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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大記第二十二

Jack 在 四, 12/15/2011 - 10:31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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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疾病,外內皆埽。

2.
君大夫徹縣,士去琴瑟。寢東首於北牖下。廢床,徹褻衣,加新衣,體一人。男女改服。屬纊以俟絕氣。男子不死於婦人之手,婦人不死於男子之手。

3.
君夫人卒於路寢,大夫世婦卒於適寢,內子未命,則死於下室,遷尸於寢,士之妻皆死於寢。

4.
復,有林麓,則虞人設階;無林麓,則狄人設階。

5.
小臣復,復者朝服。君以卷,夫人以屈狄,大夫以玄赬,世婦以為襢衣,士以爵弁,士妻以稅衣。皆升自東榮,中屋履危,北面三號,卷衣投於前,司服受之,降自西北榮。其為賓,則公館復,私館不復。其在野,則升其乘車之左轂而復。復衣不以衣尸,不以斂。婦人復,不以袡。凡復,男子稱名,婦人稱字。唯哭先復,復而後行死事。

6.
始卒,主人啼,兄弟哭,婦人哭踊。既正尸,子坐於東方,卿大夫父兄子姓立於東方;有司、庶士哭於堂下,北面;夫人坐於西方,內命婦姑姊妹子姓立於西方,外命婦率外宗哭於堂上北面。

7.
大夫之喪,主人坐於東方,主婦坐於西方,其有命夫命婦則坐,無則皆立。士之喪,主人父兄子姓皆坐於東方,主婦姑姊妹子姓皆坐於西方。凡哭尸於室者,主人二手承衾而哭。

8.
君子喪,未小斂,為寄公國賓出。大夫之喪,未小斂。為君命出。士之喪,於大夫不當斂而出。

9.
凡主人之出也。徒跣扱衽拊心,降自西階。君拜寄公國賓于位。大夫於君命,迎於寢門外,使者升堂致命,主人拜于下;士於大夫親弔則與之哭,不逆於門外。

10.
夫人為寄公夫人出,命婦為夫人之命出,士妻不當斂,則為命婦出。

11.
小斂,主人即位於戶內,主婦東面,乃斂。卒斂,主人馮之踊,主婦亦如之。主人袒說髦,括髮以麻;婦人髽,帶麻於房中。

12.
徹帷,男女奉尸夷於堂,降拜。

13.
君拜寄公國賓,大夫士拜卿大夫於位,於士旁三拜。夫人亦拜寄公夫人於堂上,大夫內子士妻特拜,命婦汜拜眾賓於堂上。主人即位,襲帶絰踊。母之喪,即位而免,乃奠。弔者襲裘,加武帶絰,與主人拾踊。

14.
君喪,虞人出木角,狄人出壺,雍人出鼎,司馬縣之,乃官代哭。大夫官代哭不縣壺,士代哭不以官。君堂上二燭、下二燭,大夫堂上一燭、下二燭,士堂上一燭、下一燭。

15.
賓出徹帷。

16.
哭尸於堂上,主人在東方,由外來者在西方,諸婦南鄉。

17.
婦人迎客送客不下堂,下堂不哭;男子出寢門見人不哭。其無女主,則男主拜女賓於寢門內;其無男主,則女主拜男賓於阼階下。子幼,則以衰抱之,人為之拜。為後者不在,則有爵者辭,無爵者,人為之拜。在竟內則俟之,在竟外則殯葬可也。喪有無後,無無主。

18.
君之喪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殯,授大夫世婦杖。子、大夫寢門之外杖、寢門之內輯之;夫人世婦在其次則杖,即位則使人執之。子有王命則去杖,國君之命則輯杖,聽卜有事於尸則去杖。大夫於君所則輯杖,於大夫所則杖。

19.
大夫之喪,三日之朝既殯,主人主婦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則去杖,大夫之命則輯杖;內子為夫人之命去杖,為世婦之命授人杖。

20.
士之喪,二日而殯,三日而朝,主人杖,婦人皆杖。於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於大夫世婦之命如大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殯則杖,哭柩則輯杖,弃杖者,斷而弃之於隱者。

21.
君設大盤造冰焉,大夫設夷盤造冰焉,士並瓦盤無冰,設牀檀第,有枕。含一牀,襲一牀,遷尸于堂又一牀,皆有枕席,君、大夫、士一也。

22.
始死,遷尸於牀,幠用斂衾,去死衣,小臣楔齒用角柶,綴足用燕几,君、大夫、士一也。

23.
管人汲,不說繘、屈之,盡階不升堂,授御者。御者入浴,小臣四人抗衾,御者二人浴,浴水用盆,沃水用枓,浴用絺巾,挋用浴衣,如它日。小臣爪足,浴餘水弃于坎。其母之喪,則內御者抗衾而浴。

