩弟,有不慈之名;遷母咸陽,有不孝之行;蒺藜諫士,有桀紂之治。天下聞之,盡瓦解,無向秦者。』王乃自迎太后歸咸陽,立茅焦為傅,又爵之上卿。」括地志云:「茅焦,滄州人也。」
17 《集解》應劭曰:「取薪給宗廟為鬼薪也。」如淳曰:「律說鬼薪作三歲。」 《正義》言毐舍人罪重者已刑戮,輕者罰徒役三歲。
18 《正義》括地志云:「房陵即今房州房陵縣,古楚漢中郡地也。是巴蜀之境。地理志云房陵縣屬漢中郡,在益州部,接東南一千三百一十里也。」
19 《正義》四月建巳之月,孟夏寒凍,民有死者,以秦法酷急,則天應之而史書之。故尚書洪範「急常寒若」,孔注云「君行急則常寒順之」。
20 《索隱》端和,秦將。衍氏,魏邑。 《正義》衍,羊善反。在鄭州。
21 《集解》徐廣曰:「甲子。」
22 《集解》說苑曰:「始皇帝立茅焦為傅,又爵之上卿。太后大喜,曰『天下亢直,使敗復成,安秦社稷,使妾母子復相見者,茅君之力也』。」
23 《集解》徐廣曰:「表云咸陽南宮也。」
大索,逐客,李斯上書說,乃止逐客令。李斯因說秦王,請先取韓以恐他國,於是使斯下韓。韓王患之。與韓非謀弱秦。大梁人尉繚來,說秦王曰:「以秦之彊,諸侯譬如郡縣之君,臣但恐諸侯合從,翕而出不意,此乃智伯、夫差、湣王之所以亡也。願大王毋愛財物,賂其豪臣,以亂其謀,不過亡三十萬金,則諸侯可盡。」秦王從其計,見尉繚亢禮,衣服食飲與繚同。繚曰:「秦王為人,蜂準,1長目,摯鳥膺,2豺聲,少恩而虎狼心,居約易出人下,3得志亦輕食人。4我布衣,然見我常身自下我。誠使秦王得志於天下,天下皆為虜矣。不可與久游。」乃亡去。秦王覺,固止,以為秦國尉,5卒用其計策。而李斯用事。
1 《集解》徐廣曰:「蜂,一作『隆』。」 《正義》蜂,孚逢反。準,章允反。蜂,也。高鼻也。文穎曰:「準,鼻也。」
2 《正義》鷙鳥,鶻。膺突向前,其性悍勇。
3 《正義》易,以豉反。言始皇居儉約之時易以謙卑。
4 《正義》言始皇得天下之志,亦輕易而啖食於人。
5 《正義》若漢太尉、大將軍之比也。
十一年,王翦、桓齮、楊端和攻鄴,取九城。王翦攻閼與、橑楊,1皆并為一軍。翦將十八日,軍歸斗食以下,2什推二人從軍3取鄴安陽,桓齮將。十二年,文信侯不韋死,竊葬。4其舍人臨者,晉人也逐出之;5秦人六百石以上奪爵,遷6;五百石以下不臨,遷,勿奪爵。7自今以來,操國事不道如嫪毐、不韋者籍其門,8視此。秋,復嫪毐舍人遷蜀者。當是之時,天下大旱,六月至八月乃雨。
1 《集解》徐廣曰:「橑音老,在并州。」 《正義》漢表在清河。十三州志云:「橑陽,上黨西北百八十里也。」
2 《集解》漢書百官表曰:「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 《正義》一曰得斗粟為料。
3 《索隱》言王翦為將,諸軍中皆歸斗食以下,無功佐史,什中唯推擇二人令從軍耳。
4 《索隱》按:不韋飲鴆死,其賓客數千人竊共葬於洛陽北芒山。
5 《正義》臨,力禁反,臨哭也。若是三晉之人,逐出令歸也。
6 《正義》上音時掌反。若是秦人哭臨者,奪其官爵,遷移於房陵。
7 《正義》若是秦人不哭臨不韋者,不奪官爵,亦遷移於房陵。
8 《集解》徐廣曰:「一作『文』。」 《索隱》謂藉沒其一門皆為徒隸,後並視此為常故也。 《正義》籍錄其子孫,禁不得仕宦。
十三年,桓齮攻趙平陽,1殺趙將扈輒,2斬首十萬。王之河南。正月,彗星見東方。十月,桓齮攻趙。十四年,攻趙軍於平陽,取宜安,3破之,殺其將軍。桓齮定平陽、武城。4韓非使秦,秦用李斯謀,留非,非死雲陽。5韓王請為臣。
1 《正義》括地志云:「平陽故城在相州臨漳縣西二十五里。」又云:「平陽,戰國時屬韓,後屬趙。」
2 《正義》扈音戶。輒,張獵反,趙之將軍。
3 《正義》括地志云:「宜安故城在常山稿城縣西南二十五里也。」
4 《正義》即貝州武城縣外城是也。七國時趙邑。
5 《正義》括地志云:「雲陽城在雍州雲陽縣西八十里,秦始皇甘泉宮在焉。」
十五年,大興兵,一軍至鄴,一軍至太原,取狼孟。1地動。十六年九月,發卒受地韓南陽假守2騰。初令男子書年。魏獻地於秦。秦置麗邑。3十七年,內史騰攻韓,得韓王安,盡納其地,4以其地為郡,命曰潁川。地動。華陽太后卒。民大饑。
1 《集解》地理志太原有狼孟縣。
2 《正義》假,格雅反。守音狩。
3 《正義》麗,力知反。括地志云:「雍州新豐縣,本周時驪戎邑。左傳云晉獻公伐驪戎,杜注云在京兆新豐縣,其後秦滅之以為邑。」
4 《正義》韓王安之九年,秦盡滅之。
十八年,1大興兵攻趙,王翦將上地,2下井陘,3端和將河內,羌瘣4伐趙,端和圍邯鄲城。十九年,王翦、羌瘣盡定取趙地東陽,得趙王。5引兵欲攻燕,屯中山。秦王之邯鄲,諸嘗與王生趙時母家有仇怨,皆阬之。秦王還,從太原、上郡歸。始皇帝母太后崩。趙公子嘉率其宗數百人之代,自立為代王,東與燕合兵,軍上谷。大饑。
1 《集解》徐廣曰:「巴郡出大人,長二十五丈六尺。」
2 《正義》上郡上縣,今綏州等是也。
3 《集解》服虔曰:「山名,在常山。今為縣。音刑。」
4 《正義》胡罪反。
5 《索隱》趙王遷也。 《正義》趙幽繆王遷八年,秦取趙地至平陽。平陽在貝州歷亭縣界。遷王於房陵。
二十年,燕太子丹患秦兵至國,恐,使荊軻刺秦王。秦王覺之,體解1軻以徇,而使王翦、辛勝攻燕。燕、代發兵擊秦軍,秦軍破燕易水之西。二十一年,王賁2攻(薊)〔荊〕。乃益發卒詣王翦軍,遂破燕太子軍,取燕薊城,得太子丹之首。燕王東收遼東而王之。3王翦謝病老歸。新鄭反。昌平君徙於郢。大雨雪,4深二尺五寸。
1 《正義》紀買反。
2 《正義》音奔。
3 《正義》王,于放反。
4 《正義》雨,于遇反。
二十二年,王賁攻魏,引河溝灌大梁,大梁城壞,其王請降1,盡取其地。
1 《索隱》魏王假也。
二十三年,秦王復召王翦,彊起之,使將擊荊。1取陳以南至平輿,2虜荊王。3秦王游至郢陳。荊將項燕立昌平君為荊王,反秦於淮南。4二十四年,王翦、蒙武攻荊,破荊軍,昌平君死,項燕遂自殺。
1 《正義》秦號楚為荊者,以莊襄王名子楚,諱之,故言荊也。
2 《集解》地理志汝南有平輿縣。 《正義》輿音餘。平輿,豫州縣也。
3 《索隱》荊王負芻也。楚稱荊者,以避莊襄王諱,故易之也。
4 《集解》徐廣曰:「淮,一作『江』。」 《正義》昌平也。楚淮北之地盡入於秦。
二十五年,大興兵,使王賁將,攻燕遼東,得燕王喜。1還攻代,虜代王嘉。王翦遂定荊江南地;2降越君,3置會稽郡。五月,天下大酺。4
1 《正義》燕王喜之五十三年,燕亡。
2 《正義》言王翦遂平定楚及江南地,降越君,置為會稽郡。
3 《正義》降,閑江反。楚威王已滅〔越〕,其餘自稱君長,今降秦。
4 《正義》服虔曰:「酺音蒲。」文穎曰:「酺,周禮族師掌春秋祭酺,為人物災害之神。」蘇林曰:「陳留俗,三月上巳水上飲食為酺。」 《正義》天下歡樂大飲酒也。秦既平韓、趙、魏、燕、楚五國,故天下大酺也。
二十六年,齊王建與其相后勝1發兵守其西界,不通秦。秦使將軍王賁從燕南攻齊,得齊王建。2
1 《正義》音升,齊相姓名。
2 《索隱》六國皆滅也。十七年得韓王安,十九年得趙王遷,,二十二年魏王假降,二十三年虜荊王負芻,二十五年得燕王喜,二十六年得齊王建。 《正義》齊王建之三十四年,齊國亡。
秦王初并天下,令丞相、御史曰:1「異日韓王納地效璽,2請為藩臣,已而倍約,與趙、魏合從畔秦,故興兵誅之,虜其王。寡人以為善,庶幾息兵革。趙王使其相李牧來約盟,故歸其質子。3已而倍盟,反我太原,故興兵誅之,得其王。趙公子嘉乃自立為代王,故舉兵擊滅之。魏王始約服入秦,已而與韓、趙謀襲秦,秦兵吏誅,遂破之。荊王獻青陽以西,4已而畔約,擊我南郡,故發兵誅,得其王,遂定其荊地。燕王昏亂,其太子丹乃陰令荊軻為賊,兵吏誅,滅其國。齊王用后勝計,絕秦使,欲為亂,兵吏誅,虜其王,平齊地。寡人以眇眇之身,興兵誅暴亂,賴宗廟之靈,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號不更,無以稱成功,傳後世。其議帝號。」丞相綰、御史大夫劫、5廷尉斯等6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7興義兵,誅殘賊,平定天下,海內為郡縣,8法令由一統,自上古以來未嘗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謹與博士議曰:9『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10泰皇最貴。』臣等昧死上尊號,王為『泰皇』。命為『制』,令為『詔』,11天子自稱曰『朕』12。」王曰:「去『泰』,13著『皇』,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他如議。」制曰:「可。」14追尊莊襄王為太上皇。15制曰:「朕聞太古有號毋謚,中古有號,死而以行為謐。如此,則子議父,臣議君也,甚無謂,朕弗取焉。自今已來,除謚法。16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17二世三世至于萬世,傳之無窮。」
1 《正義》令,力政反。乃今之赦令、赦書。
2 《正義》效猶至見。
3 《正義》質音致。
4 《集解》漢書鄒陽傳曰:「越水長沙,還舟青陽。」張晏曰:「青陽,地名。」蘇林曰:「青陽,長沙縣是也。」
5 《集解》漢書百官表曰:「御史大夫,秦官。」應劭曰:「侍御史之率,故稱大夫也。」 《索隱》綰姓王。劫姓馮。
6 《集解》漢書百官表曰:「廷尉,秦官。」應劭曰:「聽獄必質諸朝廷,與眾共之,兵獄同制,故稱廷尉。」
7 《集解》蔡邕曰:「陛,階也,所由升堂也。天子必有近臣立於陛側,以戒不虞。謂之『陛下』者,群臣與天子言,不敢指斥,故呼在陛下者與之言,因卑達尊之意也。上書亦如之。」
8 《正義》郡,人所群聚也。
9 《集解》漢書百官表曰:「博士,秦官,掌通古今。」
10 《索隱》按:天皇、地皇之下即云泰皇,當人皇也。而封禪書云「昔者太帝使素女鼓瑟而悲」,蓋三皇已前稱泰皇。一云泰皇,太昊也。
11 《集解》蔡邕曰:「制書,帝者制度之命也,其文曰『制』。詔,詔書。詔,告也。」 《正義》令音力政反。制詔三代無文,秦始有之。
