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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七 韓策二

Jack 在 周日, 12/23/2012 - 09:59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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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誘注,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楚圍雍氏五月

-- 韓襄王

楚圍雍氏五月。韓令使者求救於秦,冠蓋相望也,秦師不下殽。韓又令尚靳使秦,謂秦王曰:「韓之於秦也,居為隱蔽,出為鴈行。今韓已病矣,秦師不下殽。臣聞之,唇揭者其齒寒,愿大王之熟計之。」宣太后曰:「使者來者眾矣,獨尚之之言是。」召尚子入。宣太后謂尚子曰:「妾事先王也(或作日),先王以其髀加妾之身,妾困不疲(應作支)也;盡置其身妾之上,而妾弗重也,何也?以其少有利焉。今佐韓,兵不眾,糧不多,則不足以救韓。夫救韓之危,日費千金,獨不可使妾少有利焉。」

尚靳歸書報韓王,韓王遣張翠。張翠稱病,日行一縣。張翠至,甘茂曰:「韓急矣,先生病而來。」張翠曰:「韓未急也,且急矣。」甘茂曰:「秦重國知(或作之,智)王也,韓之急緩莫不知。今先生言不急,可乎?」張翠曰:「韓急則折而入於楚矣,臣安敢來?」甘茂曰:「先生毋復言也。」

甘茂入言秦王曰:「公仲柄得秦師,故敢捍楚。今雍氏圍,而秦師不下殽,是無韓也。公仲且抑首而不朝,公叔且以國南合於楚。楚、韓為一,魏氏不敢不聽,是楚以三國謀秦也。如此則伐秦之形成矣。不識坐而待伐,孰與伐人之利?」秦王曰:「善。」果下師於殽以救韓。

 

楚圍雍氏韓令冷向借救於秦

-- 韓宣惠王

楚圍雍氏,韓令冷向借救於秦,秦為發使公孫昧入韓。公仲曰:「子以秦為將救韓乎?其不乎?」對曰:「秦王之言曰,請道於南鄭、藍田以入攻楚,出兵於三川以待公,殆不合,軍於南鄭矣。」公仲曰:「奈何?」對曰:「秦王必祖張儀之故謀。楚威王攻梁,張儀謂秦王曰:『與楚攻梁,魏折而入於楚。韓固其與國也,是秦孤也。故不如出兵以勁魏。』於是攻皮氏。魏氏勁,威王怒,楚與魏大戰,秦取西河之外以歸。今也其將揚(或作陽)言救韓,而陰善楚,公恃(或坐待)秦而勁,必輕與楚戰。楚陰得秦之不用也,必易與公相支也。公戰勝楚,遂與公乘楚,易三川而歸。公戰不勝楚,塞三川而受之,公不能救也。臣惡其事。司馬康(或作庚,唐)三反之郢矣,甘茂與昭獻遇於境,其言曰收璽。時期猶有約也。」公仲恐曰:「然則奈何?」對曰:「公必先韓而後秦,先身而後張儀。(或增臣)以公不如亟以國合於齊、楚,秦必魏國於公以解伐。是公之所以外者儀而已,其實猶之不失秦也。」

公仲為韓魏易地

-- 韓襄王

公仲為韓、魏易地,公叔爭之而不聽,且亡。史惕謂公叔曰:「公亡,則易必可成矣。公無辭以後(應作復)反,且示天下輕共,公不若順之。夫韓地易於上,則害於趙;魏地(或刪地)易於下,則害於楚。公不如告楚、趙。楚、趙惡之。趙聞之,起兵臨羊腸,楚聞之,發兵臨方城,而易必敗矣。」

錡宣之教韓王取秦

-- 韓襄王

錡宣之教韓取秦,曰:「為公叔具車百乘,言之楚,易三川。因令公仲謂秦王曰:『三川之言曰,秦王必取我。韓王之心不可解矣。王何不試以襄子為質於韓,令韓王知王之不取三川也。』因以出襄子而德太子。」

