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經王弼注

 回目錄

 上一章

 下一章

 

 

第三十九章

 

昔之得一者,

昔,始也。一,數之始而物之極也。各是一物之生,所以為主也。物皆各得此一以成,既成而舍以居成,居成則失其母,故皆裂發歇竭滅蹶也。

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其致之,

各以其一致此清、寧、靈、盈、生、貞。

天無以清將恐裂,

用一以致清耳,非用清以清也。守一則清不失,用清則恐裂也。故為功之母,不可舍也。是以皆無用其功,恐喪其本也。

地無以寧將恐發,神無以靈將恐歇,谷無以盈將恐竭,萬物無以生將恐滅,侯王無以貴高將恐蹶。故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是以侯王自稱孤、寡、不穀。此非以賤為本邪﹖非乎﹖故致數輿無輿,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

清不能為清,盈不能為盈,皆有其母以存其形,故清不足貴,盈不足多,貴在其母,而母無貴形。貴乃以賤為本,高乃以下為基,故致數輿乃無輿也,玉石琭琭珞珞,體盡於形,故不欲也。

 

屏東郭和杰編輯/校對/整理