12 《集解》蔡邕曰:「朕,我也。古者上下共稱之,貴賤不嫌,則可以同號之義也。皋陶與舜言『朕言惠,可底行』。屈原曰『朕皇考』。至秦,然後天子獨以為稱。漢因而不改。」
13 《正義》去音丘呂反。
14 《集解》蔡邕曰:「群臣有所奏,請尚書令奏之,下有司曰『制』,天子答之曰『可』。」
15 《集解》漢高祖尊父曰太上皇,亦放此也。
16 《集解》謚法,周公所作。
17 《正義》色主反。
始皇推終始五德之傳,1以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從所不勝。2方今水德之始,3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4衣服旄旌節旗5皆上黑。6數以六為紀,符、法冠皆六寸,而輿六尺,六尺為步,乘六馬。7更名河曰德水,以為水德之始。剛毅戾深,事皆決於法,刻削毋仁恩和義,然後合五德之數。8於是急法,久者不赦。
1 《集解》鄭玄曰:「音亭傳。」 《索隱》音張戀反。傳,次也。謂五行之德始終相次也。漢書郊祀志曰:「齊人鄒子之徒論著終始五德之運,始皇采用。」
2 《正義》勝,申證反。秦以周為火德。能滅火者水也,故稱從其所不勝於秦。
3 《索隱》封禪書曰秦文公獲黑龍,以為水瑞,秦始皇帝因自謂為水德也。
4 《正義》周以建子之月為正,秦以建亥之月為正,故其年始用十月而朝賀。
5 《正義》旌音精。旄音毛。旗音其。周禮云:「析羽為旌,熊虎為旗。」旌節者,編毛為之,以象竹節,漢書云「蘇武執節在匈奴牧羊,節毛盡落」是也。韋昭云:「節者,山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皆以金為之。道路以旌節,門關用符節,都鄙用管節,皆用竹為之。」
6 《正義》以水德屬北方,故上黑。
7 《集解》張晏曰:「水,北方,黑,終數六,故以六寸為符,六尺為步。」瓚曰:「水數六,故以六為名。」譙周曰:「步以人足為數,非獨秦制然。」 《索隱》管子司馬法皆云六尺為步。譙周以為步以人足,非獨秦制。又按:禮記王制曰「古者八尺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為步,步之尺數亦不同。
8 《索隱》水主陰,陰刑殺,故急法刻削,以合五德之數。
丞相綰等言:「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1置王,毋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始皇下其議於群臣,群臣皆以為便。廷尉李斯議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2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廷尉議是。」
1 《正義》于偽反。
2 《正義》易音以職反。
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1郡置守、尉、監。2更名民曰「黔首」。3大酺。收天下兵,4聚之咸陽,銷以為鍾鐻,5金人十二,重各千石,6置廷宮中。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字。地東至海暨朝鮮,7西至臨洮、羌中,8南至北嚮戶,9北據河為塞,並陰山至遼東。10徙天下豪富於咸陽十二萬戶。諸廟及章臺、上林皆在渭南。秦每破諸侯,寫放其宮室,作之咸陽北阪上,11南臨渭,自雍門12以東至涇、渭,殿屋複道周閣相屬。13所得諸侯美人鍾鼓,以充入之。14
1 《集解》三十六郡者,三川、河東、南陽、南郡、九江、鄣郡、會稽、潁川、碭郡、泗水、薛郡、東郡、琅邪、齊郡、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代郡、鉅鹿、邯鄲、上黨、太原、雲中、九原、鴈門、上郡、隴西、北地、漢中、巴郡、蜀郡、黔中、長沙凡三十五,與內史為三十六郡。 《正義》風俗通云:「周制天子方千里,分為百縣,縣有四郡,故左傳云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秦始皇初置三十六郡以監縣也。」
2 《集解》漢書百官表曰:「秦郡守掌治其郡;有丞、尉,掌佐守典武職甲卒;監御史掌監郡。」
3 《集解》應劭曰:「黔亦黎,黑也。」
4 《集解》應劭曰:「古者以銅為兵。」
5 《集解》徐廣曰:「音巨。」
6 《索隱》按:二十六年,有長人見于臨洮,故銷兵器,鑄而象之。謝承後漢書「銅人,翁仲,翁仲其名也」。三輔舊事「銅人十二,各重三十四萬斤。漢代在長樂宮門前」。董卓壞其十為錢,餘二猶在。石季龍徙之鄴,苻堅又徙長安而銷之也。 《正義》漢書五行志云:「二十六年,有大人長五丈,足履六尺,皆夷狄服,凡十二人,見于臨洮,故銷兵器,鑄而象之。」謝承後漢書云:「銅人,翁仲其名也。」三輔舊事云:「聚天下兵器,鑄銅人十二,各重二十四萬斤。漢世在長樂宮門。」魏志董卓傳云:「椎破銅人十及鍾鐻,以鑄小錢。」關中記云:「董卓壞銅人,餘二枚,徙清門裏。魏明帝欲將詣洛,載到霸城,重不可致。後石季龍徙之鄴,苻堅又徙入長安而銷之。」英雄記云:「昔大人見臨洮而銅人鑄,至董卓而銅人毀也。」
7 《正義》暨,其記反。朝音潮。鮮音仙。海謂渤海南至揚、蘇、台等州之東海也。暨,及也。東北朝鮮國。括地志云:「高驪治平壤城,本漢樂浪郡王險城,即古朝鮮也。」
8 《正義》洮,吐高反。括地志云:「臨洮郡即今洮州,亦古西羌之地,在京西千五百五十一里羌中。從臨洮西南芳州扶松府以西,並古諸羌地也。」
9 《集解》吳都賦曰:「開北戶以向日。」劉逵曰:「日南之北戶,猶日北之南戶也。」
10 《集解》地理志西河有陰山縣。 《正義》塞,先代反。並,白浪反。謂靈、夏、勝等州之北黃河。陰山在朔州北塞外。從河傍陰山,東至遼東,築長城為北界。
11 《集解》徐廣曰:「在長安西北,漢武時別名渭城。」 《正義》今咸陽縣北阪上。
12 《集解》徐廣曰:「在高陵縣。」 《正義》今岐州雍縣東。
13 《正義》複音福。屬,之欲反。廟記云:「北至九嵕、甘泉,南至長楊、五柞,東至河,西至汧渭之交,東西八百里,離宮別館相望屬也。木衣綈繡,土被朱紫,宮人不徙。窮年忘歸,猶不能遍也。」
14 《正義》三輔舊事云:「始皇表河以為秦東門,表汧以為秦西門,表中外殿觀百四十五,後宮列女萬餘人,氣上衝于天。」
二十七年,始皇巡隴西、北地,1出雞頭山,2過回中。3焉作信宮渭南,已更命信宮為極廟,象天極。4自極廟道通酈山,作甘泉前殿。築甬道,5自咸陽屬之。是歲,賜爵一級。治馳道。6
1 《正義》隴西,今隴右;北地,今寧州也。
2 《正義》括地志云:「雞頭山在成州上祿縣東北二十里,在京西南九百六十里。酈元云蓋大隴山異名也。後漢書隗囂傳云『王莽塞雞頭』,即此也。」按:原州平高縣西百里亦有笄頭山,在京西北八百里,黃帝雞山之所。
3 《集解》應劭曰:「回中在安定高平。」孟康曰:「回中在北地。」 《正義》括地志云:「回中宮在岐州雍縣西四十里。」言始皇欲西巡隴西之北,從咸陽向西北出寧州,西南行至成州,出雞頭山,東還,過岐州回中宮。
4 《索隱》為宮廟象天極,故曰極廟。天官書曰「中宮曰天極」是也。
5 《集解》應劭曰:「築垣牆如街巷。」 《正義》築音竹。甬音勇。應劭云:「謂於馳道外築牆,天子於中行,外人不見。」
6 《集解》應劭曰:「馳道,天子道也,道若今之中道然。」漢書賈山傳曰:「秦為馳道於天下,東窮燕齊,南極吳楚,江湖之上,濱海之觀畢至。道廣五十步,三丈而樹,厚築其外,隱以金椎,樹以青松。」
二十八年,始皇東行郡縣,上鄒嶧山。1立石,與魯諸儒生議,刻石頌秦德,議封禪望祭山川之事。2乃遂上泰山,3立石,封,祠祀。4下,風雨暴至,休於樹下,因封其樹為五大夫。5禪梁父。6刻所立石,其辭曰:7
1 《集解》韋昭曰:「鄒,魯縣,山在其北。」 《正義》上,時掌反。鄒,側留反。嶧音亦。國系云:「邾嶧山亦名鄒山,在兗州鄒縣南三十二里。魯穆公改『邾』作『鄒』,其山遂從『邑』變。山北去黃河三百餘里。」
2 《正義》晉太康地記云:「為壇於太山以祭天,示增高也。為墠於梁父以祭地,示增廣也。祭尚玄酒而俎魚。墠皆廣長十二丈。壇高三尺,階三等,而樹石太山之上,高三丈一尺,廣三尺,秦之刻石云。」
3 《正義》泰山一曰岱宗,東嶽也,在兗州博城縣西北三十里。山海經云:「泰山,其上多玉,其下多石。」郭璞云:「從泰山下至山頭,百四十八里三百步。」道書福地記云:「泰山高四千九百丈二尺,周迴二千里。多芝草玉石,長津甘泉,仙人室。又有地獄六,曰鬼神之府,從西上,下有洞天,周迴三千里,鬼神考謫之府。」
4 《集解》服虔曰:「增天之高,歸功於天。」張晏曰:「天高不可及,於泰山上立封禪而祭之,冀近神靈也。」瓚曰:「積土為封。謂負土於泰山上,為壇而祭之。」
5 《正義》封,一作「復」,音福。
6 《集解》服虔曰:「禪,闡廣土地也。」瓚曰:「古者聖王封泰山,禪亭亭或梁父,皆泰山下小山。除地為墠,祭於梁父。後改『墠』曰『禪』。」 《正義》父音甫。在兗州泗水縣北八十里。
7 《索隱》其詞每三句為韻,凡十二韻。下之罘、碣石、會稽三銘皆然。
皇帝臨位,作制明法,臣下脩飭。1二十有六年,初并天下,罔不賓服。親巡遠方黎民,登茲泰山,周覽東極。從臣思跡,2本原事業,祗誦功德。3治道運行,諸產得宜,皆有法式。大義休明,垂于後世,順承勿革。皇帝躬聖,既平天下,不懈於治。夙興夜寐,建設長利,4專隆教誨。訓經宣達,遠近畢理,咸承聖志。貴賤分明,男女禮順,慎遵職事。昭隔內外,5靡不清淨,施于後嗣。化及無窮,遵奉遺詔,永承重戒。
1 《正義》飭音敕。
2 《正義》從,財用反。
3 《正義》祗音脂。
4 《正義》長,直良反。
5 《集解》徐廣曰:「隔,一作『融』。」
於是乃並勃海以東,1過黃、腄,2窮成山,登之罘,3立石頌秦德焉而去。
1 《正義》並,白浪反。勃作「渤」,蒲忽反。
2 《集解》地理志東萊有黃縣、腄縣。 《正義》腄,逐瑞反。字或作「陲」。括地志云:「黃縣故城在萊州黃縣東南二十五里,古萊子國也。牟平縣城在黃縣南百三十里。十三州志云牟平縣古腄縣也。」
