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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公二十四年

Jack 在 三, 02/01/2012 - 21:01 發表
書籍首頁: 

 

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宮桷。

葬曹莊公。

夏,公如齊逆女。

秋,公至自齊,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戊寅,大夫宗婦覿,用幣。

大水。

冬,戎侵曹。

曹,羈出奔陳。

赤歸于曹。

郭公。

 

二十四年,春,刻其桷,皆非禮也,御孫諫曰,臣聞之,儉,德之共也,侈,惡之大也,先君有共德,而君納諸大惡,無乃不可乎。

秋,哀姜至,公使宗婦覿用幣,非禮也,御孫曰,男贄,大者玉帛,小者禽鳥,以章物也,女贄,不過榛,栗,棗,脩,以告虔也,今男女同贄,是無別也,男女之別,國之大節也,而由夫人亂之,無乃不可乎。

晉士蒍又與群公子謀,使殺游氏之二子,士蒍告晉侯曰,可矣,不過二年,君必無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