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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契第七十九 和大怨, 殺人者死,傷人者刑,以相和報。 必有餘怨; 任刑者失人情,必有怨及於良人也。 安可以為善。 言一人吁嗟則失天心,安可以和怨為善也。 是以聖人執左契, 古者聖人執左契,合符信也。無文書法律,刻契合符以為信也。 而不責於人。 但刻契之信,不責人以他事也。 有德司契, 有德之君,司察契信而已。 無德司徹。 無德之君,背其契信,司人所失。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天道無有親疏,唯與善人,則與司契者也。
和大怨,
殺人者死,傷人者刑,以相和報。
必有餘怨;
任刑者失人情,必有怨及於良人也。
安可以為善。
言一人吁嗟則失天心,安可以和怨為善也。
是以聖人執左契,
古者聖人執左契,合符信也。無文書法律,刻契合符以為信也。
而不責於人。
但刻契之信,不責人以他事也。
有德司契,
有德之君,司察契信而已。
無德司徹。
無德之君,背其契信,司人所失。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天道無有親疏,唯與善人,則與司契者也。
屏東郭和杰編輯/校對/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