3 《集解》地理志之罘山在腄縣。 《正義》罘音浮。括地志云:「在萊州文登縣東北百八十里。成山在文登縣西北百九十里。」窮猶登極也。封禪書云:「八神,五曰陽主;祠之罘;七曰日主,祠成山,成山斗入海。」又云:「之罘山在海中。文登縣,古腄縣也。」
南登琅邪,1大樂之,留三月。乃徙黔首三萬戶琅邪臺下,2復十二歲。3作琅邪臺,4立石刻,頌秦德,明得意。曰:5
1 《集解》今兗州東沂州、密州,即古琅邪也。
2 《集解》地理志越王句踐嘗治琅邪縣,起臺館。 《索隱》山海經琅邪臺在渤海閒。蓋海畔有山,形如臺,在琅邪,故曰琅邪臺。 《正義》括地志云:「密州諸城縣東南百七十里有琅邪臺,越王句踐觀臺也。臺西北十里有琅邪故城。吳越春秋云:『越王句踐二十五年,徙都琅邪,立觀臺以望東海,遂號令秦、晉、齊、楚,以尊輔周室,歃血盟。』即句踐起臺處。」括地志云:「琅邪山在密州諸城縣東南百四十里。始皇立層臺於山上,謂之琅邪臺,孤立眾山之上。秦王樂之,留三月,立石山上,頌秦德也。」
3 《正義》復音福。復三萬戶徙臺下者。
4 《正義》今琅邪臺。
5 《索隱》二句為韻。
維二十八年,皇帝作始。端平法度,萬物之紀。以明人事,合同父子。聖智仁義,顯白道理。東撫東土,以省卒士。1事已大畢,乃臨于海。皇帝之功,勸勞本事。上農除末,黔首是富。普天之下,摶心揖志。2器械一量,3同書文字。日月所照,舟輿所載。皆終其命,莫不得意。應時動事,是維皇帝。匡飭異俗,陵水經地。4憂恤黔首,朝夕不懈。除疑定法,咸知所辟。5方伯分職,諸治經易。6舉錯必當,莫不如畫。7皇帝之明,臨察四方。尊卑貴賤,不踰次行。8姦邪不容,皆務貞良。細大盡力,莫敢怠荒。遠邇辟隱,9專務肅莊。端直敦忠,事業有常。皇帝之德,存定四極。誅亂除害,興利致福。節事以時,諸產繁殖。黔首安寧,不用兵革。10六親相保,終無寇賊。驩欣奉教,盡知法式。六合之內,皇帝之土。西涉流沙,11南盡北戶。東有東海,北過大夏。12人跡所至,無不臣者。功蓋五帝,澤及牛馬。莫不受德,各安其宇。
1 《正義》省,山井反。卒,子忽反。
2 《索隱》摶,古「專」字。左傳云:「如琴瑟之摶壹。」揖音集。
3 《正義》內成曰器,甲冑兜鍪之屬。外成曰械,戈矛弓戟之屬。壹量者,同度量也。
4 《正義》陵作「凌」,猶歷也。經,界也。
5 《正義》音避。
6 《正義》易音以豉反。言方伯分職治,所理常在平易。
7 《正義》畫音戶卦反。謂政理齊整,分明若畫,無邪惡。
8 《正義》音胡郎反。
9 《正義》辟,匹亦反。
10 《正義》協韻音棘。
11 《正義》解見夏紀。
12 《索隱》協韻音戶。下「無不臣者」音渚。「澤及牛馬」音姥。 《正義》杜預云:「大夏,太原晉陽縣。」按:在今并州,「遷實沈於大夏,主參」,即此也。
維秦王兼有天下,立名為皇帝,乃撫東土,至于琅邪。列侯1武城侯王離、列侯通武侯王賁、倫侯2建成侯趙亥、倫侯昌武侯成、倫侯武信侯馮毋擇、丞相隗林、3丞相王綰、卿李斯、卿王戊、五大夫趙嬰、五大夫楊樛4從,與5議於海上。6曰:「古之帝者,地不過千里,7諸侯各守其封域,或朝或否,相侵暴亂,殘伐不止,猶刻金石,以自為紀。古之五帝三王,知教不同,法度不明,假威鬼神,8以欺遠方,實不稱名,9故不久長。其身未歿,諸侯倍叛,法令不行。今皇帝并一海內,以為郡縣,天下和平。昭明宗廟,體道行德,尊號大成。群臣相與誦皇帝功德,刻于金石,以為表經。」
1 《集解》張晏曰:「列侯者,見序列。」
2 《索隱》爵卑於列侯,無封邑者。倫,類也,亦列侯之類。
3 《索隱》隗姓,林名。有本作「狀」者,非。顏之推云:「隋開皇初,京師穿地得鑄秤權,有銘,云始皇時量器,丞相隗狀、王綰二人列名,其作『狀』貌之字,時令校寫,親所按驗。」王劭亦云然。斯遠古之證也。 《正義》隗音五罪反。
4 《正義》音居虯反。
5 《正義》上才用反。下音預。言王離以下十人從始皇,咸與始皇議功德於海上,立石於琅邪臺下,十人名字並刻頌。
6 《正義》此頌前後序兩句為韻,此三句為韻。
7 《正義》過音戈。千里謂王畿。
8 《正義》言五帝、三王假借鬼神之威,以欺服遠方之民,若萇弘之比也。
9 《正義》稱,尺證反。
既已,齊人徐市等上書,言海中有三神山,名曰蓬萊、方丈、瀛洲,1僊人居之。請得齋戒,與童男女求之。於是遣徐市發童男女數千人,入海求僊人。2
1 《正義》漢書郊祀志云:「此三神山者,其傳在渤海中,去人不遠,蓋曾有至者,諸仙人及不死之藥皆在焉。其物禽獸盡白,而黃金白銀為宮闕。未至,望之如雲;及至,三神山乃居水下;臨之,患且至,風輒引船而去,終莫能至云。世主莫不甘心焉。」
2 《正義》括地志云:「亶洲在東海中,秦始皇使徐福將童男女入海求仙人,止在此州,共數萬家。至今洲上人有至會稽市易者。吳人外國圖云亶洲去琅邪萬里。」
始皇還,過彭城,1齋戒禱祠,欲出周鼎泗水。使千人沒水求之,弗得。乃西南渡淮水,之衡山、2南郡。3浮江,至湘山祠。4逢大風,幾不得渡。上問博士曰:「湘君神?」博士對曰:「聞之,堯女,舜之妻,而葬此。」5於是始皇大怒,使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樹,赭其山。6上自南郡由武關歸。7
1 《正義》彭城,徐州所理縣也。州東外城,古之彭國也。搜神記云陸終弟三子曰籛鏗,封於彭,為商伯。外傳云殷末,滅彭祖氏。
2 《正義》括地志云:「衡山,一名岣嶁山,在衡州湘潭縣西四十一里。」岣音苟。嶁音樓。
3 《正義》今荊州也。言欲向衡山,即西北過南郡,入武關至咸陽。
4 《正義》括地志云:「黃陵廟在岳州湘陰縣北五十七里,舜二妃之神。二妃冢在湘陰北一百六十里青草山上。盛弘之荊州記云青草湖南有青草山,湖因山名焉。列女傳云舜陟方,死於蒼梧。二妃死於江湘之閒,因葬焉。」按:湘山者,乃青草山。山近湘水,廟在山南,故言湘山祠。
5 《索隱》列女傳亦以湘君為堯女。按:楚詞九歌有湘君、湘夫人。夫人是堯女,則湘君當是舜。今此文以湘君為堯女,是總而言之。
6 《正義》赭音者。
7 《集解》應劭曰:「武關,秦南關,通南陽。」文穎曰:「武關在析西百七十里弘農界。」 《正義》括地志云:「故武關在商州商洛縣東九十里,春秋時少習也。杜預云少習。商縣武關也。」
二十九年,始皇東游。至陽武博狼沙中,1為盜所驚。求弗得,乃令天下大索十日。
1 《集解》地理志河南陽武縣有博狼沙。 《正義》狼音浪。
登之罘,刻石。其辭曰:1
1 《索隱》三句為韻,凡十二韻。
維二十九年,時在中春,1陽和方起。皇帝東游,巡登之罘,臨照于海。從臣嘉觀,2原念休烈,追誦本始。大聖作治,建定法度,顯箸綱紀。外教諸侯,光施文惠,明以義理。六國回辟,3貪戾無厭,4虐殺不已。皇帝哀眾,遂發討師,奮揚武德。義誅信行,威燀旁達,5莫不賓服。烹滅彊暴,振救黔首,周定四極。普施明法,經緯天下,永為儀則。大矣哉!宇縣之中6,承順聖意。7群臣誦功,請刻于石,表垂于常式。
1 《正義》中音仲。古者帝王巡狩,常以中月。
2 《正義》從,才用反。觀音琯。
3 《正義》必亦反。
4 《正義》於廉反。
5 《集解》徐廣曰:「燀,充善反。」
6 《集解》宇,宇宙。縣,赤縣。
7 《索隱》協韻音憶。
其東觀曰:
維二十九年,皇帝春游,覽省遠方。逮于海隅,遂登之罘,昭臨朝陽。觀望廣麗,從臣咸念,原道至明。聖法初興,清理疆內,外誅暴彊。武威旁暢,振動四極,禽滅六王。闡并天下,甾害絕息,永偃戎兵。皇帝明德,經理宇內,視聽不怠。1作立大義,昭設備器,咸有章旗。職臣遵分,各知所行,事無嫌疑。黔首改化,遠邇同度,臨古絕尤。常職既定,後嗣循業,長承聖治。群臣嘉德,祗誦聖烈,請刻之罘。
1 《索隱》怠,協旗、疑韻,音銅綦反。故國語范蠡曰「得時不怠,時不再來」,亦以怠與(臺)〔來〕為韻。
旋,遂之琅邪,道上黨入。1
1 《索隱》道猶從也。
三十年,無事。
三十一年1十二月,更名臘曰「嘉平」。2賜黔首里六石米,二羊。始皇為微行咸陽,3與武士四人俱,夜出逢盜蘭池,4見窘,武士擊殺盜,關中大索二十日。米石千六百。
1 《集解》徐廣曰:「使黔首自實田也。」
2 《集解》太原真人茅盈內紀曰:「始皇三十一年九月庚子,盈曾祖父濛,乃於華山之中,乘雲駕龍,白日升天。先是其邑謠歌曰『神仙得者茅初成,駕龍上升入泰清,時下玄洲戲赤城,繼世而往在我盈,帝若學之臘嘉平』。始皇聞謠歌而問其故,父老具對此仙人之謠歌,勸帝求長生之術。於是始皇欣然,乃有尋仙之志,因改臘曰『嘉平』。」 《索隱》廣雅曰:「夏曰『清祀』,殷曰『嘉平』,周曰『大蜡』,亦曰y臘』,秦更曰『嘉平』。」蓋應歌謠之詞而改從殷號也。道書茅濛字初成,今此云「茅濛初成」者為神仙之道,其意失也。蓋由裴氏所引不明,或後人增益「濛」字,遂令七言之詞有衍爾。
3 《集解》張晏曰:「若微賤之所為,故曰微行也。」
4 《集解》地理志渭城縣有蘭池宮。 《正義》括地志云:「蘭池陂即古之蘭池,在咸陽縣界。秦記云『始皇都長安,引渭水為池,築為蓬、瀛,刻石為鯨,長二百丈』。逢盜之處也。」
三十二年,始皇之碣石,使燕人盧生求羨門、1高誓。2刻碣石門。3壞城郭,決通隄防。其辭曰:4
1 《集解》韋昭曰:「古仙人。」
2 《正義》亦古仙人。
3 《集解》徐廣曰:「一作『盟』。」
4 《正義》此一頌三句為韻。
遂興師旅,誅戮無道,為逆滅息。武殄暴逆,文復無罪1,庶心咸服。惠論功勞,賞及牛馬,恩肥土域。皇帝奮威,德并諸侯,初一泰平。墮壞城郭,2決通川防,夷去險阻。地勢既定,黎庶無繇,3天下咸撫。男樂其疇,女修其業,事各有序。惠被諸產,久並來田,4莫不安所。群臣誦烈,請刻此石,垂著儀矩。
1 《集解》徐廣曰:「復,一作『優』。」 《正義》復音福。言秦以武力能殄息暴逆,以文訓道令無罪失,故復除之。
2 《正義》墮音許規反。壞音怪。墮,毀也。壞,坼也。言始皇毀坼關東諸侯舊城郭也。夫自頹曰壞,音戶怪反。
3 《正義》音遙。
4 《集解》徐廣曰:「久,一作『分』。」
因使韓終、侯公、石生求仙人不死之藥。始皇巡北邊,從上郡入。燕人盧生使1入海還,以鬼神事,因奏錄圖書,曰「亡秦者胡也」。1始皇乃使將軍蒙恬發兵三十萬人北擊胡,略取河南地。3
1 《正義》音所吏反。
2 《集解》鄭玄曰:「胡,胡亥,秦二世名也。秦見圖書,不知此為人名,反備北胡。」
3 《正義》今靈、夏、勝等州,秦略取之。
