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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婁上

Jack 在 週一, 11/14/2011 - 08:15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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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孟子曰:「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員。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今有仁心仁聞,而民不被其澤,不可法於後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故曰: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詩云:『不愆不忘,率由舊章。』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聖人既竭目力焉,繼之以規矩準繩;以為方員平直,不可勝用也。既竭耳力焉,繼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勝用也。既竭心思焉,繼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故曰:為高必因丘陵,為下必因川澤。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謂智乎?」

「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惡於眾也。上無道揆也,下無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義,小人犯刑,國之所存者,幸也。」

「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國之災也。田野不辟,貨財不聚,非國之害也。上無禮,下無學,賊民興,喪無日矣。詩曰:『天之方蹶,無然泄泄。』泄泄,猶沓沓也。事君無義,進退無禮,言則非先王之道者,猶沓沓也。故曰:青難於君謂之恭,陳善閉邪謂之敬,吾君不能謂之賊。」

第二章

孟子曰:「規矩,方員之至也;聖人,人倫之至也。欲為君,盡君道;欲為臣,盡臣道。二者皆法堯舜而已矣。不以舜之所以事堯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堯之所以治民治民,賊其民者也。孔子曰:『道二:仁與不仁而已矣。』暴其民甚,則身弒國亡;不甚,則身危國削。名之曰『幽厲』,雖孝子慈孫,百世不能改也。詩云:『殷鑒不遠,在夏后之世。』此之謂也。」

第三章

孟子曰:「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國之所以廢興存亡者亦然。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廟;士庶人不仁,不保四體。今惡死亡,而樂不仁,是猶惡醉而強酒。」

第四章

孟子曰:「愛人不親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禮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其身正,而天下歸之。詩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第五章

孟子曰:「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國家。』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

第六章

孟子曰:「為政不難,不得罪於巨室,巨室之所慕,一國慕之;一國之所慕,天下慕之。故沛然德教溢乎四海。」

第七章

孟子曰:「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天下無道,小役大,弱役強。斯二者,天也。順天者存,逆天者亡。齊景公曰:『既不能令,又不受命,是絕物也。』涕出而女於吳。今也小國師大國,而恥受命焉,是猶弟子而恥受命於先師也。如恥之,莫若師文王;師文王,大國五年,小國七年,必為政於天下矣。」

「詩云:『商之孫子,其麗不億;上帝既命,侯于周服;侯服于周,天命靡常;殷士膚敏,裸將于京。』孔子曰:『仁不可為眾也。』夫國君,好仁天下無敵。今也欲無敵於天下而不以仁,是猶執熱而不以濯也。詩云:『誰能執熱,逝不以濯。』」

第八章

孟子曰:「不仁者可與言哉?安其危而利其菑,樂其所以亡者。不仁而可與言,則何亡國敗家之有!有孺子歌曰:『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纓;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孔子曰:『小子聽之:清斯濯纓,濁斯濯足矣。自取之也。』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謂也。」

第九章

孟子曰:「桀紂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與之聚之,所惡勿施爾也。民之歸仁也,猶水之就下,獸之走壙也。故為淵毆魚者,獺也;為叢毆爵者,鸇也;為湯武毆民者,桀與紂也。」

「今天下之君有好仁者,則諸侯皆為之毆矣。雖欲無王,不可得已。今之欲王者,猶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茍為不畜,終身不得;茍不志於仁,終身憂辱,以陷於死亡。詩云:『其何能淑?載胥及溺。』此之謂也。」

第十章

孟子曰:「自暴者,不可與有言也;自棄者,不可與有為也。言非禮義,謂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義,謂之自棄也。仁,人之安宅也;義,人之正路也。曠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

第十一章

孟子曰:「道在爾而求諸遠,事在易而求諸難。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

第十二章

孟子曰:「居下位而不獲於上,民不可得而治也。獲於上有道,不信於友,弗獲於上矣。信於友有道,事親弗悅,弗信於友矣。悅親有道,反身不誠,不悅於親矣。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其身矣。是故,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不誠,未有能動者也。」

第十三章

孟子曰:「伯夷辟紂,居北海之濱,聞文王作,興曰:『盍歸乎來!吾聞西伯善養老者。』太公辟紂,居東海之濱,聞文王作,興曰:『盍歸乎來!吾聞西伯善養老者。』二老者,天下之大老也,而歸之,是天下之父歸之也。天下之父歸之,其子焉往。諸侯有行文王之政者,七年之內,必為政於天下矣。」

第十四章

孟子曰:「求也為季氏宰,無能改於其德,而賦粟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由此觀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棄於孔子者也。況於為之強戰,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於死!故善戰者服上刑,連諸侯者次之,辟草萊任土地者次之。」

第十五章

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惡。胸中正,則眸子瞭焉;胸中不正,則眸子眊焉。聽其言也,觀其眸子:人焉廋哉!」

第十六章

孟子曰:「恭者不侮人,儉者不奪人。侮奪人之君,惟恐不順焉,惡得為恭儉!恭儉豈可以聲音笑貌為哉!」

第十七章

淳于髠曰:「男女授受不親,禮與?」孟子曰:「禮也。」

曰:「嫂溺則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

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

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

第十八章

公孫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

孟子曰:「勢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繼之以怒。繼之以怒,則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於正也,則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則惡矣。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間不責善,責善則離,離則不祥莫大焉。」

第十九章

孟子曰:「事孰為大?事親為大。守孰為大?守身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聞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未之聞也。孰不為事?事親,事之本也。孰不為守?守身,守之本也。曾子養曾皙,必有酒肉;將徹,必請所與,問有餘,必曰有。曾皙死,曾元養曾子,必有酒肉;將徹,必請所與,問有餘,曰亡矣。將以復進也。此所謂養口體者也。若曾子,則可謂養志也。事親若曾子者,可也。」

第二十章

孟子曰:「人不足與適也,政不足間也。惟大人為能格君心之非;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國定矣。」

第二十一章

孟子曰:「有不虞之譽,有求全之毀。」

第二十二章

孟子曰:「人之易其言也,無責耳矣。」

第二十三章

孟子曰:「人之患,在好為人師。」

第二十四章

樂正子從於子敖之齊。樂正子見孟子。孟子曰:「子亦來見我乎?」曰:「先生何為出此言也?」

曰:「子來幾日矣?」曰:「昔者。」曰:「昔者,則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

曰:「舍館未定。」曰:「子聞之也,舍館定,然後求見長者乎?」

曰:「克有罪。」

第二十五章

孟子謂樂正子曰:「子之從於子敖來,徒餔啜也。我不意子學古之道,而以餔啜也。」

第二十六章

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第二十七章

孟子曰:「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樂之實,樂斯二者,樂則生矣。生則惡可已也;惡可已,則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

第二十八章

孟子曰:「天下大悅而將歸己,視天下悅而歸己,猶草芥也,惟舜為然。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舜盡事親之道,而瞽瞍底豫。瞽瞍底豫而天下化,瞽瞍底豫而天下之為父子者定,此之謂大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