襄陵之役

-- 韓襄王

襄陵之役,畢長謂公叔曰:「請毋用兵,而楚、魏皆德公之國矣。夫楚欲置公子高(或作咎),必以兵臨魏。公何不令人說昭子曰:『戰未必勝,請為子起兵以之魏。』子有辭以毋戰,於是以太子扁、昭揚(應作陽)、梁王皆德公矣。」

公叔使馮君於秦

-- 韓襄王

公叔使馮君於秦,恐留,教陽向說秦王曰:「留馮君以善韓臣(或作辰),非上知也。主君不如善馮君,而資之以秦。馮君廣王而不聽公叔,以與太子爭,則王澤布,而害於韓矣。」

謂公叔曰公欲得武遂於秦

-- 韓襄王

謂公叔曰:「公欲得武遂於秦,而不患楚之能揚河外也。公不如令人恐楚王,而令人為公求武遂於秦。謂楚王曰:「發重使為韓求武遂於秦。秦王聽,是令得行於萬乘之主也。韓得武遂以恨(限之誤)秦,毋秦患而得(應作德)楚。韓,楚之縣而已。秦不聽,是秦、韓之怨深,而交(應增事)楚也。」

謂公叔曰乘舟

-- 韓襄王

謂公叔曰:「乘舟,舟漏而弗塞,則舟沉矣。塞漏舟,而輕陽侯之波,則舟覆矣。今公自以(應增為)(或作辦)於薛公而輕秦,是塞漏舟而輕陽侯之波也,願公之察也。」

齊令周最使鄭

-- 韓襄王

齊令周最使鄭,立韓擾而廢公叔。周最患之,曰:「公叔之與周君交也,令(或作今)我使鄭,立韓擾而廢公叔。語曰:『怒於室者色於市。』今公叔怨齊,無奈何也,必(應增絕)周君而深怨我矣。」史舍曰:「公行矣,請令公叔必重公。」

周最行至鄭,公叔大怒。史舍入見曰:「周最固不欲來使,臣竊強之。周最不欲來,以為公也;(或增使)臣之強之也,亦以為公也。」公叔曰:「請聞其說。」對曰:「齊大夫諸子有犬,犬猛不可叱,叱之必噬人。客有請叱之者,疾視而徐叱之,犬不動;復叱之,犬遂無噬人之心。今周最固得事足下,而以不得已必故來使,彼將禮陳其辭而緩其言,鄭王必以齊王為不急,必不許也。今周最不來,他人必來。來使者無交於公,而欲德於韓擾,其使之必疾,言之必急,則鄭王必許之矣。」公叔曰:「善。」遂重周最。王果不許韓擾。

韓公叔與幾瑟爭國鄭強為楚王使於韓

-- 韓襄王

韓公叔與幾瑟爭國。鄭強(應作彊)為楚王使於韓,矯以新城、陽人合(應作命)世子,以與公叔爭國。楚怒,將罪之。鄭強曰:「臣之矯與之,以為國也。臣曰,世子得新城、陽人,以與公叔爭國,而得全,魏必急韓氏;韓氏急,必縣命於楚,又何新城、陽人敢索?若戰而不勝,走(應作幸)而不死,今且以至,又安敢言地?」楚王曰:「善。」乃弗罪。

韓公叔與幾瑟爭國中庶子強謂太子

-- 韓襄王

韓公叔與幾瑟爭國。中庶子強謂太子曰:「不若及齊師未入,急擊公叔。」太子曰:「不可。戰之於國中(應增國)必分。」對曰:「事不成,身必危,尚何足以圖國之全為?」太子弗聽,齊師果入,太子出走。

齊明謂公叔

-- 韓襄王

齊明謂公叔曰:「齊遂幾瑟,楚善之。今楚欲善齊甚,公何不令齊王謂楚王:『王為我逐幾瑟以窮之。』楚聽,是齊、楚合,而幾瑟走也;楚王不聽,是有陰於韓也。」

公叔將殺幾瑟

-- 韓襄王

公叔將殺幾瑟也。(應增或)謂公叔曰:「太子之重公也,畏幾瑟也。今幾瑟死,太子無患,必輕公。韓大夫見王老,冀太子之用事也,固欲事之。太子外無幾瑟之患,而內收諸大夫以自輔也,公必輕矣。不如無殺幾瑟,以恐太子,太子必終身重公矣。」