三十三年,發諸嘗逋亡人、贅婿、1賈人略取陸梁地,2為桂林、3象郡、4南海,5以適遣戍。6西北斥逐匈奴。自榆中7並河以東,8屬之陰山,9以為(三)4十四縣,城河上為塞。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闕、10(陶)〔陽〕山、北假中,11築亭障以逐戎人。徙謫,實之初縣。12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13三十四年,適治獄吏不直者,築長城及南越地。14
1 《集解》瓚曰:「贅,謂居窮有子,使就其婦家為贅婿。」
2 《索隱》謂南方之人,其性陸梁,故曰陸梁。 《正義》嶺南人多處山陸,其性強梁,故曰陸梁。
3 《集解》韋昭曰:「今鬱林是也。」
4 《集解》韋昭曰:「今日南。」
5 《正義》即廣州南海縣。
6 《集解》徐廣曰:「五十萬人守五嶺。」 《正義》適音直革反。戍,守也。廣州記云:「五嶺者,大庾、始安、臨賀、揭楊、桂陽。」輿地志云:「一曰臺嶺,亦名塞上,今名大庾;二曰騎田;三曰都龐;四曰萌諸;五曰越嶺。」
7 《集解》徐廣曰:「在金城。」
8 《集解》服虔曰:「並音傍。傍,依也。」
9 《集解》徐廣曰:「在五原北。」 《正義》屬,之欲反。按:五原,今勝州也。
10 《正義》高闕,山名,在五原北。兩山相對若闕,甚高,故言高闕。
11 《集解》晉灼曰:「王莽傳云『五原北假,膏壤殖穀』。北假,地名也。」 《索隱》高闕,山名;北假,地名。近五原。 《正義》酈元注水經云:「黃河逕河目縣故城西,縣在北假中。」北假,地名也。按:河目縣屬勝州,今名河北。漢書地理志云屬五原郡。
12 《索隱》徙有罪而謫之,以實初縣,即上「自榆中屬陰山,以為三十四縣」是也。故漢七科謫亦因於秦。
13 《集解》徐廣曰:「皇甫謐云彗星見。」
14 《正義》謂戍五嶺,是南方越地。
始皇置酒咸陽宮,博士七十人前為壽。僕射1周青臣進頌曰:「他時秦地不過千里,賴陛下神靈明聖,平定海內,放逐蠻夷,日月所照,莫不賓服。以諸侯為郡縣,人人自安樂,無戰爭之患,傳之萬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悅。博士齊人淳于越進曰:「臣聞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無輔拂,2何以相救哉?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今青臣又面諛以重陛下之過,非忠臣。」始皇下其議。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異時諸侯並爭,厚招游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辟禁。3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4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夸主以為名,5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6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7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8以吏為師。」制曰:「可。」
1 《集解》漢書百官表曰:「僕射,秦官。古者重武,官有主射以督課之。」應劭曰:「僕,主也。」 《正義》射音夜。
2 《正義》蒲筆反。
3 《正義》令,力性反。辟音避。
4 《集解》徐廣曰:「私,一作『知』。」
5 《正義》夸,口瓜反。
6 《集解》應劭曰:「禁民聚語,畏其謗己。」 《正義》偶,對也。
7 《集解》如淳曰:「律說『論決為髡鉗,輸邊築長城,晝日伺寇虜,夜暮築長城』。城旦,四歲刑。」
8 《集解》徐廣曰:「一無『法令』二字。」
三十五年,除道,道九原1抵雲陽,2塹山堙谷,直通之。於是始皇以為咸陽人多,先王之宮廷小,吾聞周文王都豐,武王都鎬,豐鎬之閒,帝王之都也。乃營作朝宮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3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萬人,下可以建五丈旗。4周馳為閣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顛以為闕。為復道,自阿房渡渭,屬之咸陽,以象天極閣道絕漢抵營室也。5阿房宮未成;成,欲更擇令名名之。作宮阿房,故天下謂之阿房宮。隱宮6徒刑者七十餘萬人,乃分作阿房宮,或作麗山。發北山石槨,乃寫蜀、荊地材皆至。關中計宮三百,關外四百餘。於是立石東海上朐界中,以為秦東門。因徙三萬家麗邑,7五萬家雲陽,皆復不事十歲。
1 《集解》地理志五原郡有九原縣。
2 《集解》徐廣曰:「表云道九原,通甘泉。」
3 《正義》房,白郎反。括地志云:「秦阿房宮亦曰阿城,在雍州長安縣西北一十四里。」按:宮在上林苑中,雍州郭城西南面,即阿房宮城東面也。顏師古云「阿,近也。以其去咸陽近,且號阿房」。
4 《索隱》此以其形名宮也,言其宮四阿旁廣也,故云下可建五丈之旗也。阿房,後為宮名。 《正義》三輔舊事云:「阿房宮東西三里,南北五百步,庭中可受萬人。又鑄銅人十二於宮前。阿房宮以慈石為門,阿房宮之北闕門也。」
5 《索隱》謂為複道,渡渭屬咸陽,象天文閣道絕漢抵營室也。常考天官書曰「天極紫宮後十七星絕漢抵營室,曰閣道」。
6 《正義》餘刑見於市朝。宮刑,一百日隱於蔭室養之乃可,故曰隱宮,下蠶室是。
7 《正義》麗音離。
盧生說始皇曰:「臣等求芝奇藥仙者常弗遇,類物有害之者。方中,人主時為微行以辟惡鬼,惡鬼辟,真人至。人主所居而人臣知之,則害於神。真人者,入水不濡,入火不爇,1陵雲氣,與天地久長。今上治天下,未能恬倓。願上所居宮毋令人知,然后不死之藥殆可得也。」於是始皇曰:「吾慕真人,自謂『真人』,不稱『朕』。」乃令咸陽之旁二百里內宮觀二百七十復道甬道相連,帷帳鍾鼓美人充之,各案署不移徙。行所幸,有言其處者,罪死。始皇帝幸梁山宮,2從山上見丞相車騎眾,弗善也。中人或告丞相,丞相後損車騎。始皇怒曰:「此中人泄吾語。」案問莫服。當是時,詔捕諸時在旁者,皆殺之。自是後莫知行之所在。聽事,群臣受決事,悉於咸陽宮。
1 《正義》而說反。
2 《集解》徐廣曰:「在好畤。」 《正義》括地志云:「俗名望宮山,在雍州好畤縣西十二里,北去梁山九里。秦始皇(起)〔紀〕『從山上見丞相車騎眾,弗善』,即此山也。」
侯生1盧生相與謀曰:「始皇為人,天性剛戾自用,起諸侯,并天下,意得欲從,以為自古莫及己。專任獄吏,獄吏得親幸。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丞相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於上。上樂以刑殺為威,2天下畏罪持祿,莫敢盡忠。上不聞過而日驕,下懾伏謾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3不驗,輒死。然候星氣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諱諛,不敢端言其過。天下之事無小大皆決於上,上至以衡石量書,4日夜有呈,不中呈5不得休息。貪於權勢至如此,未可為求仙藥。」於是乃亡去。始皇聞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6今聞韓眾7去不報,徐市等費以巨萬計,終不得藥,徒姦利相告日聞。8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阬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益發謫徙邊。9始皇長子扶蘇諫曰:「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蘇北監蒙恬於上郡。10
1 《集解》說苑曰:「韓客侯生也。」
2 《正義》樂,五孝反。
3 《集解》徐廣曰:「一云『并力』。」 《正義》言秦施法不得兼方者,令民之有方伎不得兼兩齊,試不驗,輒賜死。言法酷。
4 《集解》石百二十斤。 《正義》衡,秤衡也。言表牋奏請,秤取一石,日夜有程期,不滿不休息。
5 《正義》中,竹仲反。
6 《集解》徐廣曰:「一云『欲以練求』。」
7 《正義》音終。
8 《集解》徐廣曰:「一作『閒』。」
9 《集解》徐廣曰:「表云徙於北河、榆中,耐徙三處。拜爵一級。」
10 《正義》括地志云:「上郡故城在綏州上縣東南五十里,秦之上郡城也。」
三十六年,熒惑守心。有墜星下東郡,至地為石,1黔首或刻其石曰「始皇帝死而地分」。始皇聞之,遣御史逐問,莫服,盡取石旁居人誅之,因燔銷其石。始皇不樂,使博士為仙真人詩,及行所游天下,傳令2樂人歌弦之。秋,使者從關東夜過華陰平舒道,3有人持璧遮使者曰:「為吾遺滈池君。」4因言曰:「今年祖龍死。」5使者問其故,因忽不見,置其璧去。使者奉璧具以聞。始皇默然良久,曰:「山鬼固不過知一歲事也。」退言曰:「祖龍者,人之先也。」使御府視璧,乃二十八年行渡江所沈璧也。於是始皇卜之,卦得游徙吉。遷北河榆中三萬家。6拜爵一級。
1 《集解》徐廣曰:「表云石晝隕。」
2 《正義》傳,逐戀反。令,力呈反。
3 《正義》括地志云:「平舒故城在華州華陰縣西北六里。水經注云『渭水又東經平舒北,城枕渭濱,半破淪水,南面通衢。昔秦之將亡也,江神送璧於華陰平舒道,即其處也』。」
4 《集解》服虔曰:「水神也。」張晏曰:「武王居鎬,鎬池君則武王也。武王伐商,故神云始皇荒淫若紂矣,今亦可伐也。」孟康曰:「長安西南有滈池。」 《索隱》按:服虔云水神,是也。江神以璧遺滈池之神,告始皇之將終也。且秦水德王,故其君將亡,水神先自相告也。 《正義》遺,庾季反。滈,湖老反。括地志云:「滈水源出雍州長安縣西北滈池。酈元注水經云『滈水承滈池,北流入渭』。今按:滈池水流入來通渠,蓋酈元誤矣。」張晏云:「武王居滈,滈池君則武王也。伐商,故神云始皇荒淫若紂矣,今武王可伐矣。」