24.
管人汲,授御者,御者差沐於堂上。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粱。甸人為垼於西牆下,陶人出重鬲,管人受沐,乃煮之,甸人取所徹廟之西北厞薪,用爨之。管人授御者沐,乃沐。沐用瓦盤,挋用巾,如它日。小臣爪手翦須,濡濯弃於坎。

25.
君之喪,子大夫公子眾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眾士食粥,納財,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無筭;士疏食水飲,食之無筭;夫人世婦諸妻皆疏食水飲,食之無筭。

26.
大夫之喪,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眾士疏食水飲;妻妾疏食水飲。士亦如之。

27.
既葬、主人疏食水飲,不食菜果;婦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練而食菜果,祥而食肉。

28.
食粥於盛不盥,食於篹者盥。食菜以醯醬,始食肉者先食乾肉,始飲酒者先飲醴酒。

29.
期之喪,三不食,食,疏食水飲,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飲酒。期終喪,不食肉,不飲酒,父在為母,為妻。九月之喪,食飲猶期之喪也,食肉飲酒,不與人樂之。

30.
五月三月之喪,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飲酒,不與人樂之。叔母、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飲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飲酒可也。五十不成喪,七十唯衰麻在身。

31.
既葬,若君食之,則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則食之矣,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則辭。

32.
小斂於戶內,大斂於阼。君以簟席,大夫以蒲席,士以葦席。

33.
小斂,布絞,縮者一、橫者三。君錦衾,大夫縞衾,士緇衾,皆一。衣十有九稱,君陳衣于序東,大夫士陳衣于房中,皆西領北上,絞紟不在列。

 

34.
大斂,布絞,縮者三,橫者五,布紟二衾,君、大夫、士一也。君陳衣于庭,百稱,北領西上;大夫陳衣于序東,五十稱,西領南上;士陳衣于序東,三十稱,西領南上。絞紟如朝服,絞一幅為三、不辟,紟五幅、無紞。

35.
小斂之衣,祭服不倒。君無襚,大夫士畢主人之祭服;親戚之衣,受之不以即陳。小斂,君大夫士皆用複衣複衾;大斂,君大夫士祭服無算,君褶衣褶衾,大夫士猶小斂也。

36.
袍必有表,不襌,衣必有裳,謂之一稱。

37.
凡陳衣者,實之篋,取衣者亦以篋升,降者自西階。凡陳衣、不詘,非列采不入,絺綌紵不入。

38.
凡斂者袒,遷尸者襲。君之喪,大胥是斂,眾胥佐之;大夫之喪,大胥侍之,眾胥是斂;士之喪,胥為侍,士是斂。

39.
小斂大斂,祭服不倒,皆左衽結絞不紐。

40.
斂者既斂必哭。士與其執事則斂,斂焉則為之壹不食。凡斂者六人。

41.
君錦冒黼殺,綴旁七;大夫玄冒黼殺,綴旁五;士緇冒赬殺,綴旁三。凡冒質長與手齊,殺三尺,自小斂以往用夷衾,夷衾質殺之,裁猶冒也。

42.
君將大斂,子弁絰,即位于序端,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北面東上,父兄堂下北面,夫人命婦尸西東面,外宗房中南面。小臣鋪席,商祝鋪絞紟衾衣,士盥于盤,上士舉遷尸于斂上。卒斂,宰告,子馮之踊,夫人東面亦如之。

43.
大夫之喪,將大斂,既鋪絞紟衾衣,君至、主人迎,先入門右,巫止於門外,君釋菜,祝先入升堂,君即位于序端,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北面東上,主人房外南面,主婦尸西東面。遷尸、卒斂,宰告,主人降,北面于堂下,君撫之,主人拜稽顙,君降、升主人馮之,命主婦馮之。

44.
士之喪,將大斂,君不在,其餘禮猶大夫也。

45.
鋪絞紟、踊,鋪衾、踊,鋪衣、踊,遷尸、踊,斂衣、踊,斂衾、踊,斂絞紟、踊。

46.
君撫大夫,撫內命婦,大夫撫室老,撫絰娣。君大夫馮父母妻長子,不馮庶子。士馮父母妻長子庶子,庶子有子,則父母不馮其尸。凡馮尸者,父母先,妻子後。君於臣撫之,父母於子執之,子於父母馮之,婦於舅姑奉之,舅姑於婦撫之,妻於夫拘之,夫於妻子昆弟執之。馮尸不當君所。凡馮尸,興必踊。