公叔且殺幾瑟

-- 韓襄王

公叔且殺幾瑟也,宋赫為謂公叔曰:「幾瑟之能為亂也,內得父兄,而外得秦、楚也。今公殺之,太子無患,必輕公。韓大夫知王之老而太子定,必陰事之。秦、楚若無韓,必陰事伯嬰。伯嬰亦幾瑟也。公不如勿殺。伯嬰恐,必(應增陰)保於公。韓大夫不能必其不入也,必不敢輔伯嬰以為亂。秦、楚挾幾瑟以塞伯嬰,伯嬰外無秦、楚之權,內無父兄之眾,必不能為亂矣。此便於公。」

謂新城君曰

-- 韓襄王

謂新城君曰:「謂新城君曰:「公叔、伯嬰恐秦、楚之內幾瑟也,公何不為韓求質子於楚?楚王聽而入質子於韓,則公叔、伯嬰必知秦、楚之不以幾瑟為事也,必以韓合於秦、楚矣。秦、楚挾韓以窘魏,魏失不敢東,是齊孤也。公又令秦求質子於楚,楚不聽,則怨結於韓。韓挾齊、魏以眄(應作盻)楚,楚必重公矣。公挾秦、楚之重,以積德於韓,則公叔、伯嬰必以國事公矣。」

胡衍之出幾瑟於楚

-- 韓襄王

胡衍之出幾瑟於楚也,教(或刪教)公仲謂魏王曰:「太子在楚,韓不敢離楚也。公何不試奉公子咎,而為之請太子。因令人謂楚王曰:『韓立公子咎而棄幾瑟,是王抱虛質也。王不如亟歸幾瑟。幾瑟入,必以韓權報讎於魏,而德王矣。」

幾瑟亡之楚

-- 韓襄王

幾瑟亡之楚,楚將收秦而復之。謂羋戎曰:「廢公叔而相幾瑟者楚也,今幾瑟亡之楚,楚又收秦而復之,幾瑟入鄭之日,韓,楚之縣邑(應作已)。公不如令秦王賀伯嬰之立也。韓絕於楚,其事秦必疾,秦挾韓親魏,齊、楚後至者先亡。此王業也。」

冷向謂韓咎

-- 韓襄王

冷向謂韓咎曰:「幾瑟亡在楚,楚王欲復之甚,令楚兵十餘萬在方城之外。臣請令楚築萬家之都於雍氏之旁,韓必起兵以禁之,公必將矣。公因以楚、韓之兵奉幾瑟而內之鄭,幾瑟得入而德公,必以韓、楚奉公矣。」

楚令景鯉入韓

-- 韓襄王

楚令景鯉入韓,韓且內伯嬰於秦,景鯉患之。冷向謂伯嬰曰:「太子入秦,秦必留太子而合楚,以復幾瑟也,是太子反棄之。」

韓咎立為君而未定

-- 韓襄王

韓咎立為君而未定也,其弟在周,周欲以(或作立)車百重(應衍重)而送之,恐韓咎入韓之不立也。綦母恢曰:「不如以百金從之,韓咎立,因(或作曰)也以為戒;不立,則曰來效賊也。」 

史疾為韓使楚

-- 韓桓惠王

史疾為韓使楚,楚王問曰:「客何方所循?」曰:「治列子圉寇之言。」曰:「何貴?」曰:「貴正。」王曰:「正亦可為國乎?」曰:「可。」王曰:「楚國多盜,正可以圉盜乎?」曰:「可。」曰:「以正圉盜,奈何?」頃間(或作聞)有鵲止於屋上者,曰:「請問楚人謂此鳥(或作之)何?」王曰:「謂之鵲。」曰:「謂之烏,可乎?」曰:「不可。」曰:「今王之國有柱國、令尹、司馬、典令,其任官置吏,必曰廉潔勝任。今盜賊公行,而弗能禁也,此烏不為烏,鵲不為鵲也。」 