5 《集解》蘇林曰:「祖,始也。龍,人君象。謂始皇也。」服虔曰:「龍,人之先象也,言王亦人之先也。」應劭曰:「祖,人之先。龍,君之象。」
6 《正義》謂北河勝州也。榆中即今勝州榆林縣也。言徙三萬家以應卜卦游徙吉也。
三十七年十月癸丑,始皇出游。左丞相斯從,右丞相去疾守。少子胡亥愛慕請從,上許之。十一月,行至雲夢,望祀虞舜於九疑山。1浮江下,觀籍柯,渡海渚。2過丹陽,3至錢唐4。臨浙江,5水波惡,乃西百二十里從狹中渡。6上會稽,祭大禹,7望于南海,而立石刻8頌秦德。其文曰:9
1 《正義》括地志云:「九疑山在永州唐興縣東南一百里。皇覽冢墓記云舜冢在零陵郡營浦縣九疑山。」言始皇至雲夢,望祭虞舜於九疑山也。
2 《正義》括地志云:「舒州同安縣東。」按:舒州在江中,疑「海」字誤,即此州也。
3 《正義》括地志云:「丹陽郡故在潤州江寧縣東南五里,秦兼并天下,以為鄣郡也。」
4 《正義》錢唐,今杭州縣。
5 《集解》晉灼曰:「其流東至會稽山陰而西折,故稱浙。音折。」
6 《集解》徐廣曰:「蓋在餘杭也。顧夷曰『餘杭者,秦始皇至會稽經此,立為縣』。」
7 《正義》上音上掌反。越州會稽山上有夏禹穴及廟。
8 《索隱》望于南海而刻石。三句為韻,凡二十四韻。
9 《正義》此二頌三句為韻。其碑見在會稽山上。其文及書皆李斯,其字四寸,畫如小指,圓鐫。今文字整頓,是小篆字。
皇帝休烈,平一宇內,德惠脩長。1三十有七年,親巡天下,周覽遠方。遂登會稽,宣省習俗,黔首齋莊。群臣誦功,本原事跡,追首高明。2秦聖臨國,始定刑名,顯陳舊章。3初平法式,審別職任,以立恆常。六王專倍,貪戾傲猛,率眾自彊4。暴虐恣行,5負力而驕,數動甲兵。6陰通閒使,7以事合從,8行為辟方。9內飾詐謀,10外來侵邊,遂起禍殃。義威誅之,殄熄11暴悖,12亂賊滅亡。聖德廣密,六合之中,被澤無疆。皇帝并宇,兼聽萬事,遠近畢清。運理群物,考驗事實,各載其名。貴賤並通,善否陳前,靡有隱情。飾省宣義,13有子而嫁,14倍死不貞。防隔內外,禁止淫泆,男女絜誠。夫為寄豭,15殺之無罪,男秉義程。妻為逃嫁,16子不得母,17咸化廉清。大治濯俗,天下承風,蒙被休經。皆遵度軌,和安敦勉,莫不順令。18黔首脩絜,人樂同則,19嘉保太平。後敬奉法,常治無極,輿舟不傾。從臣誦烈,20請刻此石,光垂休銘。
1 《索隱》脩亦長也,重文耳。王劭按張徽所錄會稽南山秦始皇碑文,「脩」作「攸」。
2 《索隱》今檢會稽刻石文「首」字作「道」,雅符人情也。
3 《正義》作「彰」,音章。碑文作「畫璋」也。
4 《正義》碑文作「率眾邦強」。
5 《正義》寒彭反。
6 《正義》數音朔。
7 《正義》閒,紀莧反,又如字。使,所吏反。
8 《正義》合音閤。從,子容反。
9 《正義》行,下孟反。辟,匹亦反。
10 《索隱》刻石文作「謀詐」。
11 《集解》徐廣曰:「音息。」
12 《正義》殄,田典反。暴,白報反。悖音背。
13 《集解》徐廣曰:「省,一作『非』。」 《正義》飾音式。省,山景反。飾謂文飾也。省,過也。
14 《正義》謂夫死有子,棄之而嫁。
15 《索隱》豭,牡豬也。言夫淫他室,若寄豭之豬也。豭音加。
16 《正義》謂棄夫而逃嫁於人。
17 《正義》言妻棄夫逃嫁,子乃失母。
18 《正義》力呈反。
19 《正義》樂音岳。
20 《正義》從音才用反。烈,美也。所隨巡從諸臣,咸誦美,請刻此石。
還過吳,從江乘渡。1並海上,北至琅邪。方士徐市等入海求神藥,數歲不得,費多,恐譴,乃詐曰:「蓬萊藥可得,然常為大鮫魚所苦,2故不得至,願請善射與俱,見則以連弩射之。」始皇夢與海神戰,如人狀。問占夢,博士曰:「水神不可見,以大魚蛟龍為候。今上禱祠備謹,而有此惡神,當除去,而善神可致。」乃令入海者齎捕巨魚具,而自以連弩候大魚出射之。自琅邪北至榮成山,3弗見。至之罘,見巨魚,射殺一魚。遂並海西。
1 《集解》地理志丹陽有江乘縣。 《索隱》地埋志丹陽有江乘縣。 《正義》乘音時升反。江乘故縣在潤州句容縣北六十里,本秦舊縣也。渡謂濟渡也。
2 《正義》鮫音交。苦音苦故反。
3 《正義》即成山也,在萊州。
至平原津而病。1始皇惡言死,群臣莫敢言死事。上病益甚,乃為璽書賜公子扶蘇曰:「與喪會咸陽而葬。」書已封,在中車府令趙高2行符璽事所,未授使者。七月丙寅,始皇崩於沙丘平臺。3丞相斯為上崩在外,4恐諸公子及天下有變,乃祕之,不發喪。棺載轀涼車中,5故幸宦者參乘,所至上食。百官奏事如故,宦者輒從轀涼車中可其奏事。獨子胡亥、趙高及所幸宦者五六人知上死。趙高故嘗教胡亥書及獄律令法事,胡亥私幸之。高乃與公子胡亥、丞相斯陰謀破去始皇所封書6賜公子扶蘇者,而更詐為丞相斯受始皇遺詔沙丘,立子胡亥為太子。更為書賜公子扶蘇、蒙恬,數以罪,7(其)賜死。語具在李斯傳中。行,遂從井陘8抵九原。9會暑,上轀車臭,乃詔從官令車載一石鮑魚,10以亂其臭。
1 《集解》徐廣曰:「渡河而西。」 《正義》今德州平原縣南六十里有張公故城,城東有水津焉,後名張公渡,恐此平原郡古津也。漢書公孫弘平津侯,亦近此。蓋平津即此津,始皇渡此津而疾。
2 《集解》伏儼曰:「主乘輿路車。」
3 《集解》徐廣曰:「年五十。沙丘去長安二千餘里。趙有沙丘宮,在鉅鹿,武靈王之死處。」 《正義》括地志云:「沙丘臺在邢州平鄉縣東北二十里。又云平鄉縣東北四十里。」按:始皇崩在沙丘之宮,平臺之中。邢州去京一千六百五十里。
4 《正義》為,于偽反。
5 《正義》棺音館。又古患反。
6 《正義》去,丘呂反。
7 《正義》數音色具反。
8 《集解》徐廣曰:「在常山。」
9 《正義》抵,丁禮反。抵,至也。從沙丘至勝州三千里。
10 《正義》鮑,白卯反。
行從直道至咸陽,發喪。太子胡亥襲位,為二世皇帝。九月,葬始皇酈山。始皇初即位,穿治酈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詣七十餘萬人,穿三泉,下銅1而致槨,宮觀百官奇器珍怪徙臧滿之。2令匠作機弩矢,有所穿近者輒射之。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機相灌輸,3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魚膏為燭,4度不滅者久之。5二世曰:「先帝後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死者甚眾。葬既已下,或言工匠為機,臧皆知之,臧重即泄。大事畢,已臧,閉中羨,6下外羨門,盡閉工匠臧者,無復出者。樹草木以象山。7
1 《集解》徐廣曰:「一作『錮』。錮,鑄塞。」 《正義》顏師古云:「三重之泉,言至水也。」
2 《正義》言冢內作宮觀及百官位次,奇器珍怪徙滿冢中。臧,才浪反。
3 《正義》灌音館。輸音戍。
4 《集解》徐廣曰:「人魚似-,四腳。」 《正義》廣志云:「鯢魚聲如小兒啼,有四足,形如鱧,可以治牛,出伊水。」異物志云:「人魚似人形,長尺餘。不堪食。皮利於鮫魚,鋸材木入。項上有小穿,氣從中出。秦始皇冢中以人魚膏為燭,即此魚也。出東海中,今台州有之。」按:今帝王用漆燈冢中,則火不滅。
5 《正義》度音田洛反。
6 《正義》音延,下同。謂冢中神道。
7 《集解》皇覽曰:「墳高五十餘丈,周迴五里餘。」 《正義》關中記云:「始皇陵在驪山。泉本北流,障使東西流。有土無石,取大石於渭(山)〔南〕諸山。」括地志云:「秦始皇陵在雍州新豐縣西南十里。」
二世皇帝元年,年二十一。1趙高為郎中令,2任用事。二世下詔,增始皇寢廟犧牲及山川百祀之禮。令群臣議尊始皇廟。群臣皆頓首言曰:「古者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雖萬世世不軼毀。3今始皇為極廟,四海之內皆獻貢職,增犧牲,禮咸備,毋以加。先王廟或在西雍,4或在咸陽。天子儀當獨奉酌祠始皇廟。自襄公已下軼毀。所置凡七廟。群臣以禮進祠,以尊始皇廟為帝者祖廟。皇帝復自稱『朕』。」
1 《集解》徐廣曰:「表云十月戊寅,大赦罪人。」
2 《集解》漢書百官表曰:「秦官,掌宮殿門戶。」
3 《正義》軼,徒結反。
4 《正義》於用反。西雍在咸陽西,今岐州雍縣故城是也。又一云西雍,雍西縣也。
二世與趙高謀曰:「朕年少,初即位,黔首未集附。先帝巡行郡縣,以示彊,威服海內。今晏然不巡行,即見弱,毋以臣畜天下。」春,二世東行郡縣,李斯從。到碣石,並海,南至會稽,而盡刻始皇所立刻石,石旁著1大臣從者名,以章先帝成功盛德焉:
1 《正義》丁略反。
皇帝曰:「金石刻盡始皇帝所為也。今襲號而金石刻辭不稱1始皇帝,其於久遠也2如後嗣為之者,不稱成功盛德。」丞相臣斯、臣去疾、3御史大夫臣德昧死言:「臣請具刻詔書刻石,因明白矣。臣昧死請。」制曰:「可。」
遂至遼東而還。
1 《正義》尺證反。
2 《正義》二世言始滅六國,威振古今,自五帝三王未及,既已襲位,而見金石盡刻其頌,不稱始皇成功盛德甚遠矣。
3 《集解》徐廣曰:「姓馮。」 《正義》去,丘呂反。
於是二世乃遵用趙高,申法令。乃陰與趙高謀曰:「大臣不服,官吏尚彊,及諸公子必與我爭,為之柰何?」高曰:「臣固願言而未敢也。先帝之大臣,皆天下累世名貴人也,積功勞世以相傳久矣。今高素小賤,陛下幸稱舉,令在上位,管中事。大臣鞅鞅,特以貌從臣,其心實不服。今上出,不因此時案郡縣守尉有罪者誅之,上以振威天下,下以除去上生平所不可者。今時不師文而決於武力,願陛下遂從時毋疑,即群臣不及謀。明主收舉餘民,賤者貴之,貧者富之,遠者近之,則上下集而國安矣。」二世曰:「善。」乃行誅大臣及諸公子,以罪過連逮少近官三郎,1無得立者,而六公子戮死於杜。公子將閭昆弟三人囚於內宮,議其罪獨後。二世使使令將閭曰:「公子不臣,罪當死,吏致法焉。」將閭曰:「闕廷之禮,吾未嘗敢不從賓贊也;廊廟之位,吾未嘗敢失節也;受命應對,吾未嘗敢失辭也。何謂不臣?願聞罪而死。」使者曰:「臣不得與謀,奉書從事。」將閭乃仰天大呼天者三,曰:「天乎!吾無罪!」昆弟三人皆流涕拔劍自殺。宗室振恐。群臣諫者以為誹謗,大吏持祿取容,黔首振恐。
1 《索隱》逮訓及也。謂連及俱被捕,故云連逮。少,小也。近,近侍之臣。三郎謂中郎、外郎、散郎。 《正義》漢書百官表云有議郎、中郎、散郎,又有左右三將,謂郎中、車郎、戶郎。
