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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尊陰卑第四十三

Jack 在 周日, 03/03/2013 - 10:03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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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於錦 校對提供


董子春秋繁露卷第十一

陽尊陰卑第四十三

天之大數,畢於十旬。旬天地之閒,十而畢舉;旬生長之功,十而畢成。十者,天數之所止也。古之聖人,因天數之所止,以為數紀。十如更始, (如與而同) 民世世傳之,而不知省其所起。知省其所起,則見天數之所始;見天數之所始,則知貴賤逆順所在;知貴賤逆順所在,則天地之情著,聖人之寶出矣。 (舊本則下有知字衍) 是故陽氣以正月始,出於地,生育長養於上。至其功必成也,而積十月 (必與畢通) 人亦十月而生,合於天數也。是故天道十月而成, (天道二字舊本脫今補) 人亦十月而成,合於天道也。故陽氣出於東北,入於西北,發於孟春,畢於孟冬,而物莫不應是。陽始出,物亦始出;陽方盛,物亦方盛;陽初衰,物亦初衰。物隨陽而出入,數隨陽而終始,三王之正隨陽而更起。以此見之,貴陽而賤陰也。故數日者,據晝而不據夜;數歲者,據陽而不據陰。陰不得達之義。是故《春秋》之於昏禮也,達宋公而不達紀侯之母。紀侯之母宜稱而不達,宋公不宜稱而達, (舊本作達未宋公而不達宋公不宜稱而達誤今案公羊傳增正) 達陽而不達陰,以天道制之也。丈夫雖賤皆為陽,婦人雖貴皆為陰。陰之中亦相為陰,陽之中亦相為陽。諸在上者皆為其下陽,諸在下者各為其上陰。陰猶沈也,何名何有,皆并一於陽,昌力而辭功。故出雲起雨,必令從之下,命之曰天雨不敢有其所出,上善而下惡。惡者受之,善者不受。夫喜怒哀樂之發,與清暖寒暑其實一貫也。 (一本貫作類) 喜氣為暖而當春,怒氣為輕而當秋,樂氣為太陽而當夏,哀氣為太陰而當冬。四氣者天與人所同也,非人所能畜也,固可節而不可止也,節之而順,止之而亂,人生於天而取化於天,喜氣取諸春,樂氣取諸夏,怒氣取諸秋,哀氣取諸冬,四氣之心也。四肢之荅,各有處如四時。 (句) 寒暑不可移若肢體,肢體移易其處謂之壬人,寒暑移易其處謂之敗歲,喜怒移易其處謂之亂世。明王正喜以當春,正怒以當秋,正樂以當夏,正哀以當冬。上下法此以取天之道,春氣愛秋氣,嚴夏氣樂冬氣,哀愛氣以生物,嚴氣以成功,樂氣以養生,哀氣以喪終,天之志也。是故;春氣暖者天之所以愛而生之,秋氣清者天之所以嚴而成之,夏氣溫者天之所以樂而養之,冬氣寒者天之所以哀而藏之。春主生,夏主養,秋主收,冬主藏,生溉其樂以養,死溉其哀以藏,為人子者也。故四時之比父子之道,天地之志,君臣之義也,陰陽理:人之法也,陰;刑氣也。陽;德氣也。陰始於秋,陽始於春,春之為言猶偆偆也,秋之為言猶湫湫也,偆偆者喜樂之貌也,湫湫者憂悲之狀也,是故;春喜夏樂秋憂冬悲,悲死而樂生,以夏養春,以冬喪秋,大人之志也。是故;先愛而後嚴,樂生而哀終,天之當也。 (當即下篇所謂當於時也或疑是常字) 而人資諸天大德而小刑也,是故;人主近天之所近,遠天之所遠,大天之所大小天之所小,是故;天數右陽而不右陰,務德而不務刑,刑之不可以任以成世也,猶陰之不可任以成歲也。為政而任刑,謂之逆天,非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