聶政刺韓傀

-- 韓哀侯

韓傀相韓(或作韓相俠累),嚴遂重於君,二人相害也。嚴遂政議直指,舉韓傀之過。韓傀以之叱之於朝。嚴遂拔劍趨之,以救解。於是嚴遂懼誅,亡去,游求人可以報韓傀者。

至齊,齊人或言:「軹深井里聶政,勇敢士也,避仇隱於屠者之間。」嚴遂陰交於聶政,以意厚之。聶政問曰:「子欲安用我乎?」嚴遂曰:「吾得為役之日淺,事今薄,奚敢有請?」於是嚴遂乃具酒,(應增自)觴聶政母前。仲子奉黃金百鎰,前為聶政母壽。聶政驚,愈恠其厚,固謝嚴仲子。仲子固進,而聶政謝曰:「臣有老母,家貧,客游以為狗屠,可旦夕得甘脆以養親。親供養備,義不敢當仲子之賜。」嚴仲子辟人,因為聶政語曰:「臣有讎,而行游諸侯眾矣,然至齊,聞足下義甚高。故進百金者,特以為夫(應作丈)人粗麤糲之費,以交(或作反)足下之驩,豈敢有求邪?」聶政曰:「臣所以降志辱身,居市井(應增屠)者,徒幸而養老母。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許人也。」嚴仲子固讓,聶政竟不肯受。然仲子卒備賓主之禮而去。

久之,聶政母死,既葬,除服。聶政曰:「嗟乎!政乃市井之人,鼓刀以屠,而嚴仲子乃諸侯之卿相也,不遠千里,枉車騎而交臣,臣之所以待之至淺鮮矣,未有大功可以稱者,而嚴仲子舉百金為親壽,我雖(應增義)不受,然是深知政也。夫賢者以感忿睚眦之意,而親信窮僻之人,而政獨安可嘿然而止乎?且前日要政,政徒以老母。老母今以天年終,政將為知己者用。」

遂西至濮陽,見嚴仲子曰:「前所以不許仲子者,徒以親在,今親不幸,仲子所欲報仇者為誰?」嚴仲子具告曰:「臣之仇韓相(或增韓)傀。傀又韓君之季父也,宗族盛,兵衛設,臣使人刺之,終莫能就。今足下幸而不棄,請益具車騎壯士,以為羽翼。」政曰:「韓與衛(或增相去) ,中間不遠,今殺人之相,相又國君之親,此其勢不可以多人。多人不能無生得失,生得失則語泄,語泄則韓舉國而與仲子為仇也,豈不殆哉!」遂謝車騎人徒,辭,獨行仗劍至韓。韓適有東孟之會,韓王及相皆在焉,持兵戟而衛者甚眾。聶政直入,上階刺韓傀。韓傀走而抱哀(或作列)侯,聶政刺之,兼中哀侯,左右大亂。聶政大呼,所殺者數十人。因自皮面抉眼,自屠出腸,遂以死。韓取聶政屍(應增暴)於市,縣購之千金。久之莫知誰子。

政姊(或增嫈)聞之,曰:「(或增吾)弟至賢,不可愛妾之軀,滅吾弟之名,非弟意也。」乃之韓。視之曰:「勇哉!氣矜之隆。是其軼賁、育而高成荊矣。今死而無名,父母既歿矣,兄弟無有,此為我故也。夫愛身不揚弟之名,吾不忍也。」乃抱屍而哭之曰:「此吾弟,軹深井里聶政也。」亦自殺於屍下。

晉、楚、齊、衛聞之曰:「非獨(應增聶)政之能,乃其姊者,以列女也。」聶政之所以名施於後世者,其姊不避菹醢之誅,以揚其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