47.
父母之喪,居倚廬、不塗,寢苫枕凷,非喪事不言。君為廬宮之,大夫士襢之。

48.
既葬柱楣,塗廬不於顯者。君大夫士皆宮之。

49.
凡非適子者,自未葬以於隱者為廬。

50.
既葬,與人立。君言王事,不言國事;大夫士言公事,不言家事。

51.
君既葬,王政入於國,既卒哭而服王事。大夫士既葬,公政入於家,既卒哭、弁絰帶,金革之事無辟也。

52.
既練、居堊室,不與人居。君謀國政,大夫士謀家事。既祥,黝堊。祥而外無哭者。禫而內無哭者,樂作矣故也。

53.
禫而從御,吉祭而復寢。期居廬,終喪不御於內者,父在為母為妻。齊衰期者,大功布衰九月者,皆三月不御於內。婦人不居廬。不寢苫。喪父母,既練而歸;期九月者,既葬而歸。

54.
公之喪,大夫俟練,士卒哭而歸。

55.
大夫士父母之喪,既練而歸。朔月忌日,則歸哭于宗室。諸父兄弟之喪,既卒哭而歸。

56.
父不次於子,兄不次於弟。

57.
君於大夫世婦,大斂焉,為之賜,則小斂焉。

58.
於外命婦,既加蓋而君至。於士,既殯而往;為之賜,大斂焉。夫人於世婦,大斂焉;為之賜,則小斂焉。於諸妻,為之賜,大斂焉。於大夫外命婦,既殯而往。大夫士既殯而君往焉,使人戒之,主人具殷奠之禮,俟于門外。見馬首,先入門右,巫止于門外,祝代之先,君釋菜于門內。祝先升自阼階,負墉南面。君即位于阼。小臣二人執戈立于前,二人立于後。擯者進,主人拜稽顙。君稱言,視祝而踊,主人踊。

59.
大夫則奠可也,士則出俟于門外,命之反奠,乃反奠。卒奠,主人先俟於門外,君退,主人送于門外,拜稽顙。君於大夫疾,三問之;在殯,三往焉。士疾,壹問之,在殯,壹往焉。

60.
君弔則復殯服。

61.
夫人弔於大夫士,主人出迎于門外,見馬首,先入門右。夫人入,升堂即位。主婦降自西階,拜稽顙于下。夫人視世子而踊。奠如君至之禮。夫人退,主婦送于門內,拜稽顙,主人送于大門之外不拜。

62.
大夫君不迎于門外。入即位于堂下。主人北面,眾主人南面。婦人即位于房中。若有君命,命夫命婦之命,四鄰賓客,其君後主人而拜。

63.
君弔,見尸柩而后踊。

64.
大夫士若君不戒而往,不具殷奠,君退必奠。

65.
君大棺八寸,屬六寸,椑四寸。上大夫大棺八寸,屬六寸。下大夫大棺六寸,屬四寸。士棺六寸。

66.
君裏棺用朱綠,用雜金鐕。大夫裏棺用玄綠,用牛骨鐕;士不綠。

67.
君蓋用漆,三衽三束。大夫蓋用漆,二衽二束。士蓋不用漆,二衽二束。

68.
君、大夫鬊爪,實于綠中,土埋之。

69.
君殯用輴,欑至于上,畢塗屋。大夫殯以幬,欑置于西序,塗不暨於棺。士殯見衽,塗上帷之。

70.
熬,君四種八筐,大夫三種六筐,士二種四筐,加魚腊焉。

71.
飾棺,君龍帷三池,振容。黼荒,火三列,黼三列。素錦褚,加偽荒。纁紐六。齊,五采五貝。黼翣二,黻翣二,畫翣二,皆戴圭。魚躍拂池。君纁戴六,纁披六。大夫畫帷二池,不振容。畫荒,火三列,黻三列。素錦褚。纁紐二,玄紐二。齊、三采三貝。黻翣二,畫翣二,皆戴綏。魚躍拂池。大夫戴前纁後玄,披亦如之。士布帷布荒,一池,揄絞。纁紐二,緇紐二。齊,三采一貝。畫翣二,皆戴綏。士戴前纁後緇,二披用纁。

72.
君葬用輴,四綍二碑,御棺用羽葆。大夫葬用輴,二綍二碑,御棺用茅。士葬用國車,二綍無碑,比出宮,御棺用功布。

73.
凡封,用綍去碑負引。君封以衡,大夫士以咸。君命毋譁,以鼓封;大夫命毋哭;士哭者相止也。

74.
君松椁,大夫柏椁,士雜木椁。

75.
棺椁之間,君容柷,大夫容壺,士容甒。君裏椁虞筐,大夫不裏椁,士不虞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