四月,二世還至咸陽,曰:「先帝為咸陽朝廷小,故營阿房宮為室堂。未就,會上崩,罷其作者,復土1酈山。酈山事大畢,今釋阿房宮弗就,則是章先帝舉事過也。」復作阿房宮。外撫四夷,如始皇計。盡徵其材士2五萬人為屯衛咸陽,令教射狗馬禽獸。當食者多,3度不足,下調4郡縣轉輸菽粟芻 ,皆令自齎糧食,咸陽三百里內不得食其穀。用法益刻深。
1 《正義》謂出土為陵,既成,還復其土,故言復土。
2 《正義》謂材官蹶張之士。
3 《正義》謂材士及狗馬。
4 《正義》度,田洛反。下,行嫁反。調,田弔反。謂下令調斂也。
七月,戍卒陳勝1等反故荊地,為「張楚」。2勝自立為楚王,居陳,遣諸將徇地。山東郡縣少年苦秦吏,皆殺其守尉令丞反,以應陳涉,相立為侯王,合從西鄉,名為伐秦,不可勝數也。謁者3使東方來,以反者聞二世。二世怒,下吏。後使者至,上問,對曰:「群盜,郡守尉方逐捕,今盡得,不足憂。」上悅。武臣自立為趙王,魏咎為魏王,田儋4為齊王。沛公起沛。項梁舉兵會稽郡。
1 《正義》音升。
2 《集解》李奇曰:「張大楚國也。」
3 《集解》漢書百官表曰:「謁者,秦官,掌賓贊受事。」
4 《集解》服虔曰:「音負擔。」
二年冬,陳涉所遣周章等將西至戲,1兵數十萬。二世大驚,與群臣謀曰:「柰何?」少府章邯曰:2「盜已至,眾彊,今發近縣不及矣。酈山徒多,請赦之,授兵以擊之。」二世乃大赦天下,使章邯將,擊破周章軍而走,遂殺章曹陽。3二世益遣長史司馬欣、董翳佐章邯擊盜,殺陳勝城父,4破項梁定陶,5滅魏咎臨濟。6楚地盜名將已死,章邯乃北渡河,擊趙王歇等於鉅鹿。7
1 《集解》應劭曰:「戲,弘農湖西界也。」孟康曰:「水名,今戲亭是也。」蘇林曰:「邑名,在新豐東南三十里。」 《正義》戲音許宜反。括地志云:「戲水源出雍州新豐縣西南驪山。水經注云戲水出驪山馮公谷,東北流。今新豐縣東北十一里戲水當官道,即其處。」
2 《集解》漢書百官表曰:「少府,秦官。」應劭曰:「掌山澤陂池之稅,名曰禁錢,以給私養,自別為藏。少者小也,故稱少府。」 《正義》邯,胡甘反。
3 《集解》晉灼曰;「亭名,在弘農東十三里。魏武帝改曰好陽。」 《正義》括地志云:「曹陽故亭一名好陽亭,在陝州桃林縣東南十四里,即章邯殺周文處。」
4 《正義》父音甫。括地志云:「城父,亳州所理縣。」
5 《正義》今曹州定陶縣。
6 《正義》今齊州縣。
7 《正義》括地志云:「邢州平鄉縣城,本鉅鹿,〔王〕離圍趙王歇即此城。」
趙高說二世曰:「先帝臨制天下久,故群臣不敢為非,進邪說。今陛下富於春秋,初即位,柰何與公卿廷決事?事即有誤,示群臣短也。天子稱朕,固不聞聲。」1於是二世常居禁中,2與高決諸事。其後公卿希得朝見,盜賊益多,而關中卒發東擊盜者毋已。右丞相去疾、左丞相斯、將軍馮劫進諫曰:「關東群盜並起,秦發兵誅擊,所殺亡甚眾,然猶不止。盜多,皆以戌漕轉作事苦,賦稅大也。請且止阿房宮作者,減省3四邊戍轉。」二世曰:「吾聞之韓子曰:『堯舜采椽不刮,4茅茨不翦,飯土塯,5啜土形,6雖監門之養,7不觳於此。8禹鑿龍門,通大夏9,決河亭水,10放之海,身自持築臿,11脛毋毛,臣虜之勞不烈於此矣。』3凡所為貴有天下者,得肆意極欲,主重13明法,下不敢為非,以制御海內矣。夫虞、夏之主,貴為天子,親處窮苦之實,以徇百姓,尚何於法?朕尊萬乘,毋其實,吾欲造千乘之駕,萬乘之屬,充吾號名。且先帝起諸侯,兼天下,天下已定,外攘四夷以安邊竟,14作宮室以章得意,而君觀先帝功業有緒。今朕即位二年之閒,群盜並起,君不能禁,又欲罷先帝之所為,是上毋以報先帝,次不為朕盡忠力,15何以在位?」下去疾、斯、劫吏,案責他罪。去疾、劫曰:「將相不辱。」自殺。斯卒囚,16就五刑。
1 《索隱》一作「固聞聲」。言天子常處禁中,臣下屬望,纔有兆朕,聞其聲耳,不見其形也。
2 《集解》蔡邕曰:「禁中者,門戶有禁,非侍御者不得入,故曰禁中。」
3 《正義》上色反。
4 《索隱》采,木名。刮音括。
5 《集解》徐廣曰:「呂靜云飯器謂之簋。」 《索隱》如字,一音鏤。一作「簋」。
6 《集解》如淳曰:「土形,飯器之屬,瓦器也。」 《索隱》飯器,以瓦為之。
7 《正義》以讓反。
8 《索隱》謂監門之卒。養即卒也,有冢養卒。觳音學,謂盡也。又占學反。 《正義》又苦角反。爾雅云:「觳,盡也。」言堯舜采椽不刮,茅茨不翦,飯土塯,啜土形,雖監守門之人,供養亦不盡此之疏陋也。
9 《正義》括地志云:「大夏,今并州晉陽及汾、絳等州是。昔高辛氏子實沈居之,西近河。」言禹鑿龍門,河水道,得大通,并州之地不壅溢也。
10 《正義》亭,平也。又云「決亭壅之水。」
11 《正義》臿音初洽反,築牆杵也。臿,鍬也。爾雅云:「鍬謂之臿。」
12 《正義》烈,美也。言臣虜之勞,猶不美於此矣。又烈,酷也。禹鑿龍門,通大夏,道決黃河洪水放之海,身持鍬杵,使膝脛無毛,賤臣奴虜之勤勞,不酷烈於此辛苦矣。
13 《正義》直拱反。
14 《正義》音境。
15 《正義》為,于偽反。
16 《正義》卒,子律反。囚,在由反。謂禁錮也。
三年,章邯等將其卒圍鉅鹿,楚上將軍項羽將楚卒往救鉅鹿。冬,趙高為丞相,竟案李斯殺之。夏,章邯等戰數卻,二世使人讓邯,邯恐,使長史欣請事。趙高弗見,又弗信。欣恐,亡去,高使人捕追不及。欣見邯曰:「趙高用事於中,將軍有功亦誅,無功亦誅。」項羽急擊秦軍,虜王離,邯等遂以兵降諸侯。八月己亥,1趙高欲為亂,恐群臣不聽,乃先設驗,持鹿獻於二世,曰:「馬也。」二世笑曰:「丞相誤邪?謂鹿為馬。」問左右,左右或默,或言馬以阿順趙高。或言鹿(者),高因陰中諸言鹿者以法。後群臣皆畏高。
1 《集解》徐廣曰:「一作『卯』。」
高前數言「關東盜毋能為也」,及項羽虜秦將王離等鉅鹿下而前,章邯等軍數卻,上書請益助,燕、趙、齊、楚、韓、魏皆立為王,自關以東,大氐1盡畔秦吏應諸侯,諸侯咸率其眾西鄉。沛公將數萬人已屠武關,使人私於高,高恐二世怒,誅及其身,乃謝病不朝見。二世夢白虎齧其左驂馬,殺之,心不樂,怪問占夢。卜曰:「涇水為祟。」2二世乃齋於望夷宮,3欲祠涇,沈四白馬。使使責讓高以盜賊事。高懼,乃陰與其婿咸陽令閻樂、其弟趙成謀曰:「上不聽諫,今事急,欲歸禍於吾宗。吾欲易置上,更立公子嬰。子嬰仁儉,百姓皆載其言。」使郎中令為內應,4詐為有大賊,令樂召吏發卒,追劫樂母置高舍。遣樂將吏卒千餘人至望夷宮殿門,縛衛令僕射,曰:「賊入此,何不止?」衛令曰:「周廬設卒甚謹5,安得賊敢入宮?」樂遂斬衛令,直將吏入’行射,郎宦者大驚,或走或格,格者輒死,死者數十人。郎中令與樂俱入,射上幄坐幃。二世怒,召左右,左右皆惶擾不鬥。旁有宦者一人,侍不敢去。二世入內,謂曰:「公何不蚤告我?乃至於此!」宦者曰:「臣不敢言,故得全。使臣蚤言,皆已誅,安得至今?」閻樂前即二世數曰:「足下驕恣,6誅殺無道,天下共畔足下,足下其自為計。」二世曰:「丞相可得見否?」樂曰:「不可。」二世曰:「吾願得一郡為王。」弗許。又曰:「願為萬戶侯。」弗許。曰:「願與妻子為黔首,比諸公子。」閻樂曰:「臣受命於丞相,為天下誅足下,足下雖多言,臣不敢報。」麾其兵進。二世自殺。
1 《正義》丁禮反。氐猶略。
2 《正義》雖遂反。
3 《集解》張晏曰:「望夷宮在長陵西北長平觀道東故亭處是也。臨涇水作之,以望北夷。」 《正義》括地志云:「秦望夷宮在雍州咸陽縣東南八里。張晏云臨涇水作之,望北夷。」
4 《集解》徐廣曰:「一云郎中令趙成。」
5 《集解》西京賦曰:「徼道外周,千廬內傅。」薛綜曰:「士傅宮外,內為廬舍,晝則巡行非常,夜則警備不虞。」
6 《集解》蔡邕曰:「群臣士庶相與言,曰殿下、閣下、足下、侍者、執事,皆謙類。」
閻樂歸報趙高,趙高乃悉召諸大臣公子,告以誅二世之狀。曰:「秦故王國,始皇君天下,故稱帝。今六國復自立,秦地益小,乃以空名為帝,不可。宜為王如故,便。」立二世之兄子公子嬰為秦王。以黔首葬二世杜南宜春苑中。令子嬰齋,當廟見,受王璽。齋五日,子嬰與其子二人謀曰:「丞相高殺二世望夷宮,恐群臣誅之,乃詳以義立我。1我聞趙高乃與楚約,滅秦宗室而王關中。今使我齋見廟,此欲因廟中殺我。我稱病不行,丞相必自來,來則殺之。」高使人請子嬰數輩,子嬰不行,高果自往,曰:「宗廟重事,王柰何不行?」子嬰遂刺殺高於齋宮,三族高家以徇咸陽。子嬰為秦王四十六日,楚將沛公破秦軍入武關,遂至霸上,2使人約降子嬰。子嬰即係頸以組,白馬素車,3奉天子璽符,降軹道旁。4沛公遂入咸陽,封宮室府庫,還軍霸上。居月餘,諸侯兵至,項籍為從長,5殺子嬰及秦諸公子宗族。遂屠咸陽,燒其宮室,虜其子女,收其珍寶貨財,諸侯共分之。滅秦之後,各分其地為三,名曰雍王、塞王、翟王,號曰三秦。項羽為西楚霸王,主命分天下王諸侯,秦竟滅矣。後五年,天下定於漢。
1 《集解》詳音羊。
2 《集解》應劭曰:「霸水上地名,在長安東三十里。古名滋水,秦穆公更名霸水。」
3 《集解》應劭曰:「組者,天子黻也。係頸者,言欲自殺。素車白馬,喪人之服也。」
4 《集解》徐廣曰:「在霸陵。」駰案:蘇林曰「亭名,在長安東十三里」。
5 《索隱》謂合關東為從長也。
太史公曰:秦之先伯翳,嘗有勳於唐虞之際,受土賜姓。及殷夏之閒微散。至周之衰,秦興,邑于西垂。自繆公以來,稍蠶食諸侯,竟成始皇。始皇自以為功過五帝,地廣三王,而羞與之侔。善哉乎賈生推言之也!曰:
秦并兼諸侯山東三十餘郡,繕津關,據險塞,修甲兵而守之。然陳涉以戍卒散亂之眾數百,奮臂大呼,不用弓戟之兵,鉏櫌白梃,1望屋而食,2橫行天下。3秦人阻險不守,關梁不闔,長戟不刺,彊弩不射。楚師深入,戰於鴻門,曾無藩籬之艱。於是山東大擾,諸侯並起,豪俊相立。4秦使章邯將而東征,章邯因以三軍之眾要市於外,5以謀其上。群臣之不信,可見於此矣。子嬰立,遂不寤。藉使子嬰有庸主之材,僅得中佐,山東雖亂,秦之地可全而有,宗廟之祀未當絕也。
1 《集解》徐廣曰:「櫌,田器,音憂。」 《索隱》徐以櫌為田器,非也。孟康以櫌為鉏柄,蓋得其近也。
2 《索隱》言其兵蠶食天下,不裹糧而行。
3 《索隱》謂輕前敵,不部伍旅進也。舞陽侯曰「橫行匈奴中」是也。
4 《集解》駰案:鶡冠子曰「德萬人者謂之俊,德千人者謂之豪,德百人者謂之英」。 《索隱》謂武臣、田儋、魏豹之屬。
5 《索隱》此評失也。章邯之降,由趙高用事,不信任軍將,一則恐誅,二則楚兵既盛,王離見虜,遂以兵降耳。非三軍要市於外以求封明矣。要,平聲。
