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經河上公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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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契第七十九

和大怨,

殺人者死,傷人者刑,以相和報。

必有餘怨;

任刑者失人情,必有怨及於良人也。

安可以為善。

言一人吁嗟則失天心,安可以和怨為善也。

是以聖人執左契,

古者聖人執左契,合符信也。無文書法律,刻契合符以為信也。

而不責於人。

但刻契之信,不責人以他事也。

有德司契,

有德之君,司察契信而已。

無德司徹。

無德之君,背其契信,司人所失。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天道無有親疏,唯與善人,則與司契者也。

 

屏東郭和杰編輯/校對/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