秦地被山帶河以為固,四塞之國也。自繆公以來,至於秦王,二十餘君,常為諸侯雄。豈世世賢哉?其勢居然也。且天下嘗同心并力而攻秦矣。當此之世,賢智並列,良將行其師,賢相通其謀,然困於阻險而不能進,秦乃延入戰而為之開關,百萬之徒逃北而遂壞。豈勇力智慧不足哉?形不利,勢不便也。秦小邑并大城,1守險塞而軍,高壘毋戰,閉關據阨,荷戟而守之。諸侯起於匹夫,以利合,非有素王之行也。其交未親,其下未附,名為亡秦,其實利之也。彼見秦阻之難犯也,必退師。安土息民,2以待其敝,收弱扶罷,以令大國之君,不患不得意於海內。貴為天子,富有天下,而身為禽者,其救敗非也。
1 《集解》徐廣曰:「大,一作『小』。」
2 《索隱》賈誼書「安」作「案」。
秦王足己不問,遂過而不變。二世受之,因而不改,暴虐以重禍。子嬰孤立無親,危弱無輔。三主惑而終身不悟,亡,不亦宜乎?當此時也,世非無深慮知化之士也,然所以不敢盡忠拂過者,秦俗多忌諱之禁,忠言未卒於口而身為戮沒矣。故使天下之士,傾耳而聽,重足而立,拑口而不言。是以三主失道,忠臣不敢諫,智士不敢謀,天下已亂,姦不上聞,豈不哀哉!先王知雍蔽之傷國也,故置公卿大夫士,以飾法設刑,而天下治。其彊也,禁暴誅亂而天下服。其弱也,五伯征而諸侯從。其削也,內守外附而社稷存。故秦之盛也,繁法嚴刑而天下振;及其衰也,百姓怨望而海內畔矣。故周五序1得其道,而千餘歲不絕。秦本末並失,故不長久。由此觀之,安危之統相去遠矣。野諺曰「前事之不忘,後事之師也」。是以君子為國,觀之上古,驗之當世,參以人事,察盛衰之理,審權勢之宜,去就有序,變化有時,故曠日長久而社稷安矣。
1 《索隱》賈誼書「五」作「王」。
秦孝公據殽函之固,擁雍州之地,君臣固守而窺周室,有席卷天下,1包舉宇內,囊括四海之意,2并吞八荒之心。當是時,商君佐之,3內立法度,務耕織,修守戰之備,外連衡而鬥諸侯,4於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1 《索隱》按:春秋緯曰諸侯冰散席卷也。
2 《集解》張晏曰:「括,結囊也。言其能包含天下。」 《索隱》注同。
3 《索隱》商君,衛公孫鞅,仕秦為左庶長,遂為秦制法,孝公致霸,封之於商,號商君。
4 《索隱》戰國策曰:「蘇秦亦為秦連衡。」高誘曰:「合關東從通之秦,故曰連衡也。」
孝公既沒,惠王、武王蒙故業,因遺冊,南兼漢中,西舉巴、蜀,東割膏腴之地,收要害之郡。諸侯恐懼,會盟而謀弱秦,不愛珍器重寶肥美之地,以致天下之士,合從締交,1相與為一。當是時,齊有孟嘗,趙有平原,楚有春申,魏有信陵。此四君者,皆明知而忠信,寬厚而愛人,尊賢重士,約從離衡,2并韓、魏、燕、楚、齊、趙、宋、衛、中山之眾。於是六國之士3有寧越、徐尚、蘇秦、杜赫之屬為之謀,4齊明、周最、陳軫、昭滑、樓緩、翟景、蘇厲、樂毅之徒通其意,5吳起、孫臏、帶佗、兒良、王廖、田忌、廉頗、趙奢之朋制其兵。6常以十倍之地,百萬之眾,叩關而攻秦。秦人開關延敵,九國之師逡巡遁逃而不敢進。秦無亡矢遺鏃之費,而天下諸侯已困矣。於是從散約解,爭割地而奉秦。秦有餘力而制其敝,追亡逐北,伏尸百萬,流血漂鹵。7因利乘便,宰割天下,分裂河山,彊國請服,弱國入朝。延及孝文王、莊襄王,享國日淺,國家無事。
1 《集解》漢書音義曰:「締,結也。」
2 《索隱》言孟嘗等四君皆為其國共相約結為從,以離散秦之橫。
3 《索隱》六國者,韓、魏、趙、燕、齊、楚是也。與秦為七國,亦謂之七雄。又六國與宋、衛、中山為九國。其三國蓋微,又前亡。
4 《集解》徐廣曰:「越,一作『經』。或自別有此人,不必甯越也。」 《索隱》寧越,趙人,賈誼作「甯越」。徐尚,未詳。蘇秦,東周洛陽人。呂氏春秋「杜赫以安天下說周昭文君」,高誘曰「杜赫,周人也」。
5 《索隱》戰國策齊明,東周臣,後仕秦、楚及韓。周最,周之公子,亦仕秦。陳軫,夏人,亦仕秦。昭滑,楚人。樓緩,魏文侯弟,所謂樓子也。蘇厲,秦之弟,仕齊。樂毅本齊臣,入燕,燕昭王以客禮待之,以為亞卿。翟景,未詳也。
6 《索隱》吳起,衛人,事魏文侯為將。孫臏,孫武之後也。呂氏春秋曰「王廖貴先,兒良貴後」,二人皆天下之豪士。田忌,齊將也。廉頗,趙將也。趙奢亦趙之將。
7 《集解》徐廣曰:「鹵,楯也。」
及至秦王,續六世之餘烈,1振長策而御宇內,吞二周而亡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執棰拊2以鞭笞天下,威振四海。南取百越之地,3以為桂林、象郡,百越之君俛首係頸,委命下吏。乃使蒙恬北築長城而守藩籬,卻匈奴七百餘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馬,士不敢彎弓而報怨。於是廢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墮名城,4殺豪俊,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陽,銷鋒鑄鐻,以為金人十二,以弱黔首之民。然後斬華為城,5因河為津,據億丈之城,臨不測之谿以為固。良將勁弩守要害之處,信臣精卒陳利兵而誰何,6天下以定。秦王之心,自以為關中之固,金城千里,7子孫帝王萬世之業也。
1 《集解》張晏曰:「孝公、惠文王、武王、昭王、孝文王、莊襄王。」
2 《集解》徐廣曰:「拊,拍也,音府。一作『槁朴』。」 《索隱》賈本論作「槁朴」。
3 《集解》韋昭曰:「越有百邑。」
4 《集解》應劭曰:「壞堅城,恐人復阻以害己也。」
5 《集解》徐廣曰:「斬,一作『踐』。」駰案:服虔曰「斷華山為城」。 《索隱》斬,亦作「踐」,亦出賈本論。又崔浩云:「踐,登也。」
6 《集解》如淳曰:「何猶問也。」 《索隱》崔浩云:「何或為『呵』。」漢舊儀:「宿衛郎官分五夜誰呵,呵夜行者誰也。」何呵字同。
7 《索隱》金城,言其實且堅也。韓子曰「雖有金城湯池」,漢書張良亦曰「關中所謂金城千里,天府之國。」
秦王既沒,餘威振於殊俗。陳涉,罋牖繩樞之子,1甿隸之人,2而遷徙之徒,才能不及中人,非有仲尼、墨翟之賢,陶朱、猗頓之富,躡足行伍之閒,而倔起什伯之中,3率罷散之卒,將數百之眾,而轉攻秦。斬木為兵,揭竿為旗,天下雲集響應,贏糧而景從,山東豪俊遂並起而亡秦族矣。
1 《集解》服虔曰:「以繩係戶樞也。」孟康曰:「瓦罋為窻也。」
2 《集解》如淳曰:「甿,古『氓』字。氓,民也。」
3 《集解》漢書音義曰:「首出十長百長之中。」如淳曰:「時皆辟屈在十百之中。」
且夫天下非小弱也,雍州之地,殽函之固自若也。1陳涉之位,非尊於齊、楚、燕、趙、韓、魏、宋、衛、中山之君;鉏櫌棘矜,2非錟於句戟長鎩也;3適戍之眾,非抗於九國之師;深謀遠慮,行軍用兵之道,非及鄉時之士也。然而成敗異變,功業相反也。試使山東之國與陳涉度長絜大,4比權量力,則不可同年而語矣。然秦以區區之地,千乘之權,招八州而朝同列,百有餘年矣。然后以六合為家,殽函為宮,一夫作難而七廟墮,身死人手,為天下笑者,何也?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
1 《集解》韋昭曰:「殽謂二殽。函,函谷關也。」
2 《集解》服虔曰:「以鉏柄及棘作矛槿也。」如淳曰:「櫌椎,塊椎也。」
3 《集解》徐廣曰:「錟,一作『銛』。」駰案:如淳曰「長刃矛也」。又曰「鉤戟似矛,刃下有鐵,橫方上鉤曲也」。鎩音所拜反。
4 《集解》漢書音義曰:「『絜東』之『絜』。」
秦并海內,兼諸侯,南面稱帝,1以養四海,天下之士斐然鄉風,若是者何也?曰:近古之無王者久矣。周室卑微,五霸既歿,令不行於天下,是以諸侯力政,彊侵弱,眾暴寡,兵革不休,士民罷敝。今秦南面而王天下,是上有天子也。既元元之民冀得安其性命,莫不虛心而仰上,當此之時,守威定功,安危之本在於此矣。
1 《集解》徐廣曰:「一本有此篇,無前者『秦孝公』已下,而又以『秦并兼諸侯山東三十餘郡』繼此末也。」 《索隱》按:賈誼過秦論以「孝公」已下為上篇,「秦兼并諸侯山東三十餘郡」為下篇。鄒誕生云「太史公刪賈誼過秦篇著此論,富其義而省其辭。褚先生增續既已混殽,而世俗小智不唯刪省之旨,合寫本論於此,故不同也。今頗亦不可分別」。
秦王懷貪鄙之心,行自奮之智,不信功臣,不親士民,廢王道,立私權,禁文書而酷刑法,先詐力而後仁義,以暴虐為天下始。夫并兼者高詐力,安定者貴順權,此言取與守不同術也。秦離戰國而王天下,其道不易,其政不改,是其所以取之守之者〔無〕異也。孤獨而有之,故其亡可立而待。借使秦王計上世之事,並殷周之跡,以制御其政,後雖有淫驕之主而未有傾危之患也。故三王之建天下,名號顯美,功業長久。
今秦二世立,天下莫不引領而觀其政。夫寒者利裋褐1而飢者甘糟糠,天下之嗷嗷,新主之資也。此言勞民之易為仁也。鄉使二世有庸主之行,而任忠賢,臣主一心而憂海內之患,縞素而正先帝之過,裂地分民以封功臣之後,建國立君以禮天下,虛囹圉而免刑戮,除去收帑汙穢之罪,使各反其鄉里,發倉廩,散財幣,以振孤獨窮困之士,輕賦少事,以佐百姓之急,約法省刑以持其後,使天下之人皆得自新,更節修行,各慎其身,塞萬民之望,而以威德與天下,天下集矣。即四海之內,皆讙然各自安樂其處,唯恐有變,雖有狡猾之民,無離上之心,則不軌之臣無以飾其智,而暴亂之姦止矣。二世不行此術,而重之以無道,壞宗廟與民,2更始作阿房宮,繁刑嚴誅,吏治刻深,賞罰不當,賦斂無度,天下多事,吏弗能紀,百姓困窮而主弗收恤。然後姦偽並起,而上下相遁,蒙罪者眾,刑戮相望於道,而天下苦之。自君卿以下至于眾庶,人懷自危之心,親處窮苦之實,咸不安其位,故易動也。是以陳涉不用湯武之賢,不藉公侯之尊,奮臂於大澤而天下響應者,其民危也。故先王見始終之變,知存亡之機,是以牧民之道,務在安之而已。天下雖有逆行之臣,必無響應之助矣。故曰「安民可與行義,而危民易與為非」,此之謂也。貴為天子,富有天下,身不免於戮殺者,正傾非也。是二世之過也。
1 《集解》徐廣曰:「一作『短』,小襦也,音豎。」 《索隱》趙岐曰:「褐以毛毳織之,若馬衣。或以褐編衣也。」裋,一音豎。謂褐布豎裁,為勞役之衣,短而且狹,故謂之短褐,亦曰豎褐。
2 《集解》徐廣曰:「一無此上五字。」
襄公立,享國十二年。初為西畤。葬西垂。1生文公。
1 《索隱》此已下重序列秦之先君立年及葬處,皆當據秦紀為說,與正史小有不同,今取異說重列於後。襄公,秦仲孫,莊公子,救周,周始命為諸侯。初為西畤,祠白帝。立十三年,葬西土。
文公立,居西垂宮。五十年死,葬西垂。1生靜公。
1 《索隱》作鄜畤,又作陳寶祠。
靜公不享國而死。生憲公。
憲公享國十二年,居西新邑。死,葬衙。1生武公、德公、出子。
1 《集解》地理志云馮翊有衙縣。 《索隱》憲公滅蕩社,居新邑,葬衙。本紀憲公徙居平陽,葬西山。
出子享國六年,居西陵。1庶長弗忌、威累、參父三人,率賊賊出子鄙衍,葬衙。武公立。
1 《索隱》一云居西陂,葬衙。本紀不云。
武公享國二十年。居平陽封宮。1葬宣陽聚東南。2三庶長伏其罪。德公立。
1 《集解》徐廣曰:「一云居平封宮。」
2 《索隱》紀云葬平陽,初以人從死。
德公享國二年。居雍大鄭宮。生宣公、成公、繆公。葬陽。初伏,以御蠱。1
1 《索隱》二年初伏。本紀此已下居葬絕不言也。
宣公享國十二年。居陽宮。葬陽。1初志閏月。
1 《索隱》四年,作密畤。
成公享國四年,居雍之1宮。葬陽。齊伐山戎、孤竹。
1 《集解》徐廣曰:「之,一作『走』。」
繆公享國三十九年。天子致霸。葬雍。繆公學著人。1生康公。
1 《索隱》著音宁,又音貯,著即宁也。門屏之閒曰宁,謂學於宁門之人。故詩云「俟我於著乎而」是也。
康公享國十二年。居雍高寢。葬竘社。生共公。
共公享國五年,居雍高寢。葬康公南。生桓公。
桓公享國二十七年。居雍太寢。葬義里丘北。生景公。1
1 《索隱》一作「僖公」。系本云名后伯車。
景公享國四十年。居雍高寢,葬丘里南。1生畢公。2
1 《正義》丘,一作「二」也。
2 《集解》徐廣曰:「春秋作『哀公』。」
畢公享國三十六年。1葬車里北。生夷公。
1 《正義》一作「三十七年」。
夷公不享國。死,葬左宮。生惠公。1
1 《正義》十年,葬車里。元年,孔子行魯相事。
惠公享國十年。葬車里(康景)。生悼公。
悼公享國十五年。1葬僖公西。城雍。生剌2龔公3。
1 《正義》(雍)本紀作「十四年」。
2 《正義》一作「利」。
3 《索隱》一作「厲共公」。
剌龔公享國三十四年。葬入里。1生躁公、2懷公3。其十年,彗星見。
1 《集解》徐廣曰:「一作『人』。」
2 《索隱》又作「趮公」。 《正義》十四年,居受寢,葬悼公南也。
3 《正義》四年,葬櫟圉氏。
躁公享國十四年。居受寢。葬悼公南。其元年,彗星見。1
1 《集解》徐廣曰:「年表云『星晝見』。」
懷公從晉來。享國四年。葬櫟圉氏。生靈公。諸臣圍懷公,懷公自殺。
肅靈公,昭子子也。1居涇陽。享國十年。葬悼公西。生簡公。
1 《集解》徐廣曰:「懷公生昭子,昭子生靈公。」 《索隱》紀年及系本無「肅」字。立十年,表同,紀十二年。
簡公從晉來。享國十五年。葬僖公西。1生惠公。其七年。百姓初帶劍。
1 《索隱》按:本紀簡公名悼子,即剌龔公之子,懷公弟也。且紀及系本皆以為然,今此文云「靈公」,謬也。立十六年,葬僖公西。
惠公享國十三年。葬陵圉。1生出公。
1 《索隱》王劭按紀年云「簡公後次敬公,敬公立十三年,乃至惠公」,辭即難憑,時參異說。
出公享國二年。1出公自殺,葬雍。
1 《索隱》系本謂「少主」。
獻公享國二十三年。1葬囂圉。生孝公。
1 《集解》徐廣曰:「靈公子。」 《索隱》系本稱「元獻公」。立二十二年,表同,紀二十四年。
孝公享國二十四年。1葬弟圉。生惠文王。其十三年,始都咸陽。2
1 《索隱》本紀十二年。
2 《正義》本紀云「十二年作咸陽,築冀闕」,是十三年始都之。
惠文王享國二十七年。1葬公陵。2生悼武王。
1 《索隱》十九而立。
2 《正義》括地志云:「秦惠文王陵在雍州咸陽縣西北一十四里。」
悼武王享國四年,葬永陵。1
1 《集解》徐廣曰:「皇甫謐曰葬畢,今按陵西畢陌。」 《索隱》系本作「武烈王」。十九而立,立三年。本紀四年。 《正義》括地志云:「秦悼武王陵在雍州咸陽縣西十里,俗名周武王陵,非也。」
昭襄王享國五十六年。葬茞陽。1生孝文王。
1 《索隱》十九年而立,葬芷陵也。 《正義》括地志云:「秦莊襄王陵在雍州新豐縣西南三十五里,俗亦謂為子楚。始皇陵在北,故亦謂為見子陵。」
孝文王享國一年。葬壽陵。生莊襄王。
莊襄王享國三年。葬茞陽。生始皇帝。呂不韋相。
獻公立七年,初行為市。十年,為戶籍相伍。
孝公立十六年。時桃李冬華。
惠文王生十九年而立。立二年,初行錢。有新生嬰兒曰「秦且王」。
悼武王生十九年而立。立三年,渭水赤三日。
昭襄王生十九年而立。立四年,初為田開阡陌。
孝文王生五十三年而立。
莊襄王生三十二年而立。立二年,取太原地。莊襄王元年,大赦,脩先王功臣,施德厚骨肉,布惠於民。東周與諸侯謀秦,秦使相國不韋誅之,盡入其國。秦不絕其祀,以陽人地賜周君,奉其祭祀。
始皇享國三十七年。葬酈邑。1生二世皇帝。始皇生十三年而立。
1 《正義》酈,力知反。
二世皇帝享國三年。葬宜春。1趙高為丞相安武侯。二世生十二年而立。2
1 《正義》括地志云:「秦故胡亥陵在雍州萬年縣南三十四里。」上文「葬以黔首」也。
2 《集解》徐廣曰:「本紀云二十一。」
右秦襄公至二世,六百一十歲。1
1 《正義》秦本紀自襄公至二世,五百七十六年矣。年表自襄公至二世,五百六十一年。三說並不同,未知孰是。
孝明皇帝十七年1十月十五日乙丑,曰:2
1 《正義》班固典引云後漢明帝永平十七年,詔問班固:「太史遷贊語中寧有非邪?」班固上表陳秦過失及賈誼言答之。
2 《索隱》此已下是漢孝明帝訪班固評賈馬贊中論秦二世亡天下之得失,後人因取其說附之此末。
周曆已移,1仁不代母。秦直其位,2呂政殘虐。然以諸侯十三,3并兼天下,極情縱欲,養育宗親。三十七年,兵無所不加,制作政令,施於後王。4蓋得聖人之威,河神授圖,5據狼、狐,蹈參、伐,佐政驅除,6距之7稱始皇。
1 《正義》周初卜世三十,卜年七百,以五序得其道,故王至三十七,歲至八百六十七。曆數既過,秦并天下,是周曆已移也。
2 《索隱》周曆已移,周亡也。仁不代母,謂周得木德,木生火,周為漢母也。言曆運之道,仁恩之情,子不代母而王,謂火不代木,言漢不合即代周也。秦值其閏位,得在木火之閒也。此論者之辭也。 《正義》始皇以為周火德,秦代周從所不勝,為水德之始也。按:周木德也,秦水德也。五行之運,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所生者為母,出者為子。帝王之次,子代母。秦稱水是母代子,故言若有德之君相代,不母承其子。直音值。言秦并天下稱帝,是秦德值帝王之位。
3 《集解》始皇初為秦王,年十三也。 《索隱》呂政者,始皇名政,是呂不韋幸姬有娠,獻莊襄王而生始皇,故云呂政。
4 《正義》謂置郡縣,壞井田,開阡陌,不立侯王,始為伏臘;又置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奉常、郎中令、僕射、廷尉、典客、宗正、少府、中尉、將作、詹事、水衡都尉、監、守、縣令、丞等,皆施於後王,至于隋、唐矣。
5 《正義》蓋者,疑辭也。言始皇之威,能吞并天下稱帝,疑得聖人之威靈,河神之圖錄。
6 《正義》狼音郎。狼,狐,主弓矢星。天官書云參伐主斬艾事。言秦據蹈狼、狐、參、伐之氣,驅滅天下。
7 《正義》上音巨。之,至也。
始皇既歿,胡亥極愚,酈山未畢,復作阿房,以遂前策。云「凡所為貴有天下者,肆意極欲,大臣至欲罷先君所為」。誅斯、去疾,任用趙高。痛哉言乎!人頭畜鳴。1不威不伐惡,2不篤不虛亡,3距之不得留,殘虐以促期,雖居形便之國,猶不得存。
1 《正義》畜,許又反。言胡亥人身有頭面,口能言語,不辨好惡,若六畜之鳴。
2 《正義》此五字為一句也。
3 《正義》言胡亥藉帝王之威器,殘酷暴虐滋己惡,惡既深篤,以至滅亡,豈其虛哉。
子嬰度次得嗣,冠玉冠,1佩華紱,2車黃屋3,從4百司,謁七廟。小人乘非位,莫不怳忽失守,偷安日日,獨能長念卻慮,父子作權,近取於戶牖之閒,竟誅猾臣,為5君討賊。高死之後,賓婚未得盡相勞,餐未及下咽,酒未及濡脣,楚兵已屠關中,真人翔霸上,素車嬰組,奉其符璽,以歸帝者。鄭伯茅旌鸞刀,嚴王退舍。6河決不可復壅,魚爛不可復全。7賈誼、司馬遷曰:「向使嬰有庸主之才,僅得中佐,山東雖亂,秦之地可全而有,宗廟之祀未當絕也。」秦之積衰,天下土崩瓦解,8雖有周旦之材,無所復陳其巧,而以責一日之孤,9誤哉!俗傳秦始皇起罪惡,胡亥極,得其理矣。復責小子,10云秦地可全,所謂不通時變者也。紀季以酅,春秋不名。11吾讀秦紀,至於子嬰車裂趙高,未嘗不健其決,憐其志。嬰死生之義備矣。12
1 《正義》上「冠」音綰。
2 《正義》音拂。
3 《集解》蔡邕曰:「黃屋者,蓋以黃為裏。」
4 《正義》才用反。
5 《正義》于偽反。
6 《集解》公羊傳曰:「楚莊王伐鄭,鄭伯肉袒,左執茅旌,右執鸞刀,以逆莊王,莊王退舍七里。」何休曰:「茅旌,鸞刀,祭祀宗廟所用也。執宗廟器者,示以宗廟血食自歸。」 《正義》旌音精。嚴音莊。
7 《索隱》宋均曰:「言如魚之爛,從內而出。」
8 《正義》言秦國敗壞,若屋宇崩穨,眾瓦解散也。
9 《正義》日音馹。一日之孤謂子嬰。
10 《正義》亦謂子嬰。
11 《集解》春秋曰:「紀季以酅入于齊。」公羊傳曰:「何以不名?賢之也。謂設五廟以存姑姊妹也。」 《正義》酅音戶圭反。括地志云:「安平城在青州臨淄縣東十九里,古紀之酅邑。帝王紀云周之紀國,姜姓也。紀侯譖齊哀公於周懿王,王烹之。外傳曰紀侯入為周士。竹書云齊襄公滅紀、郱、鄑、郚。」又括地志云:「郱城在青州臨朐縣東三十里。鄑城在北海縣東北七十里。郚城在密州安丘縣界。」郱音駢。鄑音訾。按:秦始皇起罪惡,胡亥極,得其理。國既崩絕,箕子、比干尚不能存殷,庸主子嬰焉能救秦之敗?以賈誼、史遷不通時變,不如紀季之深識也。季,紀侯少弟,不書名,故曰紀季。
12 《集解》徐廣曰:「班固典引曰『永平十七年,詔問臣固,太史遷贊語中寧有非邪?臣對,賈誼言子嬰得中佐,秦未絕也。此言非是,臣素知之耳』。」
【索隱述贊】六國陵替,二周淪亡。并一天下,號為始皇。阿房雲構,金狄成行。南遊勒石,東瞰浮梁。滈池見遺,沙丘告喪。二世矯制,趙高是與。詐因指鹿,災生噬虎。子嬰見推,恩報君父。下乏中佐,上乃庸主。欲振穨綱,云誰克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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